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焚書坑儒,對後面政治文化是利好,還是壞?具體燒了哪類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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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是否焚書坑儒歷史學書界還存在不同的觀點。秦始皇一統天下,為了享受萬世基業尋求長生之術。方士求仙失敗後,私下談論秦始皇的為人、執政以及求仙等各個方面,之後攜帶求仙用的巨資出逃。秦始皇知道後大怒,遷怒方士,下令在京城搜查審訊,抓獲了460人並全部活埋。


還有一種說法是秦始皇統一天下後,李斯進言,現在的儒生們不去學習當今的法律,卻去研究古代的學問,有煽動百姓們一起批評法律的不足,如此這般,久而久之,恐怕會損失陛下的威信,官吏們也會分成不同的政治派別,互相內鬥,所以我請求命令史官將除了秦國編寫的史書留著,其他的都燒掉。如果有書生敢談論被燒掉的史書者,全部處死。”秦始皇認為李斯說的很有道理,就下令照辦,一共坑殺460餘方士。


西漢之後才稱為焚書坑儒,西漢獨尊儒家,儒生把秦始皇定義為暴君,其中不免有儒家抹黑始皇帝。 方士並不是儒生,所謂焚書之不過是焚燒的各國史記以及那些方士的狂妄作品,而對於像醫書、農耕、種植等使用的技術類書籍並沒有損毀。中國古文字一向都是簡潔,焚書坑儒讓我們認為是燒燬所有書籍然後書同文,把儒生全部坑殺這只是現在人對焚書坑儒的誤解罷了。


瞭解完焚書坑儒之後就會發現其實對後面政治文化並未造成太大影響,後面朝代更替獨尊儒家,本身儒家也是迂腐思想本身使中華文明在精神層面虛無空洞。浪費後人時間,阻礙了思維。直到新中國成立以後才快速發展有沒有秦始皇焚書坑儒都妨礙不了祖國強盛。秦朝以後不都是統一思想,統一文化只不過方法不用。




老崔談歷史




秦始皇焚書坑儒在歷史上有不同的說法,主要集中在坑儒上,一種觀點是坑儒生,一種是坑術士,我偏向第二種,他坑的術士,因為術士利用他幻想長生不老而對他實施了詐騙,沒有得到長生,反而賠了大把的錢,仙藥和錢兩空。焚書是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對不屬於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也限期交出燒燬,而農業、法律、醫書、占卜等書籍不在焚燒之列。

總體來說,“焚書坑儒”對後面政治文化有很大的影響,有好有壞,具體如下:



1.不好的方面,主要集中在焚書上。秦始皇焚書將很多春秋戰國時期所形成的文化古籍都付之一炬,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文化的斷層,不利於文化的傳承。後世對於詩書等只能靠老學者口背再予以記錄,但各老學究又背送不同,導致一種文學書內容不同,篇數也不同,所以漢朝時期專門向民間收集古書,才讓很多詩書得以重見天日,繼續流傳。但是,也有很大一部分古籍從焚書開始就徹底消失,如果沒有這場浩劫,我們還會不斷髮現很多古書古籍。



2.好的方面,此好僅僅是指對封建王朝統治者的好。“焚書坑儒”秦始皇最終的目的是維護自身的統治,“焚書”是一種愚民政策,讓民間只看到統治者留下來的幾類書,就會減少異議的聲音,就會順從統治,這樣利於自身的統治。“坑儒”是一種震懾作用,讓天下看到如果在私下裡混亂議論朝政和國家大事,欺騙政府等行為,就會受到嚴厲的處置,最嚴重的就是處死。特別對於剛剛建立不久的秦國,一切都還處於剛剛開始的階段,各項制度還不完善,或者說是符合這個新生的國家,所以統治者需要把思想統一,全國上下一種聲音那就是政府統治者的聲音,這樣民眾就能安分守己,國家也就可以長治久安。當然這是秦始皇美好的願望。在這之後的西漢,漢武帝提出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其實和“焚書坑儒”是一樣的目的,只不過一個比較暴力,一個比較和緩罷了。

以上是我的一點看法,如有不妥請指正。



妖魔化,這個詞出現的年代非常晚。不過真正千古一帝秦始皇卻常常被妖魔化了了。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陽宮置酒宴飲,有博士七十人向前祝壽。

博士僕射周青臣當面頌揚始皇,稱其“神靈明聖,平定海內”,“以諸侯為郡縣,人人自安樂”,“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

博士齊人淳于越不以為然。他提出:古時殷周分封子弟功臣,故能長有天下。“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一旦有事,誰來救助?

為此,他主張以古為師,認為“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

本來,分封郡縣之爭,早在秦皇朝初建時就出現過。眼下淳于越舊事重提,且又涉及到“師古”與“師今”的大問題,所以秦始皇“下其議,著令群臣討論。

這時,已由廷尉升任丞相的李斯當即指出:“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治國措施。“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三代之事,何足效法!

現在,“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而私學又“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譁眾取寵,“造謗”生事。如不加以禁止,其結果必然是“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

因此,李斯建議禁止私學,規定“若有欲學者,以吏為師”;還建議焚燒《詩》、《書》,提出: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

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

用今天的大白話來說,李斯建議秦始皇查封私立學校,將辦教育的權利收歸國有;使用統一歷史人文學科教材,不得自行其是。自然學科的教材一律不在其內。

根據李斯的這一建議,當時只有《秦記》和博士官所藏《詩》、《書》、百家語以及醫藥、卜筮、種植之書可以保存,其餘的各種書籍,特別是諸侯國的史籍和儒家一些著作,均在焚燒之列。

本來,焚書是秦很早就實行過的政策。商鞅變法時就曾“燔《詩》、《書》而明法令,塞私門之請而遂公家之勢”。

所以秦始皇一聽到李斯的建議,就表示認可,並隨即付諸實施。於是,一次全國範圍的焚書事件發生了。

就在焚書的次年,即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又發生了一起坑儒生的事。這件事是由幾個方士的畏罪逃亡引起的。

秦始皇知道後大怒道:“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是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妖言以亂黔首。”

於是使御史審訊在咸陽的全部方士與儒生。諸生轉相牽連告發,結果查出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全部坑殺於咸陽。

同時還謫遷了一批人至北方邊地。事情發生後,秦始皇長子扶蘇進諫道:“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

秦始皇不僅怒而不聽,還使扶蘇離開咸陽,北監蒙恬於上郡。

秦始皇焚書坑儒,意在維護統一的集權政治,反對是古非今,打擊方士荒誕不經的怪談異說,但並未收到預期的效果。這一點和秦始皇採用的其他措施有所不同,是秦始皇、李斯所始料不及的。


閒看秋風999


秦始皇焚燒的主要還是那些儒生們百無一用的的虛妄之作,至於農學、醫學、水利等關乎國計民生的實用之學都很好地保留下來了。


比干星空下


秦始皇罪在當下,功在千秋。


子羽的文庫


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

所以焚的是蠱惑人心的書,為了統一文化,統一思想。收天下刀戈鑄金人。其他的書沒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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