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遇見在逃人員為何不抓捕?原來派出所所長收取了禮金……

近日,旬陽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安康市漢濱區石梯鄉派出所原所長袁致康涉嫌徇私枉法一案。

多次遇見在逃人員為何不抓捕?原來派出所所長收取了禮金……

旬陽縣人民檢察院指控稱:2007年初,時任安康市漢濱區石梯鄉派出所所長的袁致康,因收取批捕在逃人員趙健的母親禮金和接受他人請託說情後,對之前多次組織但抓捕未果的趙健放棄抓捕。2008年後,袁致康在轄區內多次遇到趙健卻不將其抓獲歸案,故意使其不受追訴。2010年後袁致康工作調整,負責所在公安分局追逃清理工作,其在日常工作和歷年專項清理工作中,一直未將趙健清理上網重新追逃,導致趙健長期未被追究法律責任。

2012年和2015年,趙健先後兩次當選石梯鎮雙村村委會主任。當選後,趙健橫行霸道,多次毆打幹部群眾,並實施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犯罪,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2018年4月才被公安機關執行逮捕。

公訴機關認為:袁致康身為擔負偵查抓捕工作職責的司法工作人員,明知趙健是在逃被犯罪嫌疑人,因收取其家屬禮金和接受同事請託,不履行抓捕和清理追逃職責,使犯罪人長期不被追訴,應當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旬陽縣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袁致康及辯護人到庭參加了訴訟。法庭調查過程中,公訴機關圍繞指控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及辯護人進行了質證和舉證。法庭辯論階段,檢察員、被告人、辯護人均充分發表了意見。法庭辯論結束後,被告人做了最後陳述。法庭充分保障了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

隨後,審判長宣佈休庭,案件將擇期宣判。

文/圖 西安晚報記者張松 通訊員肖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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