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標電動車可上路但不實用,怎麼解決?

手機用戶7519767513


雖然新國標在有些人看來,確實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但已然如期實施了。這是不以個人意志為轉移的事實,你接受也好,不理解也罷又能怎麼樣呢?畢竟胳膊擰不過大腿,最後都得按新國標執行,否則將面臨處罰。



對那些以電動車為主要交通工具的人來說,要理性看待這個問題,眼下的當務之急是,怎麼辦才能讓自己手上的電動車用的儘量久。這才是最現實的想法,抱怨和發牢騷起不到任何作用。站在使用者角度來看,新國標電動車不實用的地方有三點:

第一,最高車速25km/h,這個速度有點低了,如果自行車蹬快點,可能比它都快。試想當你騎著電動自行車,被別人騎著自行車輕鬆給超了,你將會何等尷尬!比自行車還慢的電動自行車,還會有多少人願意掏錢購買?在快節奏的今天,這種超低速電動車不符合大眾需求,也註定是沒有市場的。


第二,必須有腳踏騎行能力,也就是說必須要有腳蹬子。這更是一個雞肋般的存在,有電的時候我用不到,沒電的時候我蹬不動,那我要它還有啥用?連裝飾作用都起不到,裝上腳蹬子後整車反而顯得更難看。難不成只是為了容易區分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讓交警叔叔老遠就知道該不該查。第三,續航能力不行。買電動車大家最關心的,就是它的續航能力怎麼樣,誰也不想因為沒電被扔半路上。新國標電動車跑不遠是個大問題,整車質量有所增加,電瓶容量卻有所減小,共同導致了它的續航能力不行。尤其是對快遞外賣行業來說,這種電動車根本沒法用。


正是由於電動車存在的交通亂象,催生了新國標的出臺,但新國標貌似沒找到電動車問題的癥結所在,藥不對症。導致新國標電動車可上路但不實用,怎麼解決這個問題,我覺得可以從以下三方面入手:

第一,對已購的超標電動車,不能立馬一禁了之,該掛臨牌的掛臨牌,設置一定過渡期,把使用者的損失降到最低。第二,對快遞外賣行業,公司從電動車廠家專門定製符合行業特點的新國標電動車,統一掛牌配車。第三,對電動車使用者,加強交通安全的宣傳與教育,切實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養成騎車遵守交規的好習慣,從根本上解決電動車難題。對此,你怎麼看?歡迎留言討論~


我的農村日常


新國標電動車實用性並沒有明顯打折扣,續航、載人功能仍有保留。

全新國標電動車與前期超標車輛的區別主要在於最高限速的降低,其他方面可以說並不需要大改,看一看新規要求:

1、整車重量需≤55kg,目前簡易款的電動車實際就在50公里左右的範圍內,所以重量限制並不會明顯改變目前車輛的形態,車身剛性不會打折。

2、車體寬度需≤45cm,車輛最大寬度在把手位置,駕駛座和後排載人座位也遠遠達不到這一寬度,所騎行舒適體現也不會降低。

3、鞍座長度小於等於35cm但寬度沒有限制,一張標準A4紙的長度為29.7cm,可以想象符合條件的坐墊也並不會不舒適,後排載人座椅沒有要求同樣不影響。

4、必須有腳踏板功能,有腳踏板的電動車在早期是很多的,只是隨著電池容量的加大以及車輛逐漸加重腳踏板已經不實用了,所以後期逐漸被取消。不過回到電動車早期的形態後,腳踏板可以再次發揮作用,而且並不會成為障礙。

以上四個標準的限制範圍並不非常嚴格,對於車輛製造商而言可以在現有車輛上改進升級,在限定範圍內仍可以做出與現有車輛相同舒適體驗的電動車,那麼重點看一看時速和續航。

新國標電動車限速要求不得超過25km/h,這一速度看似不高但也只是多年來“歡樂表”造成的錯覺。曾經超標的輕型電動車(量產車)幾乎沒有哪臺能達到這一時速,踏板式電摩表顯時速能達到45~60km之間但也遠達不到,所謂的歡樂表只是讓用車人感覺車速很快而計算出的假數據。

用GSP實測過的電動車,電摩表顯時速50km實際時速低於40km/h,輕型電動車大部分不提供時速表但最高平均時速僅在20km/h左右,但為什麼感覺會這麼快呢?

原因在於車輛本身很輕,摩托車愛好者應該深有體會,以120km/h的時速在高速駕駛並不會感覺很快,而已同樣的車速騎行摩托車會感覺快要起飛,尤其是某些非巡航車或ADV的輕車,。迎面的風阻、體積的差異會造成心裡暗示,所以時速20km的情形電動車實際感覺已經不慢了。

而在新標實施之前車輛製造商會使用歡樂表,但在新標之後車企需要嚴格按照標準提供最高車速,所以實際用車過程中並不會降低通勤效率;當然那電動車當做摩托車使用的話一定會降低,但還有可以登記上牌的電摩選擇,這類車客觀的說已經是影響交通安全的因素,管制是應該的。


蓄電池電壓要求≤48V,車輛維持在55公斤左右使用12V·20Ah的鉛酸電池續航會和現在相同,組成48v後容量仍在0.96kw左右,如能使用一些輕量化材料續航反而能上升一些,所以續航也不是問題。

那麼新國標電動車實際只是要求現有的輕型車輛稍微改型、增加腳踏板,使用功能沒有區別;制定出新國標的目的是區分超標車,超標車即使用歡樂表車速達到了輕便摩托車的水平,在非機動車道行駛高於電動自行車是潛在的風險、在機動車道行駛因沒有路權也不會有人主動避讓,使用這類車的用戶多為外賣小哥,為利益忽視交規造成嚴重後果的案例數不勝數。

所以只能制定出新標準讓輕型車能繼續使用,讓電摩成為機動車去上牌合法用車,而且製造商如想要讓車輛符合安全技術條件也會對車速、制動系統等核心部件全面升級,對於需要使用電摩的用戶而言雖然要考證和上牌,但也獲得了質量達標機動車標準的車。

換個角度看問題的話新國標還是有一定意義的,捫心自問自己在騎行電動車時有沒有過違章行為,每個人有一次的話2.5億臺電動車就是2.5億次,不管理的話交通環境還能再差嗎?



天和Auto


專家們的應該問問民眾,為什麼買電動車?需求點在哪裡?因為限制了摩托車,電動車才了市場,因為腳踏型電動車小,載物不便,踏板電動車有了市場,因為續航里程問題,有了大電池電動車,因為山區農村道路問題,大功率電機電動車有了市場。既然允許電動車製造存在,那就應該完善各種法規,如大功率在出廠、銷售、購買、行使時同機動車(駕照、行駛證、交通處罰等可比汽車摩托車條件與成本低些),應該讓市場需求、製造企業之間平衡。政府更應該對產品質量、市場監管、交通安全法規等方面完善,不應在電動車大小的問題上下功夫,難道汽車、摩托車不大不快不重不危險嗎?電動車都造小的失去了很多價值,企業也難存活長久的,哎。


東方人民3


國家禁止超標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和上道路行駛是符合交通安全的決定!

首先,超標電動自行車在生產時設計車速大多可以行駛至50多公里的時速,有的甚至可以行駛至70、80公里的時速,可以比肩機動車的車速了。電動自行車本身被定義為非機動車,但實際使用中已經成了名副其實的機動車,但是電動自行車本身沒有達到機動車的安全標準,如轉向、制動、防撞安全等。車速快,質量輕,導致在車速較快時,車身不穩定。另外,電動自行車的電池和充電器大多存在安全隱患,容易引發火災。

其次,電動自行車因市場需求,銷售商一位迎合市場,願意從廠家引進大功率、車速快,續航時間長的電動自行車銷售,導致路面上行駛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增多。

其次,從交通安全方面看。超標電動自行車因車速快、續航時間長,可以在路面上多拉快跑,經常看見電動自行車超載貨物,載乘多人的情況。超標電動自行車雖被定義為非機動車,但功能已經是名副其實的機動車標準。駕駛和使用這類電動自行車的人群往往沒有機動車駕駛證,沒有經過交通安全和駕駛技能培訓,上道路行駛後交通安全意識單薄,容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超標電動自行車因不符合國家技術安全標準,無法在交管部門註冊登記,導致交管部門對該類車輛管理缺失,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交警很難查詢車輛。電動自行車無法購買保險,發生交通後無賠償保障,從而導致電動自行車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情況增多,受害者得不到救助,對社會和家庭帶來負面影響。

總之,規範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和使用有利於保障每個人的出行安全,減少事故發生率。


212070166


只能說國家轉來轉去,在電動自行車方面又回到了計劃經濟時代。不是你需求什麼樣的我生產什麼樣的,而是我生產什麼樣的你買什麼樣的。當然不是說你什麼樣的需要都生產,一般大眾化的需求應該順其自然的允許生產。電動車事故多都是騎行者不遵守交規或者國家沒有統一標準,速度多快質量多重屬於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明文規定。對生產廠家管理不善造成的亂象責任不應讓購買者承擔。對違法騎行車管制不應損害遵紀大眾的利益。

新標準的那個腳踏板隨著電池的改進續航能力增強已經失去了原有的功能意義,而且稍微使用時間長點的電車因保養不當都會在電動車自動行駛時跟著空轉,易造成纏繞事故,有安全隱患,卻強加給電車。

說實在的,電動車的標準制定者一般都開汽車,誰騎電動自行車?新標準制定應充分聽取騎行者的意見,而不是隻讓那些專家們“閉門造車"。


海海54583586


按目前的標準不變才是最現實的,可變的:就是加大管理處罰,讓公眾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凡事都有利弊,你把車速整降下來也不見得就是好事,一:很多路段都是非機公用路段,本來車流量大,如在把電瓶車降速,那豈不是睹上加睹,二:在說:前面電瓶車太慢,性格狂燥者:會冒險強超,容易造成更多的交通事故。三:電瓶車車速過慢對上班族來說也是極其不便的,路程遠一點的,來回可能就得多一小時的時間,對農民工來說及其的不方便。不是說車慢就沒事故,主要還是行駛規則,不能想咱騎就咱騎,無視交通規則。這才是問題的關健所在。解決之道:靠教育:靠管理:加大處罰力度,即可解決。沒必要:什麼新規舊規,變來變去,不符合現狀。再怎麼整也沒用。


手機用戶6891152497誠


這個問題確是對騎什麼車問題不大,關健是人們對交通規則的認識態度問題,事故的原因就是駕車人本身的素質太差,根本就沒有事故前的預見性,比如有的人駕車行駛在道上注意力不集中,沒有預測到自已的車速和對方車速的時間差和路面寬距的估計錯位,等,都是事故多發的重要因素。

有一點也很重要,那就是有的人根本就無視交通規法的重要性,前方明顯是紅燈,他也照闖,好象他是外星人,這些法律法規就不是限制他的,因此我覺得事故多,堵車嚴重對人們駕什麼車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讓人們提高素質,不要拿自已和其它人的生命開玩笑。

我認為車輛掛牌和駕駛資格證很重要,只有這樣才能讓人們有所約朿,只有自已把握自已才是上上之策,也能讓大多數人自覺接受,你覺得呢?



益母草8一生態與文化


這幾天新國標電動車的熱度很高,不過就相關的節目中看,很多的電動車店主並不是很能認可,很多地方的電動車店也出現了關門的現象,很多店主表示這幾天的生意差很多,根本就沒有成交量可言,而電動車上牌點也沒有多少車輛上牌。

從相關的文章評論中可見,大家對新國標的電動車並不是很認可,很多人表示寧願騎自行車也不願意買電動自行車。也有人說,6公里的路,騎電動車需要50分鐘,但如果是走路的話需要1個小時,這樣一來還不如騎自行車。



很多人認為電動車帶腳踏不是很實用,電動車真的沒有電了,大家寧願牽著也不會騎著,太累了。也有人說電動車的續航能力太低了,過去能夠跑幾十里路,如今20公里都難。還有人說新國標電動車太貴,價格比原來貴出一倍,這樣也讓大家購買的積極性降低。


不過新國標既然已經實施了,那就不會改變,因此在今後大家都需要騎著合規的電動自行車才能安全的上路。那麼應該怎麼解決電動車的出行難問題?那就只能從摩托車和小轎車下手了。

很多網友也調侃,現在的摩托車行業應該會再次好轉,特別是對於那些送外賣和快遞的人來說,想要以新國標的電動車上路,難度比較大,而摩托車的需求量會逐步增長。不過對於那些限摩的城市來說,摩托車就不是太好了。 前段時間國家發佈了一個文件,提出了汽車下鄉的觀點,估計今後的汽車消費市場也會迎來新的增長點。而自行車的銷量應該也會利好,這樣也可以起到健身的作用,大家咋看呢?


惠農圈


現代城市範圍擴大了,道路更寬了,電動車速度應更快。管理者不能以二十幾年前的自行車速度限止電動車,應以時俱進。重要的是要考核剎車距離,這個指標既是安全指標,又是車重量等綜合指標。電動車的主要矛盾是安全。不能歸罪於快,要說快,汽車更快。我們不能以汽車快而限止汽車。所以我認為電動車安全,軟件是交通意識和管理,硬件是剎車。制定剎車指標,合格才能上路。是解決問題的關健。


易筋禪苑


從眾多電瓶車的事故中、絕大部分是騎車人不尊守交通法規造成的,沒有車牌而無法查找。與電瓶車並無關聯。政府應該對騎車人教育學習考取交通法規的車與人的執照管理。對待違紀者應與機動車輛同步懲法同步。除對電瓶車本身的要求控制車速制動上的禁止,其它型號應不能否定。按政府要求的那種帶腳踏電瓶車數年前權少無人問,價格在1千元左右。現在漲到2、3千元。再請查看,每年的交通事故傷亡人數。是機動車事故傷亡的人數多?還是電瓶車不尊守交通法規造成傷亡人數多?在制定這些制度的人員中,有一個是騎電動車的嗎?造成道路嚴重堵塞的是電瓶車嗎?有害的空氣汙染是電瓶車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