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干部与女贫困户结婚”?这种“低级红”“高级黑”要不得!

“扶贫干部与女贫困户结婚”?这种“低级红”“高级黑”要不得!

2019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发布,明确指出,要以正确的认识、正确的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

《意见》一经印发,网络热词“低级红”“高级黑”即引起舆论强烈关注。

何为“低级红”“高级黑”?它又有哪些危害?本期“学习大国”推荐《党建》杂志(2019年第4期)刊发的解放军报社评论部副主任桑林峰的文章《严防“低级红”“高级黑”》。以下为文章全文,一起来读。

在我们党内,红色是革命色、初心色,也是忠诚色、政治色。然而,“红”一旦与“低级”搭配,就可能演变成一种“自黑”。如果“低级红”不及时加以纠治,就可能被人利用,发展到“高级黑”。明显的、低级的“黑”易防,而“高级黑”因为有欺骗性,尤其需要我们警惕。一旦让“高级黑”得逞,对我们党的形象是一种严重杀伤和破坏。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决不允许对党中央阳奉阴违做两面人、搞两面派、搞‘伪忠诚’”。显而易见,“低级红”“高级黑”是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与“两面人”“两面派”“伪忠诚”具有同等性质。这警示每个党员干部,讲政治绝不是一种口号,必须从防止和纠正各种“低级红”“高级黑”现象的具体实践中做到“两个维护”。

何为“低级红”“高级黑”?所谓“低级红”就是有意或无意把党的信念和政治主张简单化、庸俗化。“低级红”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站在个人立场上,认为自己的言行是“替党说话”,不顾及群众的反应,用无知或极端的态度来表达自己的“正义性”。另一种则是有意识地夸大事实,靠无原则的吹捧来引发人们的反感情绪。而“高级黑”则是一种居心叵测的刻意的“黑”,在语言上可能更讲究技巧、更华丽幽默,甚至有时披着学术的外衣,伪装性更强;再就是极端化地解读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方针政策等,达到“黑”的目的。“高级黑”往往包含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有的是把屁股坐在了“敌对分子”那一边,用一种看似合理的言行来攻击我们的党、国家和军队。总的来说,无论是“低级红”还是“高级黑”,无论是主观故意,还是客观无知,都会给党的事业带来损害。

当前,我们身边存在不少“低级红”“高级黑”的现象。比如,黑龙江省某法院在网上发文称,“默然姐姐,28天连续加班,没换过衣服,没洗过头,在执行局干警的心中,她就是女神、女超人”,看似颂扬敬业精神,却是违背人情常理的“低级红”。再比如,有人讲作风变化,写出了“副市长吃上了自己掏钱买的月饼”,言下之意就是官员以前“不用掏腰包”;有人讲纪律严明,宣传了“因洗澡4分钟没接巡视组电话受警告处分”,让人感到抓纪律“缺少人性”;有人讲脱贫攻坚,采写了“扶贫干部与女贫困户结婚”,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我们党扶贫政策“偏离主题”。这些例子,有的用力过猛,授人以柄;有的主观臆断,偏离实际;有的行为极端,适得其反;有的乱扣帽子,混淆视听。说到底,黑的是党的形象,党的威信。

“低级红”“高级黑”的出现,在党内是少数党员干部政治能力不强的表现。但是,也有些“低级红”“高级黑”的做法,则是政治“两面人”的“高超伎俩”。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一次“低级红”“高级黑”事件,就可能酿成舆论风暴,让我们党在斗争中丢分失分。我们常说,要当“战士”不当“绅士”,倘若在自己身上发生了“低级红”“高级黑”事件,那就不是“战士”,而是一种“自我攻击”。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提高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练就一双政治慧眼,善于从政治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绝不能黑了自己、高兴了敌人,防止和纠正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

【公告】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公布举报电话

“扶贫干部与女贫困户结婚”?这种“低级红”“高级黑”要不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精神,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近日进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

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半月。督导进驻期间(2019年4月8日—5月25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91-2382091、2382092、2382093,专门邮政信箱:乌鲁木齐市B036号邮政信箱。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10:00—22: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主要受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涉黑涉恶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公告

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统一安排,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于2019年4月8日至6月10日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开展常规巡视。现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党委和人大、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县、市及州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

二、巡视重点

本次巡视将重点围绕下列情况对巴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检查:一是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二是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三是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四是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违反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四气”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五是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六是围绕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七是加强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八是强化扶贫领域的专项检查,查找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对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三、巡视组联系方式

巡视组办公地点:巴音郭楞宾馆

举报电话:0996-2299599,18909961038(早上10:00至晚上22:00)

举报联系人: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负责人(收)

邮政举报信箱: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宾馆A002号信箱

邮政编码:841000

网络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征求意见箱:分别设置在库尔勒市巴音郭楞宾馆大门口、州政府大楼门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1号门入口、州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中心(迎宾路26号)信访接待处、市纪委监委(检察院)综合楼大门口、市政府大楼门口、市第一人民医院入口、萨依巴格街道办事处门口、团结街道办事处门口、天山街道办事处入口、朝阳街道办事处门口、新城街道办事处门口、梨香街道办事处门口、建设街道办事处门口,以及轮台县、尉犁县、且末县、若羌县、焉耆县、和静县、和硕县、博湖县等8县1市,共设置38个征求意见箱。

欢迎各族干部群众积极与我们联系,对反映的问题,巡视组将安排专人及时处理,并做好保密工作。

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

2019年4月9日

“扶贫干部与女贫困户结婚”?这种“低级红”“高级黑”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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