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關於一起入境人員瞞報行程的情況通報

嵊州:關於一起入境人員瞞報行程的情況通報

關於嵊州市一起入境人員瞞報行程的情況通報

近日,嵊州市兩名入境人員因違反疫情防控規定被強制集中隔離。經查,李某、陳某系夫妻關係,兩人於3月26日由澳門橫琴口岸打車到珠海國際機場,入境後乘機到杭州蕭山機場(航班號QW6034),之後返回嵊州。根據《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於進一步加強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的通告》(省疫情防控〔2020〕16號文件)規定,所有境外入境人員在入境後必須向單位或行政村(社區)報告,同時進行14天集中隔離。李某夫妻兩人均未主動向村(社區)報告入境事項,也未主動接受隔離,陳某在工作人員上門核查後還刻意瞞報行程。兩人被屬地政府強制送往隔離點進行集中隔離。

鑑於李某夫妻兩人不報、瞞報行程,公安機關將在其隔離期滿後依法作出處理,同時對摸排工作不到位的相關工作人員啟動問責程序。警方再次提醒:遲報、漏報、瞞報、不報境外入嵊人員情況,造成後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境外入嵊人員不報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或故意隱瞞旅居史、相關病例接觸史及病情等情況,造成疫情擴散,妨害傳染病防治,危害公共安全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嵊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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