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還林——還青山常綠

退耕還林就是從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出發,將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計劃,有步驟地停止耕種,按照適地適樹的原則,因地制宜地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退耕還林工程建設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坡耕地退耕還林;二是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退耕還林——還青山常綠

1999年,四川、陝西、甘肅3省率先開展了退耕還林試點,由此揭開了我國退耕還林的序幕。

2002年1月10日,國務院西部開發辦公室召開退耕還林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確定全面啟動退耕還林工程。同年4月11日。國務院發出《關於進一步完善退耕還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見》。

退耕還林——還青山常綠

長期以來,由於盲目毀林開墾和進行陡坡地、沙化地耕種,造成了我國嚴重的水土流失和風沙危害,洪澇、乾旱、沙塵暴等自然災害頻頻發生,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受到嚴重影響,國家的生態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退耕還林是指從保護和改善西部生態環境出發,將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和易造成土地沙化的耕地,有計劃、分步驟地停止耕種;本著宜喬則喬、宜灌則灌、宜草則草,喬灌草結合的原則,因地制宜地造林種草,恢復林草植被。

退耕還林——還青山常綠

退耕還林地是指水土流失嚴重和產量低而不穩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其標準是:山區、丘陵區;水土流失嚴重,糧食產量低而不穩、坡度在6度以上、農民已經承包或延包的坡耕地;平原區;風沙危害嚴重、糧食產量低而不穩、農民已經承包的沙化耕地。只要具備條件、農民自願,應擴大退耕還林規模,能退多少退多少。尚未承包到戶及休耕的坡耕地、沙荒地,不納入退耕還林的範圍,可作為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退耕還林——還青山常綠

退耕還林政策已經過去許多年,全國各地林業部門都在大量植樹造林,原本的禿山和荒蕪的林地已經茂密如森,讓我們共同愛護環境,莫再亂砍亂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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