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層:電影票款、商業房租金等不能搞資產證券化

4月19日,證監會發布《資產證券化監管問答(三)》(以下簡稱《問答(三)》),就未來經營收入類資產證券化的有關事項進行明確,包含了四大問題。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問答(三)》中明確表示對於電影票款、不具有壟斷性和排他性的入園憑證等未來經營性收入,不得作為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基礎資產現金流來源。同時,上交所也表示,限制電影票款、不具有壟斷性和排他性的入園憑證、物業服務費、缺乏實質抵押品的商業物業租金等類型基礎資產開展資產證券化。

CNABS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已發行物業收入收益權ABS共計37單,發行金額353.46億元,公園景區收益權ABS共計12單,發行金額118.83億元。

問答包含了四大問題

上交所債券稱,近年來,資產證券化已經成為企業融資的重要方式,在盤活存量、降槓桿、降成本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尤其是拓展了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匹配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借鑑境外成熟市場無形資產(如知識產權、版權、電影轉播權等)案例經驗,結合國內業務實踐,我國未來經營收入類資產支持證券也取得一定發展,為實體經濟發展,擴大基礎設施建設作出了一定貢獻。據統計,近3年累計發行規模佔比為5.57%;2018年,該類資產支持證券發行規模近300億元,佔比3.18%,呈下降趨勢。

上交所指出,但由於難以完全實現破產隔離、第三方服務機構供給不足、部分項目可持續運營性較弱等原因,個別未來經營收入類資產證券化項目也暴露出風險。考慮到法律配套及現實情況,為夯實市場發展基礎,在鼓勵創新的同時守好風險底線,完善該類產品的風險控制措施,前期在徵求部分市場機構意見的基礎上,對該類產品的監管標準進行了研究,旨在督促中介機構歸位盡責,完善風控措施。

此次證監會制定發佈的《問答(三)》,一是對未來經營收入類資產支持證券的基礎資產所屬領域作出明確限定,要求僅具有壟斷性質或政策鼓勵類行業及領域的原始權益人融資,限制電影票款、不具有壟斷性和排他性的入園憑證、物業服務費、缺乏實質抵押品的商業物業租金等類型基礎資產開展資產證券化;二是對特定原始權益人或者資產服務機構持續經營能力提出嚴格要求,強化對基礎資產運營成本覆蓋情況的考量;三是明確專項計劃存續年限要求,合理預估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流水平,嚴格控制融資規模;四是明確要求基礎資產現金流應當及時全額歸集,並充分保障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收益分配。

監管層提出具體要求

《問答(三)》明確了基礎設施收費等未來經營收入類資產證券化產品,其現金流應當來源於特定原始權益人基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國家政策鼓勵的行業及領域的基礎設施運營維護,或者來自從事具備特許經營或排他性質的燃氣、供電、供水、供熱、汙水及垃圾處理等市政設施,公路、鐵路、機場等交通設施,教育、健康養老等公共服務所形成的債權或者其他權利。

因此,對於電影票款、不具有壟斷性和排他性的入園憑證等未來經營性收入,不得作為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基礎資產現金流來源。物業服務費、缺乏實質抵押品的商業物業租金(不含住房租賃)參照執行。

另外,《問答(三)》要求專項計劃存續期間內,特定原始權益人經營現金流入扣除向專項計劃歸集的基礎資產現金流後應當能夠覆蓋維持基礎資產運營必要的成本、稅費等支出。不過,對於原始權益人及資產服務機構資信狀況良好,且專項計劃設置擔保、差額支付等有效增信措施的,可免於前述成本、稅費等支出覆蓋要求。在專項計劃時間限制上,要求原則上不超過5年。

然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對於基礎資產現金流來源PPP項目,或者交通運輸、能源、水利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基礎設施的,《問答(三)》中表示,可以適當延長。

《問答(三)》中還要求,管理人應當合理設置次級資產支持證券的收益留存機制,以保障專項計劃存續期間內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的收益分配。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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