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看樂山市機構改革要改些啥子?

来看乐山市机构改革要改些啥子?

昨(14)日下午,樂山市機構改革動員部署大會召開。會議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機構改革的相關要求,並對組織實施全市機構改革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市委書記彭琳出席會議並講話。市委副書記、市長張彤主持會議並就落實動員部署大會精神提出要求。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賴淑芳、市政協主席易凡、市委副書記曾洪揚出席會議。

来看乐山市机构改革要改些啥子?

會上,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黃平林作機構設置說明,並宣讀《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樂山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熊偉作人事安排方案說明並宣佈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名單。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曾勇傳達了《中央編辦關於十九屆中央第一輪巡視選人用人專項檢查發現的機構編制問題及整改工作的通報》精神。

2018年12月,經省委編委審核,並報省委、省政府批准,《樂山市機構改革方案》正式印發。機構改革後,市級黨政機構49個,其中黨委機構12個,政府工作部門37個,除與中央、省級層面基本對應和保留設置機構外,市委圍繞全市“旅遊興市、產業強市”發展主線,立足全市發展需要,因地制宜設置了市委目標績效管理辦公室、市經濟合作和外事局、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數字經濟發展局、市營商環境服務管理局、市體育局等特色機構。

注意啦!

重點來啦!

樂山市機構改革方案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關於地方機構改革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結合實際,制定樂山市機構改革方案。

一、機構改革的總體部署

深化機構改革,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論述,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優化協同高效、堅持以法治方式推進改革、堅持在中央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積極性。

深化機構改革,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推動治蜀興川再上新臺階的指示要求,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以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為統領,以推動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導向,以推進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為著力點,改革機構設置,優化職能配置,理順職責關係,市、縣(市、區)主要機構設置及其職能必須同中央保持基本對應、與省級機構改革有效銜接,確保上下貫通、執行有力。貫徹落實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以及市委七屆五次全會工作部署,通過全面推進體制機制創新,積極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高效的機構職能體系,為加快建設世界重要旅遊目的地和全省區域中心城市,推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再上新臺階,爭創全省經濟副中心提供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

深化機構改革,要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和省委部署下,由市委負責,不折不扣落實好各項改革任務。

二、調整優化市級黨政機構和職能

(一)對應中央和省級機構改革,調整優化相應機構和職能

1.建立健全和優化市委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

(1)組建市監察委員會。落實黨中央關於深化監察體制改革的部署,將市監察局的職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預防腐敗職責,市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汙賄賂、失職瀆職及預防職務犯罪等反腐敗相關職責整合,組建市監察委員會,同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

不再保留市監察局。

(2)將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改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司法局。

(3)組建市委審計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審計局。

(4)將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改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委政策研究室。

(5)將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改為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委宣傳部。

(6)將市委財經領導小組改為市委財經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7)將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改為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經濟合作和外事局。

(8)組建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市教育局。

2.加強市委職能部門的統一歸口協調管理職能

(1)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調整優化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領導體制。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作為機構編制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承擔機構編制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作為市委工作機關,歸口市委組織部管理。

(2)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公務員工作。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公務員管理職責劃入市委組織部,對外掛市公務員局牌子。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再掛市公務員局牌子。

(3)市委宣傳部統一管理新聞出版和電影工作。將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新聞出版、電影管理職責劃入市委宣傳部,對外掛市新聞出版局(市版權局)牌子。

(4)市委統戰部統一領導民族宗教工作。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歸口市委統戰部領導,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5)市委統戰部統一管理僑務、臺灣事務工作。將市投資促進和外事僑務局的僑務工作職責、市委臺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劃入市委統戰部。市委統戰部對外掛市僑務辦公室、市委臺灣工作辦公室(市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牌子。將市投資促進和外事僑務局的海外華人華僑社團聯誼等職責劃歸市僑聯行使。

不再保留市委臺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新組建和優化職責的機構

(1)組建市自然資源局。將市國土資源局的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測繪地理信息職責,市水務局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市農業局的草原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市林業局的森林、溼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自然資源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不在保留市國土資源局。

(2)組建市生態環境局。將市環境保護局的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市國土資源局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汙染職責,市水務局的編制水功能區規劃、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的排汙口設置管理職責,市農業局的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汙染治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生態環境局,實行以省生態環境廳為主的雙重管理體制,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掛市核安全管理局牌子;縣(市、區)生態環境保護局作為市生態環境局的派出機構,不計入縣(市、區)機構限額。環保垂管具體工作,按照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不再保留市環境保護局。

(3)組建市農業農村局。將市委農村工作委員會、市農業局的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項目、市財政局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市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目、市水務局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農業農村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

將市農業局的漁船檢查和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市交通運輸局。

不再保留市委農村工作委員會、市農業局。

(4)組建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將市旅遊和體育發展委員會的旅遊管理職責,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文化、廣播電視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掛市文物局牌子。

不再保留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5)組建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將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機構老齡工作職責,以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掛市中醫藥管理局牌子。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承擔。

不再保留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6)組建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將市民政局的退役軍人優撫安置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軍官轉業安置職責,以及軍隊有關職責整合,組建市退役軍人事務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7)組建市應急管理局。將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以及市政府辦公室的應急管理職責,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職責,市民政局的救災職責,相關機構的地質災害防治、水旱災害防治、森林防火、草原防火、震災應急救援等職責,防汛抗旱、減災、抗震救災、森林防火等指揮部(委員會)的職責,以及相關機構的防震救災行政職責等整合,組建市應急管理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掛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牌子,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不再保留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8)重新組建市司法局。將市司法局的職責,市政府辦公室的法制工作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市司法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市政府辦公室不再掛市政府法制辦公室牌子。

(9)優化市審計局職責。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重大項目稽察職責,市財政局的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職責,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國有企業監事會職責等劃入市審計局。

(10)組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職責,市商務局的協助反壟斷審查職責,市知識產權局的行政職責等整合,組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掛市知識產權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將事業單位市知識產權局更名為市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

(11)組建市醫療保障局。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市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以及相關機構的醫療保險管理行政職責等整合,組建市醫療保障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4.其他不再設立的機構

(1)不再設立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市委維護社會穩定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有關職責交由市委政法委員會承擔。

(2)將市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職責交由市委政法委員會、市公安局承擔。

(二)與中央和省級機構基本對應的其他機構和因地制宜設置的機構

1.與中央和省級機構基本對應的其他機構

市委辦公室、市委政策研究室、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市委工作機關;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學技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統計局、市信訪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林業和園林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其中:

(1)市委辦公室對外掛市國家保密局、市密碼管理局牌子。

(2)組建市委政策研究室。在市委辦公室的政策研究職責基礎上組建市委政策研究室,作為市委工作機關。

市委辦公室不再掛市委政策研究室牌子。

(3)優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責。將相關機構和糧食管理職責,以及市民政局、市商務局等部門的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掛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

(4)將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更名為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5)優化市科學技術局職責。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國(境)外人才、智力引進管理職責等劃入市科學技術局。

(6)將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更名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7)將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更名為市交通運輸局。

(8)組建市信訪局。在市委群眾工作局的信訪工作職責基礎上組建市信訪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市委群眾工作局。

(9)組建市金融工作局。在市政府辦公室的金融工作職責基礎上組建市金融工作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市政府辦公室不再掛市政府金融管理辦公室牌子。

(10)組建市林業和園林局。將市林業局的職責,以及市農業局的草原管理職責,市風景園林局的行政職責,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等部門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林業和園林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由市自然資源局統一領導和管理。

不再保留市林業局。

將事業單位市風景園林局更名為市城市綠化保障中心。

2.因地制宜設置的機構

市委老幹部局、市委目標績效管理辦公室作為市委工作機關;市經濟合作和外事局、市扶貧開發局、市數字經濟發展局、市營商環境服務管理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體育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其中:

(1)將市國家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改為市委國家安全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委辦公室。

(2)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3)將市委老幹部局由市委組織部管理的機關調整為市委工作機關,歸口市委組織部管理。

(4)組建市委目標績效管理辦公室。將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的目標管理、績效考評等職責整合,組建市委目標績效管理辦公室,作為市委工作機關,歸口市委辦公室管理。

(5)組建市經濟合作和外事局。將市投資促進和外事僑務局的投資促進、外事、港澳、友協職責,市商務局的外商投資促進和管理、對外經濟合作、與港澳臺地區的商貿合作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指導企業對外交流與合作、國際化經營、境外投資職責等整合,組建市經濟合作和外事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掛市港澳事務辦公室牌子。

不再保留市投資促進和外事僑務局。

(6)將市扶貧和移民工作局更名為市扶貧開發局。

(7)組建市數字經濟發展局。將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指導物聯網發展、推動信息資源共享、協調電信市場等職責,市政府辦公室的電子政務管理職責,以及相關機構的信息化職責整合,組建市數字經濟發展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8)組建市營商環境服務管理局。將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的職責,相關機構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職責,以及市政府辦公室的政務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營商環境服務管理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9)組建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將相關機構的機關事務管理職責,市財政局的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10)組建市體育局。在市旅遊和體育發展委員會的體育職責基礎上組建市體育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市旅遊和體育發展委員會。

(11)將市檔案局(市檔案館)的行政職責劃入市委辦公室。市委辦公室對外掛市檔案局牌子。市檔案館作為市委直屬事業單位。

不再保留與市檔案館合併設立的市檔案局。

機構改革後,共設置黨政機構49個。黨委機構12個,其中,紀檢監察機關1個,工作機關11個。政府工作部門37個。(詳見附件)

三、統籌推進其他各項改革

(一)深化市人大、政協機構改革和群團組織改革

1.深化市人大機構改革

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導作用,加強人大對預算決算、國有資產管理等的監督職能,健全人大組織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人大專門委員會設置,更好發揮其職能作用。

2.深化市政協機構改革

推進人民政協履職能力建設,加強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優化政協專門委員會設置,更好發揮其作為專門協商機構的作用。

3.深化群團組織改革

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群團組織改革的決策部署,健全黨委統一領導群團工作的制度,推動群團組織切實增強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著力解決“機關化、行政化、貴族化、娛樂化”等問題。改革機關設置、優化管理模式、創新運行機制,將力量配備、服務資源向基層傾斜。支持和鼓勵群團組織承接適合其承擔的公共服務職能,增強群團組織團結教育、維護權益、服務群眾功能,更好發揮群團組織作為黨和政府聯繫人民群眾的橋樑紐帶作用。

(二)深化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改革和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

按照精幹高效原則,設置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將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全部納入改革實施範圍。對承擔行政職能的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按照中央要求有序推進改革。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將行政職能劃歸主管部門,原有事業單位規模較大的調整為從事社會公益服務事業單位,規模較小的按職能進行整合或併入其他事業單位。改革後除行政執法機構外,不再保留或新設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三)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5個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要求,繼續深入推動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領域部門綜合執法,統籌制定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實施細則,確保改革整體推進、落實到位。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改革,落實屬地監管責任。統籌配置行政執法職能和執法資源,大幅減少執法隊伍種類。減少執法層級,積極推進執法力量下沉,市與市中區原則上只設一個執法層級。

明確執法機構和人員劃轉認定標準和程序,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有序整合執法隊伍,鎖定編制底數。執法隊伍不同性質編制暫保持現狀不變,待中央統一明確政策後逐步規範。嚴把人員進口關,統一規範編制管理,嚴禁借執法隊伍整合組建之際轉“幹部”身份。全面清理規範臨時人員和聘用人員,嚴禁使用輔助人員執法。完善執法程序,嚴格執法責任,加強執法監督,不斷提高執法隊伍綜合素質和執法能力。

(四)深化縣鄉機構改革

對應中央和省市統籌設置縣(市、區)黨政機構,確保上下貫通、執行有力。市政府部門機構職能劃入市委機構的,縣(市、區)要相應劃轉。涉及應急管理、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重點領域新組建機構,要上下一致抓好落實。按照“四個統一設置”要求,在縣(市、區)統一設置行政審批、綜合執法機構以及在百萬人口大縣統一設置農民工服務機構,在鄉鎮、街道統一設置便民服務中心。加大職能相近的縣(市、區)黨政機關合併設立或合署辦公力度,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緊緊圍繞市委發展戰略,科學設置機構,優化編制資源配置。

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優化政務服務,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緊緊圍繞鄉村振興戰略,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進一步理順縣鄉政府權責關係,加強基層政權建設,推動治理重心下移。推進行政審批便民化和直接服務民生的公共事業部門改革,對本地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提出落實意見,明確總體安排。經濟發達鎮全面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一支隊伍管執法”,確保基層事情基層辦。鄉鎮、街道機構改革與市縣機構改革統一部署、分步實施。

深化人大、政協、群團組織和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完善人大、政協專門委員會設置,健全黨委統一領導群團工作的制度,探索試點整合設置群團組織綜合性辦事機構。統籌推進、同步實施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

(五)強化機構編制管理剛性約束

強化黨對機構編制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統籌使用各類編制資源,加大部門間、地區間編制統籌調配力度。全面清理取消擅自設置的機構和崗位、擅自配備的職務。全面清理規範議事協調機構,切實精簡數量和調整組成人員。從嚴規範和管理合署辦公機構和各類派出機構,根除掛牌結構實體化和“事業局”。嚴格實行機構限額管理,黨委機構限額與同級政府機構限額統一計算,嚴禁超限額設置機構。強化編制總量控制,嚴禁擅自增加編制種類、突破總量增加編制、超編進人、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嚴格機構編制管理權限和程序,嚴禁越權審批。嚴格控制編外聘用人員,從嚴規範適用崗位、職責權限和各項管理制度。堅決整治上級部門通過劃撥經費、項目審批、考核督查、評比表彰等方式,要求下級增設機構、提高規格、增加人員編制或領導職數等“條條幹預”行為。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市深化機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市委編辦負責,組建工作專班、實行集中辦公。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改革方案制定、幹部人員安排、輿論宣傳報道、財務資產管理、信訪維穩5個專題工作組,分別由市委編辦、市委組織部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和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信訪局牽頭負責相關領域工作。各地、各部門黨委(黨組)履行本地、本部門深化機構改革的主體責任。

(二)細化工作進度

市級機構改革方案經省委、省政府批准後,抓緊組織實施,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進度內完成改革任務。機構調整、職責劃轉、幹部安排、集中辦公、新部門掛牌、人員轉隸、下屬單位劃轉等工作在2019年1月底前基本落實到位。全市機構改革任務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穩妥有序推進

全面貫徹“先立後破、不立不破”原則,正確把握改革發展穩定關係,切實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營造良好社會環境,確保機構改革穩妥有序實施,確保思想不亂、工作不斷、隊伍不散、幹勁不減。

(四)嚴明紀律規矩

嚴肅機構改革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機構編制紀律、幹部人事紀律、財經紀律、保密紀律,從嚴控制提拔和調整幹部,嚴肅查處機構改革過程中的違規違紀和“條條幹預”問題,將機構改革實施情況納入重大決策部署督查任務和巡查範圍。

附件:1.中共樂山市委機構設置表

2.樂山市人民政府機構設置表

中共樂山市委機構設置表

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機關

辦公室

組織部

宣傳部

統一戰線工作部

政法委員會

政策研究室

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政策研究室)

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司法局)

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辦公室)

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宣傳部)

財經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經濟合作和外事局)

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審計局)

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市教育局)

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

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老幹部局

目標績效管理辦公室

說明:樂山市委設置紀檢監察機關1個,計入機構限額的工作機關11個(設在相關部門的市委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不計入機構限額)。其中,紀律檢查委員會與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辦公室掛市國家保密局、市密碼管理局、市檔案局牌子;組織部掛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市公務員局牌子;宣傳部掛市精神文明辦公室、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對外宣傳辦公室(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市新聞出版局(市版權局)牌子;統一戰線工作部掛市僑務辦公室、臺灣工作辦公室(市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牌子。教育工作委員會與市教育局合署辦公,不計入機構限額。

樂山市人民政府機構設置表

辦公室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經濟和信息化局

經濟合作和外事局

扶貧開發局

教育局

科學技術局

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公安局

民政局

司法局

財政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自然資源局

生態環境局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交通運輸局

水務局

農業農村局

商務局

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衛生健康委員會

退役軍人事務局

應急管理局

審計局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市場監督管理局

統計局

數字經濟發展局

營商環境服務管理局

機關事務管理局

信訪局

金融工作局

林業和園林局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醫療保障局

體育局

說明:樂山市人民政府設置工作部門37個。其中辦公室掛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掛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經濟合作和外事局掛港澳事務辦公室牌子;生態環境局掛核安全管理局牌子;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掛文物局牌子;衛生健康委員會掛中醫藥管理局牌子;應急管理局掛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市場監督管理局掛知識產權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来看乐山市机构改革要改些啥子?

-THE END-

-2019/02/15-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