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物業糾紛,該怎樣投訴呢?

Lime2018


十八屆四中全會,給公權力劃了框框:法無授權不可為。這是世界通行的做法,目的是避免強大的公權力隨意侵犯私權利。

小區的問題包羅萬象,既有與開發商的矛盾,也有該公權力強制的事情,還有鄰里糾紛,當然也有與物業服務的矛盾。

所以,一件事情應該如何解決,怎樣投訴,取決於矛盾雙方的主體,以及法律有無行政強制的規定。

對於公權力來說,比如業主拆改承重牆、停車佔用消防通道、私搭亂建、物業擅自改變物業服務用房用途、擅自利用公共部位出租盈利、擅自上調物業費、擅自移除樹木等,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該部門不履職的,可以向其監督部門紀委投訴。

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事項,是業主大會和物業公司兩個民事主體之間的合同糾紛,不屬於行政強制的範圍,比如業主認為物業服務不到位,即便投訴,政府也沒有強制權。但是屬地街道和社區,可以協助調解。調解不成的,或者解聘物業,或者法律訴訟。

如果是鄰里或與開發商之間的糾紛,也不是政府行政強制的範疇。同樣,政府、社區,以及物業公司,都可以協助調解,調解不成的,只能通過法律訴訟。

很多業主出了問題,解決的思路並不正確,把一切的希望全部寄託在政府身上,解決不了還讓自己鬱悶。沒有法律授權的,政府強制做了,叫亂作為,對方也有權利投訴,甚至行政複議、起訴政府。政府予以調解,很正常,達不到您的期望值,也很正常。

有些時候,用合法的方式解決,少浪費了很多扯犢子的時間,效率反而更高。


姜姜聊物業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免不了會與小區的物業管理部門產生摩擦,可能是不滿意物業的服務水平,也可能是看不慣物業的一些管理條例,那麼這個時候,我們應該怎麼辦呢?

根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當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開發建設單位之間因物業管理發生爭議的,可以有三種解決方式:

1、自行協商解決2、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3、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當業主、物業使用人、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發現所在小區出現違反《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行為,可以向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和舉報。

也就是說,當我們在與社區物業管理部門產生衝突的時候,可以通過合理合法的方式直接與天津物業管理部門聯繫,進行投訴。

而目前,天津市物業管理部門也在暢通多渠道受理民眾投訴,規範物業管理市場主體行為,再次正式公佈了天津市、區兩級物業管理部門諮詢投訴電話。具體電話如下:

除了電話投訴途徑之外,天津還設有處室信箱、局長信箱等諮詢投訴渠道。有相關需求的天津市民可以通過多種渠道解決自己的問題。


今晚報


“發生物業糾紛,該怎樣投訴呢?“這是多麼懇切,甚至親切的提示啊!我的問題是投訴就能給解決嗎?如果不給解決怎麼辦?大連青雲林海物業侵害業主,區裡和街道主任都說話了,指示物業糾正侵害行為,物業拒不服從,三年了至今沒有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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