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個稅零申報等於沒納稅?官方迴應來了!

近期,網上熱傳“個稅零申報是否等於沒有納稅記錄”。是享受個稅抵扣的減免紅包,還是謀求購房、購車資格?一時間彷彿成為擺在很多“北漂”面前的一道無奈的選擇題。

然而,真相到底是什麼?

【國家稅務總局】個稅零申報等於沒納稅?官方回應來了!


有人主動放棄申報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從2019年開始,個稅起徵點提至5000元,同時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6項支出可以抵扣個稅了。

對於工資薪金所得在2萬元以下的納稅人來說,僅僅個稅起徵點提至5000元,個稅減稅幅度就超過了50%。再加上如果能享受幾項專項附加扣除,月入萬元甚至可以零繳稅,不用繳納個稅了。

然而,對於這樣一個實實在在的個稅減稅紅包,有人卻選擇主動放棄,或者選擇少申報一些額度,以讓自己能保持連續繳納個稅,從而保證自己的購房、購車的資格不受影響。

在北京工作的獨生子女張女士,扣除三險一金後月收入6000元,其本可以享受1500元的住房租金抵扣,這樣一來她每月就可以免繳個稅了,但聽說“個稅零繳稅視同中斷納稅”的網絡傳言,為了不讓自己在北京購房、購車的資格前功盡棄,無奈選擇了放棄申報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個稅零繳稅影響購房、購車資格?

跟張女士有同樣顧慮的納稅人大有人在。他們的擔心如出一轍,就怕個稅繳稅記錄中斷,導致喪失購房、購車的資格。在很多城市,購車、購房的資格是與社保和個稅的連續繳納相掛鉤的。

以北京為例,非京籍在北京購房,要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在北京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購車的話,自申請年的上一年開始往前推算連續5年,每年都要有繳稅記錄,個稅需大於零,該繳稅記錄可以斷月,不能斷年,如斷年補繳無效。

稅務總局:個稅零申報並不影響納稅連續性

那麼,大家都關心的問題:享受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後個稅零申報,個稅繳納是否還是連續呢?國家稅務總局12366北京納稅服務中心中心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國家稅務總局】個稅零申報等於沒納稅?官方回應來了!


: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後,個稅零申報是否等於沒有納稅記錄?

:納稅人2019年1月1日以後取得應稅所得並由扣繳義務人向稅務機關辦理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或根據稅法規定自行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的,不論是否實際繳納稅款,均可以申請開具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也就是說,即便是零申報,均在納稅記錄中連續記載。

你申報個稅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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