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掛證”將被撤銷註冊證

執業藥師“掛證”將被撤銷註冊證

本報濟南訊 日前,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全省部署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整治工作,全面落實藥品監管“四個最嚴”要求,嚴厲打擊執業藥師“掛證”行為。

按照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要求,此次整治行動為期6個月,重點查處執業藥師“掛證”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將轄區內所有藥品零售企業納入“掛證”行為整治工作範圍,與規範進貨渠道和處方藥銷售、嚴格票據管理等日常監督檢查內容相結合,嚴厲打擊藥品零售環節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

對於“掛證”人員,將依據國家藥監局和國家人社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及《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2014年第二批取消下放行政審批項目和承接國務院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通知》,由發證市局撤銷“掛證”人員《執業藥師註冊證》並在官網公開曝光,通報其實際工作單位。對存在買賣、租借《執業藥師註冊證》,未按規定銷售處方藥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藥品零售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列入年度重點檢查對象,視情況採取撤銷《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註銷《藥品經營許可證》等措施嚴厲查處。

各市局將對撤銷《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註銷《藥品經營許可證》的藥品零售企業及時在市局官網公開曝光。(記者 楊潤勤 通訊員 趙洪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