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男子酒駕被查棄車逃跑 竟將13歲兒子扔在處理現場

父母不慎把孩子忘在車內的新聞並不少見,而這位嵊籍男子方某酒駕被查時,竟把13歲的兒子扔在現場,自己棄車逃跑。儘管這樣,方某最後還是因醉駕被判拘役。

事情原委是這樣的:2019年1月的一天,方某和朋友吃晚飯,期間喝了一斤左右的蛋花酒。酒足飯飽後,他抱著僥倖心理開車帶兒子回家,不料中途被交警查獲。經過呼吸式酒精測試,方某的酒精含量為134mg/100ml,已涉嫌危險駕駛。交警讓方某在一旁等待做現場筆錄,待處理完另一涉嫌酒駕人員後,發現方某不見蹤影並且電話已關機,而方某的兒子被留在副駕駛室,不知父親為何離開、去向何處、幾時歸來。

為保證孩子的安全以及工作的順利開展,交警將方某兒子帶回剡湖中隊做筆錄,並通知孩子的表哥到場陪同。在方某失聯期間,交警通過發短信、用不同號碼撥打電話等方式,告知其逃逸的嚴重性並讓其儘快主動接受處理。兩小時後,方某終於回電併到達剡湖中隊接受調查。經鑑定,方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58mg/100ml。

詢問得知,方某之所以離開現場這麼久,原來是跑去朋友家喝茶聊天,他企圖用水和時間來稀釋血液中的酒精,但是方某的如意算盤打錯了,血液中的酒精濃度並沒有低於呼氣時的數值,反而因為他在案發時逃離現場,構成從重情節,不得適用緩刑。經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方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市人民法院判處拘役1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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