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為什麼不把犯人關進監獄,而是要發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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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其實就是一句話,古代不養閒人。

古代和今天不同。

今天的監獄也是要幹活的,減刑什麼都必須根據幹活的成績來算。

不過,今天監獄從事農業生產的很少,主要是做一些加工活或者手工活。


為啥?

監獄不養閒人,你要自己賺錢解決監獄的基本開銷問題。

國家會給一些撥款,缺口必須監獄自己解決。

今天的監獄,一般是接加工活然後作為考核指標,讓犯人們完成。

但是,今天工業、加工業發達,有無數這類的活計。

古代中國是農業社會,哪裡有什麼加工活可以做。

所以,古代的犯人的工作只有兩種:

第一,種地。

除了發配邊疆的犯人,可能會有大片荒地可以耕種。

如果是內地的犯人,根本就找不到什麼土地耕種,因為耕地都被瓜分乾淨了,農民自己都沒土地可以種。

於是,犯人種地在很多地方,也就是不靠譜了。

第二,做軍隊的雜務。

古代技術條件落後,軍隊後勤壓力中。

一個士兵在前面打仗,後面要有好幾個民夫為他提供後勤。

即便是現代我軍的淮海大戰,也是如此。

據統計,華東軍區共動員了543萬民工,支援60萬解放軍。到了戰役第三階段,支前民工與參戰兵力的比例達到了9:1,遠遠超過了戰役初期預計的3:1。

看看!

自然,古代打仗可以強行徵集民夫,但時間長了也要給錢給物,不然老百姓肯定造反。

即便如此,徵召民夫也是很困難的。因為農民缺乏壯勞動力,需要家裡男人去種地,這才是最重要的。

況且,很多邊疆地區又荒涼又危險,搞不好就病死或者被殺死,給幾百兩西銀子也沒民夫願意去。

所以,即便政府願意給錢給物,也難以徵召到大量的軍隊民夫。

那麼,最實際的就是將犯人發配利用,從事軍事後勤工作。

這樣一是不養這些閒人,不白給犯人吃飯;二是正好解決軍隊民夫奇缺的問題。


大家注意,水滸裡面的林沖,後來就是看守軍隊草料場的,這是後勤機構,為馬匹供應草料的。當時法度很嚴格,草料場被燒,林沖就是死罪了。

再看,武松發配孟州,本來也是作為軍隊雜務的。

書中寫道:武松那日早飯罷,行出寨裡來閒走,只見 一般的囚徒,都在那裡擔水的,劈柴的,做雜工的,卻在晴日頭裡曬著。

看看,其實發配也是很慘的,民夫成日做苦工,沒有一點人權,還要向管理人員行賄。

如果是女人,通常是被連坐的家屬就更慘了,一樣也要做活。而且,他們是很容易被軍人或者獄卒霸佔為妻的。


薩沙


在一些古裝劇裡,我們經常看到一些犯了罪的人和他們的家屬,被髮配到邊遠的地方,而不是關進監獄。發配到千里之外的話,路途遙遠,而且還要有人看押著。不是更麻煩嗎?當時為什麼還要這麼做呢?

一、為了節省糧食和其它支出。

在我國古代,糧食並不是很充足。如果把犯人關過監獄,就要消耗掉一定的糧食。犯人多了,就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再者,要把犯人關進監獄的話,國家還要拿出一筆錢來建造監獄,還要安排獄警等工作人員。這些都是相關的一些必要的支出。


因此,當權者不願意拿出閒糧和閒錢來養活這些犯人,不願做得不償失的事。

因此,對於重刑犯,有的直接砍頭。而相對較重的,則發配到千里之外。

二、為了讓犯人遭受精神及肉體上的雙重摺磨。

我國古代交通、通訊都不發達。

人們通常都有鄉土情結。一個人可能一輩子固守著故土,繁衍生息。如果讓一個人背井離鄉到千里之外,而且重刑在身,或許自從他離開故土的那一刻起,就代表著跟他的家人生離死別了。

這對於犯人來說,是很恐怖的。這本身對犯人就是一種精神上的折磨。

還有在發配的千里路途中,看押犯人的人,也不會善待犯人,輕則會對他們拳打腳踢,重則實施各種折磨手段。

再加上氣候、蛇蟲猛獸、疾病等因素,犯人在一路的發配過程中,真的是生不如死。

一些官宦之家的女眷,本來以前過著養尊處優的生活,更是受不了顛沛流離之苦。被髮配的女犯人或者犯人的女眷,勢必成為押送官兵和守邊戰士的洩慾工具。這對於女性來說,無疑是致命的傷害。


因此,發配的過程,也是對犯人的一種雙重懲罰。

三、為了讓犯人們人盡其用繁榮邊疆。

在古代,人口相對來說較少。雖然當朝統治者佔了不少的土地,但是好多邊疆地區,比如一些西北絕域、西南邊陲、東北苦寒,以及一些荒無人煙的海島,都沒有人口居住。

把犯人發配到這裡,可以讓他們開墾荒地,種一些糧食,來供給內地。

再者,犯人們能在那裡生存下來的話,他們在那裡世世代代繁衍下去,使邊疆地區增加了人口,也繁榮了經濟。這樣,也能防止外族的入侵,保持了自己領土的完整,以解除皇上的後顧之憂。


還有,有些犯人發配其實是“充軍”,讓這些犯人充實到軍隊中,也算人盡其用,讓他們在保護國家安全方面做一些貢獻,也算讓他們“將功折罪”。

因此,流放他們的收益,遠遠大於發配他們到邊疆地區的支出成本。

四、為了彰顯皇帝的“仁慈”。

一些犯人,如果讓他們進監獄,或者處以死刑。尤其是結束一個人的生命,好像顯得有點殘忍。因此會讓犯人發配到千里之外,明著保住了他們的性命,既顯示了當權者的“仁慈”,又能得到那些不明真相的百姓的愛戴。

把犯人發配到千里之外,實在是古人的一種智慧。既懲罰了犯人,又節省了錢糧,還讓這些犯人發展了生產,充實了軍中力量,還彰顯了皇帝的仁慈。

對於統治者來說,這樣的“好事”,他們又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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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書共讀


監獄要有建築,安全設置,需要食品供應,還要有專人管理。以美國為例,每一百五十人中有一個關在監獄裡,需要龐大的開支。所以大規模開辦監獄都是工業革命後經濟有條件才做的事。

古代監獄非常小,基本就是現在派出所拘留室那種水平,附屬於縣衙。影視劇裡面那種空間寬大的獄室是不存在的,通常只有幾平方,犯人只夠轉個身,睡個覺。不象現在蓋專門的監獄。

古人處理罪犯,最早就是貶為奴隸。中世紀改為發配(仍有一部分可以貶為奴隸)。都是因為當時沒條件建設監獄。


科技文化鄭軍


古代為什麼喜歡把犯人發配到邊疆,而不是進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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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在古代不發達的時代裡,監獄無法看押那麼多犯人;

二:古代經濟交通不發達,將犯人發配到邊遠地區,就危險不到朝廷的利益;

三:發配也可以讓他為國家的邊防效力,增添兵丁;

四:皇帝為了顯示他的英明治世,顯示自己仁君的一面,皇上自認為是留犯人的一條命,讓他在邊疆反省,改過自新;

五:在古代,發配是一種僅次於死刑的一種懲罰,被流放地都是偏遠,環境惡劣的地方。


邊看邊說


古代刑部或地方也有監獄,但監獄總是人滿為患,所以定了刑的犯人就要勞動改造來騰地方。古時只有邊遠地方才是國家的場所,城市或農村的位置都有私人佔著。所以要發配到比較偏遠的地方去。


彩雲東昇戴寶山


發配是一種勞動改造或者是流放到邊遠地區,和前面的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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