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负责人、派出所长……保定一地纪委监委通报2起典型案例


司法所负责人、派出所长……保定一地纪委监委通报2起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 蔡云雷)4月19日,保定涞源县纪委监委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现将2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司法所负责人、派出所长……保定一地纪委监委通报2起典型案例

一、容城县司法局贾光乡司法所原负责人李三柱涉嫌违法违纪问题

2018年10月24日,涞源县纪委监委对以朱丽娜为首的恶势力集团“保护伞”问题进行调查。发现贾光乡司法所社区矫正负责人李三柱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疏于管理,监督不到位,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2018年11月19日,涞源县纪委监委拟给予李三柱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辞退,对李三柱违法问题移送起诉。

二、涞源县银坊镇玉皇沟村干部、碾盘村包村干部、银坊镇派出所所长履职不到位问题

2018年8月24日,涞源县纪委监委对以张彦纪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保护伞”问题进行调查。发现玉皇沟村干部、碾盘村包村干部、银坊镇派出所所长履职不到位问题。2019年4月2日,分别给予玉皇沟村党支部书记崔虎子、村委会主任张金宝和副主任刘金龙三人党内警告处分;对银坊镇主任科员碾盘村包村干部侯永明进行谈话提醒;对银坊镇派出所所长周艳清进行谈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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