近期,崇義縣公安局橫水派出所處理二起酒後尋釁滋事案件。
案件一
4月6日凌晨,彭某醉酒後在熱帶雨林KTV包廂任意損毀財物,造成KTV財物受損約460元人民幣。民警到達現場後,對其依法口頭傳喚至橫水派出所執法辦案中心進行詢問,彭某此時才意識到自己酒後惹是生非,但卻對自己酒後的具體行為完全失憶,民警通過調取視頻確認了彭某的違法事實。
目前,彭某尋釁滋事被崇義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五百元。
案件二
4月13日17時許,黃某美酒後行至崇義縣陽嶺大道人民廣場入口處,在被明確告知陽嶺大道馬路中間有故障車輛在維修後,仍然無事生非,堅持說是交通事故,要求當時正在該處散步的劉某華及其姐姐劉某玲作證且用手機對準二人進行挑釁型拍攝,還對姐妹二人辱罵。在黃某美的拍攝行為遭到劉某玲的制止後,黃某美對劉某華進行推搡,又對劉某玲進行毆打,導致劉某玲輕微傷情。
經審訊,黃某美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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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課堂
《中華人民共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警察蜀黍在這裡鄭重提醒:
飲酒需謹慎!
醉酒會使人的大腦失去理智的判斷
從而做出一系列過激的行為,
同時一旦發現醉酒人員失常的情況
請保護好自己!
第一時間報警!
來源:橫水派出所 候成建 連志星 莊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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