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一女子為還網貸詐騙700多萬被判刑 家人希望追查"借款人"

4月12日,得知女兒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的黃先生,深深地嘆了口氣。

黃先生的女兒黃某在無錫某單位工作。2016年7月起,她通過網絡平臺借款用於個人消費及償還借款後,因欠款越來越多,先後騙取他人742萬多元,後因涉嫌詐騙被警方抓獲。

“賬單顯示,借款30萬元,實際到賬只有20萬元。”黃先生對記者說,女兒是網貸的受害者,他希望能追查“借款人”,避免讓更多人受害。

2016年7月,黃某第一次通過網絡平臺借款2400元用於個人消費後,陸續通過網貸欠下十幾萬元高利貸,從此陷入網貸旋渦。在其父親提供的賬單信息中記者注意到,其中一個月,黃某為償還52萬元的網貸本金及利息,通過網貸平臺借款20萬元,用於償還舊賬。

無錫一女子為還網貸詐騙700多萬被判刑   家人希望追查

據其中一張電子借款合同顯示,2018年4月14日,黃某借款30萬元,約定還款日期為4月20日,且合同標註此次借款無需支付任何利息。“其實這個平臺只起到中介的作用,雙方在平臺達成借款意向後,均通過線下交易商定利息等貸款事宜。”黃某代理律師稱,黃某與借款人的短信記錄中提到,借款人以投資的形式向黃某放款,黃某除償還本金外,每月還需支付高額的分紅。“本質上仍是借貸關係,只是以分紅的名義收取高額利息。”律師說。

無錫一女子為還網貸詐騙700多萬被判刑   家人希望追查

記者瞭解到,黃某每月收入5000元左右,多次網貸後,其收入便難以支撐每月高額的還款,其本人和家人也遭到了來自借款人的追債電話和詆譭短信息。為此,黃某開始向身邊人借錢。

據判決書顯示:2017年2月,為償還高利貸,黃某編造其在做承兌匯票生意,收益頗豐。謊稱可與被害人一同出資、平分獲利,騙得被害人錢款後主要用於償還高利貸,待其編造的承諾匯票到期後再借取高利貸支付被害人利息,後再採用上述事由騙取被害人錢款用於償還高利貸。至2018年5月,黃某共騙得3名被害人共計742萬元。

“我是女兒被抓後,才知道她網貸的事情。雖然我女兒有錯,但也應該追查借款人的行為。”黃先生說,據他了解其中一筆30萬元的借款,實際到賬只有20萬元,剩餘10萬元被借款人作為第一期利息扣除了。因此,黃先生認為,女兒是“砍頭息”等網貸亂象的受害者。“我希望能對網貸平臺和借款人的借貸行為進行調查,避免更多人受害。”黃先生說。

無錫一女子為還網貸詐騙700多萬被判刑   家人希望追查

目前,因希望法院能將其是網貸受害者作為重新量刑的情形,黃某已提出上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