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摩托車駕駛員酒駕上路 交警一查竟是“第三次”

15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在開展城市道路交通專項整治行動中,查獲一名酒駕人員,令人意外的是,這竟是該司機第三次酒駕被逮現形。

一摩托车驾驶员酒驾上路 交警一查竟是“第三次”

當日下午6時12分許,在市城區遂州北路與明月路交界處附近,執勤交警正在疏導現場交通秩序,同時也在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此時,一輛形跡可疑的紅色普通二輪摩托車正由東向西行駛,期間多次變化行駛軌跡,試圖逃避檢查卡點。摩托車的種種行為立即引起了現場交警的注意,幾名交警上前將該摩托車攔停在了路邊。“警察同志,我是在機動車道中行駛的,沒有違規。”該駕駛員話音剛落,一股淡淡的酒味便發散開來。見此情形,交警立即使用呼吸式酒精測試儀對其進行酒精含量測試,結果為56.7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在核實該駕駛員身份時,確實讓人很意外,這竟是他第三次酒駕被查。”當交警準備對該駕駛員酒駕行為進行處罰時,警務通上顯示,該駕駛員2012年3月14日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交警直屬一大隊處罰;2018年10月9日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遂內高速公路五支隊三大隊處罰,期間一直未前往交警部門進行處理;此次是其第三次酒駕被查。

目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該駕駛員處以駕駛證記12分、罰款1900元,並處以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全媒體記者 呂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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