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因工作需要擬破格提拔一名“80後”幹部

安徽省合肥市近日擬破格提拔一名“80後”幹部。

據安徽當地媒體中安在線報道,合肥市委組織部4月19日發佈的幹部任前公示公告稱,為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進一步擴大民主,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把幹部選好、選準,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現對擬任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2019年4月20日至4月26日。

這則幹部任前公示公告的擬任人選只有一名幹部,即因工作需要擬破格提拔的“80後”幹部朱國。

上述公告介紹稱:“朱國,男,漢族,1980年7月出生,籍貫、出生地安徽淮北,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現任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北京招商處)辦公室主任,擬任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北京招商處)副主任。(基層工作經歷不滿兩年,因工作需要破格提拔,已報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同意)。”

近年來,全國多地頻頻出現破格提拔幹部的案例。譬如,今年以來廣東省梅州市已至少破格提拔了三名市管幹部,另外安徽省亳州市委組織部今年3月發佈幹部任前公示公告稱亳州市紀委監委第四紀檢監察室副主任魯淼擬任市紀委監委第四紀檢監察室主任(基層工作經歷不足兩年,因工作需要破格提拔,已報上級組織部門同意)。

關於破格提拔,新華社今年3月17日發佈的修訂後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九條明確:“黨政領導幹部應當逐級提拔。特別優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幹部,可以突破任職資格規定或者越級提拔擔任領導職務。

“破格提拔的特別優秀幹部,應當政治過硬、德才素質突出、群眾公認度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在關鍵時刻或者承擔急難險重任務中經受住考驗、表現突出、作出重大貢獻;在條件艱苦、環境複雜、基礎差的地區或者單位工作實績突出;在其他崗位上盡職盡責,工作實績特別顯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幹部,應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領導班子結構需要或者領導職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性較強的崗位或者重要專項工作急需的;艱苦邊遠地區、貧困地區急需引進的。

“破格提拔幹部必須從嚴掌握。不得突破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和第八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的資格要求。任職試用期未滿或者提拔任職不滿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職年限上連續破格。不得越兩級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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