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縣法院到先鋒鄉就村民佔用河灘地事宜進行分析研判並開具“良方”

四川新聞網雅安4月19日訊(孫梅)近日,石棉縣人民法院前往先鋒藏族鄉就出路村村民佔用河灘地事宜開展分析研判會,著力解決村民佔用農村集體土地的亂象。

會上,首先聽取了鄉、村幹部就出路村村民佔用河灘地的情況以及當前鄉、村、組幹部就該問題所做工作的進展情況、面臨的問題。之後,石棉縣法院工作人員前往該河灘進行現場查看。在認真瞭解情況並進行實地查看後,石棉縣法院法官劉波向與會的幹部宣傳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關於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方面的規定,明確侵佔江河灘地屬於違法行為,就目前部分村民侵佔河灘的情況,現場開出“良方”:“鄉、村、組幹部應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建議制定計劃、分解任務、抓好落實,堅持好黨的群眾路線,學習借鑑‘楓橋經驗’,在做通一些群眾工作的同時,發動、依靠群眾,影響群眾,妥善解決好該事。”劉波指出:“出路村部分村民佔用河灘地這件事並不特殊,這是普遍的現象,建議出路村利用此契機,梳理出該村被佔用的未發包土地,建立、完善相應的制度,比如可以在自願、公開、公平的基礎上與村民簽訂租用合同,將租金用於村公益事務,並進行公示。”

近年來,石棉縣人民法院充分履職,採取一系列舉措積極推進訴源治理,將矛盾糾紛就地解決,並就協調、審理案件過程中發現的各類普遍性“病症”向政府、企業、群眾開具了一副副“良方”,使“楓橋經驗”在新時代煥發出新的活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