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通知死刑犯執行死刑時是什麼樣子的?

用戶82828911987


記得在九幾年吧,到某縣工作一年,有一天,全縣開公審大會,槍斃七人,還有幾人是陪同。

我近距離來到公審的臺上,此時的死刑犯們心態表現不一,有東張西望找家人的,有要東西吃的,也有要香菸抽的,不老實的脖子上用一根繩子勒著,不讓他發音。犯人的褲腿都用繩子綁著,褲檔內塞滿了棉花(防大小便外洩),其中有一名犯人嚇得雙腿發軟了,由二個武警一直架著。

公審結束後,押上大卡車駛往執行現場,執行之後由某某醫院快速取走xxx。火化之後再通知家人去領取骨灰。聽說有一個犯人家屬鬧了一下,死活要見屍體,在那個年代、那種情況下是不可能的。原因嗎就用省略號代替啦。

現在人性化了,過去發生的事情現在也不可能再有,這就是社會的進步吧。


南京一老人


我九二年當兵,那時還是執行槍決,當天早上很早就到看守所拉犯人,還有法院檢察院,宣讀執行書後就綁繩子,然後就把腳鐐解開,如果不是碰到大節日就直接拉到刑場,那時是看守所武警中隊的武警開槍,有正副射手,正射手一般都是新兵,到現場後好多死刑犯都不會走路了,有的直接都尿出來了,我記得槍決一個香港販賣毒品的就比較鎮定,那幾個法警把他按跪在地上後他還轉頭對那個正射手說打準點,那時是用56式步槍頂著後背心臟的位置,那個新兵也可能比較緊張還是怎麼了,第一槍沒打中心臟,當時一開槍那死刑犯往前撲倒地上,還要轉頭不知道說什麼,旁邊的法警馬把他的頭一腳踩住,然後是副射手又打第二槍,第二槍還是56式步槍端直往下射擊,沒死後來用手槍又打頭打了第三槍才死,其餘兩個死犯都是一槍打中心臟,腳蹬兩下就沒動了,現場法醫驗完了就直接拉到火葬場。


輝群6


終於,我的《死刑執行通知書》送達了。結果這一張決定我生死的白紙,上面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高院鮮紅的公章有些晃眼,三年了,我一直在等待它的到來,可現在接過它我卻沒有了感覺。我到底是該為自己明天的結束而惴惴不安,還是為罪惡一生的解脫而欣慰?其實,生命對於每一個人來說都是異常珍貴的,它不同於呼吸和排洩可以週而復始。回憶將我拉回到三年前那個炎熱的盛夏:我原本是個火車司機,老婆也是鐵路系統的,因為我是鎮上不多的幾個大學生,所以姿色較好的老婆嫁給了我,婚後的生活可謂平淡無奇,我通常都是上半個月班,休息半個月,作為軍事迷的我休息時就喜歡搗騰些和軍事相關的事情。六月的一個傍晚我下了班,徑直朝家的方向走去,半路上父親攔住了我:“好好管管小麗,他和張輝走的太近了”,說完轉身就走,有些疲憊的我沒太在意,回到家房子空無一人,一看掛鐘已經十點鐘了,忽然想起父親的忠告,快速掏出手機撥通了老婆的電話,電話中她的語氣有些慌亂:“你不是明天才回來嗎”,掛了電話沒多久她回來了,從我身邊走過身上滿是菸酒味,我就淡淡的說了一句:“以後離張輝遠一點”,便倒在床上睡著了。

休假結束了,我再次去換崗,這一走又是半個月,臨走前給老婆說了一聲:“你有老公,離別人老公遠一點”,而她也一反常態的說:“我有個老公等於沒有,一個月半個月在外面,回來了就知道看書做模型”,見她說的都是實情,我也無從辯駁,只得摔門離去。換崗沒幾天我接到一個陌生電話,是我老婆的律師打來的,她要給我離婚。我就回復了幾個字:“離就離”。好不容易熬到再次輪休,打車回到了家,家裡依然空無一人,只是桌上多了兩張紙:一張離婚協議書,一張紅色的請柬。打開一看:是他和張輝結婚的請柬!因為我性格內向不愛與人爭,爽快的在離婚協議書上籤了自己的名字,一把將請柬握成團扔進了垃圾桶。第二天我和她區民政局辦了離婚證,本想一起吃頓散夥飯,不曾想別人頭也沒回的鑽進了一臺小車裡:“後天別忘了來參加我的婚禮”,說完一溜煙不見了。晚上回到家中,我翻看著剛買的一期軍事雜誌,忽然看到槍械的剖析圖和分解圖!於是我衝到地下室找到了裝修時買的射釘槍。用那臺以前實習時買的電焊機,對射釘槍進行了固定改裝,熟練的將火藥彈塞進彈倉,並且在槍管中塞了一枚水泥長釘,然而帶上了樓放在衣櫃中。

7月24日一大早,我從垃圾桶中將請柬撿出來,並且捋好撫平,然後換上我們結婚時穿的西服,將射釘槍裝進工具袋,拿起自行車鑰匙就向樓下奔去。去往婚禮現場的路上,我的腦子裡反覆迴盪著一句話“打死了,你活該,打不死算你命大”。半小時後,我到達了麗景大酒店,車子都沒停就夾著工具袋就向她走去,“不錯有進步,想開了”她笑著向我走來,我利索的從工具袋中掏出射釘槍,朝著她的眉心扣動了扳機,只聽乓的一聲,她就倒在地上,鮮血從她後腦不斷湧出,而我掏出電話播下了110,沒過多久警察到場將我帶走,最後從辦案民警口中得知:“你前妻當場死亡”。那一刻我的心裡釋然很多。法院一審時,最後法官讓我做最後陳述時,我只說了:“是她背叛我在線,該死”,當法官念出死刑的刑罰時,我當即表示上訴。可是沒多久我就後悔了,可是上訴書已經提交,二審時,我之字未說字,毫無懸念二審維持原判。

其實現在的我有些後悔了,後悔的不是殺了前妻,而是不該在一審後上訴,否則也不會苦苦等待這麼久。時至今日,我絲毫沒對自己的做法後悔過。只是明天的會見,我如何安撫父母的心碎!想到這裡,心中還是愧疚不已的,我是八零後,剛好趕上計劃生育,父母就我這一個兒子,明天我死後父母老了幾乎是無依無靠。然而我已時無能為力,只能祈求上天給予父母厚愛。入夜,我被單獨關鍵了小號,三名看守所管教負責看管我。這一夜原本就亢奮的我,基本抽完了這輩子所有的煙,而管教們也絲毫不敢怠慢,一會問我上不上廁所,一會問喝不喝水。其實剛來時蠻很他們的,現在想通了,畢竟不是別人請我來的,這是人家的工作,所以此刻心中蠻感謝他們的。最後在管教的建議下,我給父母寫了一封長信,也算是遺言了,儘管過一會能見到他們,但有些話當著他們的面我說不出來,所以就請二老看這封信吧。信剛寫完,就聽到一陣急促腳步聲由近至遠,門打開了,四個法警和三名武警拿著繩索向我走來......

以上篇幅純屬杜撰,編寫此文純屬驚醒自己和年輕朋友,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遠比胡作非為更坦然。回答至此,希望以上回答能給您帶來些許幫助!我是棟哥遊記,目前正在獨自環遊新疆,歡迎您的關注和支持,也歡迎您的留言和評論。棟哥遊記:行至水短處,坐看雲起時......此文為原創,抄襲必究!謝謝合作!

棟哥遊記


各位,一次性槍斃二十一個,九九年,東莞下橋,五年一次公審大會,二十一個裡面有四個女的,記得二十一個裡面小的十九歲,大的四十八歲,我全程也就看了槍斃五個,就再也不敢看了,其實離的也挺遠的,印象最深的是一個湖南小夥子二十多吧,在警車裡押出來是自己下來的,面色不像其他人慘白,還能和押他的武警要煙抽,不過武警沒理他倒是邊上一個警察給了他一隻煙,還給他點了火,他就一直和那個警察說話,最後看到那個警察手指了一個方向,那個小夥子就面對警察指的方向站著抽菸,這個時候邊上的另一個警察快步走到小夥子的身後,速度特別快,叭,小夥子響前倒地,因為距離離的不是特別近,我都沒看清楚那個警察怎麼掏的槍,是對準什麼地方開的槍,都沒有看清楚,小夥子倒地後武警,警察,還有一些人可能是法醫吧,就圍了上去,記得槍響後我們這些圍觀的人都不由自主的啊的一聲。我的心臟也猛的跳了一下。腿不由自主的發顫。我後來又看幾個就受不了了,是真的怕,幾天都沒緩過來。感覺說不出來的難受,。。後來聽那些離的比較近的熟人說,那個小夥子是在問警察湖南是哪個方向。。槍響的時候煙還在抽,。。。珍惜生命。。。生命真的很脆弱。。。


坤哥99999998888888


我有個同學,九幾年在雲南當兵,武警,退伍後聊天,談過一件趣事,說他們當兵時,每人有四次任務槍斃犯人,大部分都是毒販子,行刑時,由法醫在犯人背部標好十字標記,犯人跪在前面,他們一人槍斃一個,對準貼近開槍,再由法醫驗屍後即可,我同學前兩次都很正常,開槍後都將犯人擊斃!但第三次出了差錯,犯人是個中年婦女,估計為了生計幫毒販販毒的,拉到刑場後,這個婦人己嚇壞了,又哭又鬧,屎尿齊流,我同學描述,以前在小說裡看到過描述人驚恐時會冒出黃豆大小的汗珠,他以為是誇大描述,那天才真正在那婦女的身上看到過!法醫標註後,大家一齊開槍,結果就他打的這個婦女沒死,法醫解釋,這個婦女因為極度恐慌,心臟嚇的錯位了,便在標記部位左右打了幾槍,才成功!我同學也心中極度不舒服,第四次任務便以生病為藉口,推掉不去了!唉!


餘先生80360847


記得是8年代末,湖北,我跟著父母回老家,坐的長途客車,離縣城大概十幾公里的公路上車都停住,一堆人朝路邊的一條小河的河灘看,我也好奇就趴車窗看過去,因為公路是在河堤上,等於居高臨下視野非常好,就看見一個人躺在河灘上,白色的沙子上一灘黑色的東西,圍觀的人自然形成個半圓圍著他,不知道是不敢還是有警察攔著,反正沒人靠近躺著的那人。停了有10分鐘,路就通了,我們就繼續往縣城走。後來聽說原來是個殺人犯在那被槍斃了,那時候縣裡都是土葬,據說是家屬自己收屍回去埋了,那個人沒家屬出面收屍,所以在那曝屍半天,最後是他所在的鄉政府派人去收埋了。對了,之所以在河灘槍斃,據說那是案發現場,被害人家屬要求的,有點讓被害人瞑目的意思


Yzc1975


這個問題我親身經歷的

那年我也就17/8歲,具體忘了,我們晚上看電視,當地電視新聞裡播放會有死刑犯被執行,在我們附近的法場!

我第二天騎車去看的,當時法場人特多!有死刑犯和家屬都在場

開始先用喇叭廣播死刑犯,犯的罪行,等待法警前來執行,家屬在旁邊都是破口大罵工作人員!

死刑犯會讓跪著,胸前有牌子,牌子有姓名,等法警帶著口罩到了,直接對著死刑犯腦袋就開槍,法醫再去鑑定死刑犯是否有心跳,沒有心跳的不管,有心跳的通知法警再補一槍。法警補完槍直接坐車就走,工作人員再通知家屬收屍,全程速度特快,根本不像電視所演的還得喊預備!

現場瀰漫著血腥味,至今都忘不了


80後小哥聊創業


1984年我上高二,記得是在秋天。有一天,學校通知要在我們學校召開縣公判大會,那個時經常開公判大會,參加的人很多,都是各個學校,機關,廠礦的代表,有的是整個學校的學生都來了。其實我不喜歡參加這樣的大會,因為有點害怕。

記得那天被判處死刑的有兩個人,我印象深刻的幾十年難以忘懷的只是那個只有20歲左右的男孩子,那天穿了一件米黃色的夾克衫,頭髮也梳得很整齊,眉清目秀。他是因為盜竊車輛被判死刑,可能是案值太大了吧。在登上汽車押赴刑場的那一刻,我記得非常清楚,他的母親哭著喊著追上去要拉住自己的孩子,這孩子被推上車之前扭頭看了眼母親,面帶痛楚。

經常想起那一幕,也跟很多經常說起這事,儘管35年了,那母親痛不欲生的樣子和孩子扭過頭看母親的痛楚那一幕,對我的刺激(或者是教育)太大,當然,那個時候經常召開公判大會,也就是這個教育的目的。唉~希望人人都守法,不要讓母親這樣痛苦。


西門傷隱


大妹夫武警,四妹夫看守所管教!我們沒事了在一起的時候,他們經常說一些犯人的事!

死刑犯人在一星期前,就知道自己還能活幾天了,因為死刑犯人被執行死刑的一個星期之前,高級人民法院會來幾個人到看守所,看守所管教給被判死刑的犯人帶到提審室,高法的人會問被判死刑的犯人,性別,姓名,出生年月日,籍貫等等的問題,然後在死刑犯人身體抽出來一針管血,噴在死刑犯人的判決書上,這就是驗明正身!判決書永久存檔!

在這樣驗明正身之後,犯人就知道自己還能活幾天了,最多不超過一個星期,死刑犯人就會寫遺書了,也會讓看守所管教通知家屬自己需要什麼衣服和最後的心願,也就是遺言!

在這幾天的時間裡,看守所管教會密切關注這個死刑犯人,也會通知其他同室犯人,注意這個死刑犯人有沒有異常反應,被執行死刑的頭天晚上,看守所管教會給這個死刑犯人帶到管教室坐一會,給煙抽,也給準備兩個菜和一兩左右的白酒,和這個死刑犯人簡單的聊幾句,也是安慰犯人的意思,因為有的死刑犯人當天早晨被帶出去執行死刑的時候,腿已經癱軟的不能走路了,所以看守所管教會對這個死刑犯人說幾句戴高帽的話,也是吹捧這個死刑犯人,男子漢大丈夫,敢做敢當,就是走了也要像個爺們樣!

八十年代執行死刑之前會開公審大會,開完公審大會就直接帶到執行死刑現場,執行死刑現場根據幾個執行死刑的犯人,修幾個半米高,半米寬的梯形土堆,死刑犯人被帶下車,有兩個武警架著來到土堆上跪著,執行死刑的武警就在身後跟著,跪倒的同時,對著死刑犯人的後腦就是一槍,然後轉身離開,然後法醫和執行補槍的武警過來驗屍,法醫發現屍體還有神經在抽動的跡象,就告訴武警補槍,直到不動為止,

我親眼目睹一次執行死刑現場,一個死刑犯人被一槍擊中後腦,當時腦蓋被打飛了,但是身體神經還在抽動,所以被補了四槍!

然後家屬拿著特大號的朔料袋子,將死者裝進袋子裡,民政的車拉到火化場,家屬才能收骨灰,

家屬提前幾天就知道哪天執行死刑,公安局也會找家屬要槍斃死刑犯人的子彈錢,也告訴家屬到火化場準備收骨灰,

大妹夫每次執行死刑之後,都要偷著給這個死刑犯人燒紙,求死者不要怪他,因為不是自己願意去執行死刑,也是迫不得已,求死刑犯人原諒自己!

我看了幾次執行死刑的現場,每次看完了,幾天都吃不好飯,而且還有點反胃的感覺,因為滿腦子都是回憶,被執行死刑犯人當時那種情形,砰的一聲槍響,腦袋被打開花了,花紅的腦漿散落到地上,死刑犯人一頭栽倒在地面上,真的是很慘啊


懂你3868


類似的死刑犯執行問題出現過好幾次。我覺得,作為大多數普通人,還是想了解我們不知道的事情,想了解死囚犯最後的時日和感受。當然,也不排除一些人的獵奇心理。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我還在法院工作,參與審理過死刑案件。年輕的我,雖然在課堂上聽老師講過死刑犯的執行情況,也模擬過法庭的庭審,但現場處決執行死刑犯,我還真沒見過。因此,除了向死刑犯宣判死刑,送達判決書外,我又徵得院長同意,到刑場觀看記錄執行情況。

那時,執行的是舊刑法,死刑犯的複核不是每個案件都報最高法院核准,而是經省高級法院核准後執行。

那兩個死刑犯,一個是掄劫,一個是殺人,宣判後都上訴。作為執法者,我們知道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上訴不會有什麼結果,但鼓勵他們上訴。因為,雖然他們罪有應得,可畢竟還有僥倖心理,還想活著。這樣,上訴期間看守所也便於管理。

當然,還得按規定,給他們調換號舍,戴上戒具,安排幾個罪行輕輕的人照顧他們,有情況隨時報告。

幾個月後,高級法院核准執行的死刑裁定下達。那天傍晚,我和另一位法官,到看守所向姓肖的死刑犯宣判執行死刑命令,並問他是否有遺言以及其他交待事項。

一般情況,死刑犯聽到自己被判死刑後,都會精神崩潰,嚇軟癱,個別還有尿褲子的。沒想到,肖犯竟然無所謂。他甚至對我說,法官,你告訴執行的,明天執行的時候,收拾麻利些(意即一槍打死),我點點頭。向看守所作了交待,並叮囑通知肖的妻子收屍事宜。

第二天上午,我到看守所把肖犯提出,看著武警戰士押上刑車。聽見他還對武警戰士說,夥計,一會兒把咱收拾漂亮些。

公判會後,押著他遊街,臨上刑車時,他還重複對武警戰士說同樣的話。遊街時,還東張西望地在人群中搜尋他認識的人,看見認識的,就點點頭。

我在緊隨他後面的一號警戒車上,他的一舉一動看的很清楚。我想,這人真的殼子很硬,不怕死。

離開街道,刑車飛快地駛向刑場。到刑場後,武警戰士把他們從車上架下,按的跪在地上。只見肖犯此時人已僵硬,身子直挺挺地跪著,目光呆滯一動不動,直直地瞪著前邊,武警按什麼樣就是什麼樣。而另一個早已嚇軟癱,由二名武警戰士在一旁架著。

隨著指揮令旗擺動,槍響人倒。公安人員翻過屍體拍照,上級法院的監督人員實地驗屍,我看見肖犯口腔還在吐血泡,心想要不要再補一槍。這時,只見刑場的幾名指揮交換意見後,又補了一槍。這一槍,肖犯的頭花了。

公判會後,我們好好吃了一頓。畢竟,忙了這麼多天,事完了,我們也該休息一下。

第二天,我給高級法院寫該案的死刑執行報告,並附公判會和罪犯執行槍決的照片。此後,按規定,把本案的全部案卷材料裝訂成冊,永久歸檔。

生命只有一次,人活著總有一死。但死有重如泰山,有輕於鴻毛。無數烈士,為人民的利益犧牲自己的生命,他們的死重如泰山,讓人尊敬。而那些殺人放火、搶劫強姦的刑事犯罪分子,被法律剝奪生命,是罪有應得,不值得同情憐憫。對他們的憐憫同情,就是對廣大人民群眾的犯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