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駕被查 車上還有槍支 吉安縣交警依法對其處罰

吉安新聞網訊 報道:

12日15時許,一輛白色小汽車在裴永線路段快速駛來,看到執勤民警後,遠遠地就開始減速,並緩緩前行,形跡非常可疑。民警果斷將其攔下進行檢查,發現駕駛員肖某涉嫌酒後駕駛。民警對肖某進行詢問時,對方閃爍其詞,乘客周某也顯得神情慌張。這些異常表現引起民警的警覺,於是仔細觀察車內,發現周某腳下藏著一把氣槍,後備箱存放兩隻被捕的鳥。經詢問,周某稱其愛好打獵,氣槍是為打鳥所購買的。

根據相關規定,肖某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交警依法暫扣駕駛證6個月並處罰款1500元、記12分。同時,周某因非法攜帶槍支被吉安縣公安局永陽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5日並處罰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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