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換智能電錶電費不降反升?業主:為啥要再收公攤電費

更换智能电表电费不降反升?业主:为啥要再收公摊电费

供電局統一調整了電費,看起來是降了,從原來的每度電費0.62元調整為每度電費0.4983元,但物業卻要單獨加收每度電0.19元公攤電費。算一算,現在每度電費比調整前不降反升。業主質疑:這合理嗎?

小區要更換智能電錶,公示的電費雖然降了但物業卻要單獨加收公攤電費,業主感覺不合理,西安市物價局商品價格處工作人員解釋說,允許物業公司收取公攤電費,費用按面積分攤。

業主質疑:公示電費降價了,為啥還要再收公攤電費?

近日,家住西安東儀路銘城16號小區的業主李先生向華商報反映,小區物業通知要收取公攤電費,公攤電費每度電0.19元。李先生說,公示上寫著小區電錶要更換為智能電錶,電費從每度0.62元調整為每度0.4983元,但要單獨交公攤電費。

“之前電費是每度0.62元(包括公攤),供電局統一調整電費後,物業為啥還要收公攤電費?這樣每度電費加起來將近0.69元,比調整之前還高了。”昨日,李先生說。

華商報記者來到銘城16號小區,在小區公告欄看到銘城16號物業服務中心印發的收取公攤電費的通知。通知上寫著,由於市供電局對本小區電錶在5月份全部改造更換為智能電錶,電費由每度0.62元調整為每度0.4983元。根據小區公攤區域實際用電,比如景觀水泵、人房屋面風機、消防系統用電、園區滲井、樓道及園區照明、啟動發電機等,需按面積收取公共區域電費。以2013年5月至2019年4月每月用電量的平均值測算公攤電費為每度0.19元。通知時間為2019年4月18日。

物價局:允許物業公司收取公攤電費 費用按面積分攤

昨日,銘城16號物業服務中心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之前公攤電費直接算在總電費裡,每度電0.62元,業主交完電費後,物業會把公攤區域電費扣除後再轉交至供電局。“現在更換成智能電錶後,業主直接把電費交到供電局,但小區公攤電費要交給物業。”

關於公攤電費該如何計算,物業工作人員說,根據業主家公攤面積計算。

昨日下午,記者諮詢了西安市物價局商品價格處一名王姓處長,她解釋說,2013年出臺的《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西安市住宅小區電力一戶一表改造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中規定,允許物業公司收取公攤電費。

“按照誰受益誰分擔的原則,公用設施電費按面積由業主公攤,之前電費是物業收取,公攤電費和戶主電費會一起收,智能電錶更換後,業主家用電費就直接交到供電局了,但公攤電費還是要交到物業。”王處長說,公攤電費價格是按業主公攤面積分攤的,若發現收費不合理的可進行投訴。華商報訊(記者 田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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