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販賣毒品獲刑並處罰金

男子販賣毒品獲刑並處罰金

(李忠勇 甄曉霞)4月22日,從井陘縣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公開開庭對被告人劉某涉嫌販賣毒品案進行了審判。被告人劉某販賣冰毒20餘次,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1萬元。同時,追繳違法所得1萬元。

據瞭解,被告人劉某現年33歲,系山西省平定縣人。2015年,他在經營貨運車輛時經朋友介紹認識趙某(已判刑),趙某知道他在吸食冰毒。有一天,趙某給他打電話,讓他給找點冰毒。他想,販賣給趙某冰毒,不僅可以剋扣點供自己吸食,減輕生活負擔,而且還能在中間再賺點錢。因此,他自2018年3月至7月份,從盧某(另案處理)和一名不明身份的女子處以每克350-550元購買冰毒,又以每克400-600元的價格,販賣給趙某,共計20餘次,總量為12克,收取趙某毒資1萬餘元。

此案在審理過程中,被告人劉某將違法所得1萬元退繳法院。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違反國家毒品管理法規,明知是毒品而多次販賣,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近日,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對被告人劉某作出了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吸販毒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為國法所不容。毒品的危害極大,不僅損害人們的身體健康,腐蝕人們的靈魂,毀掉人生和家庭幸福,而且還會誘發各種犯罪,威脅社會的安定。因此,廣大公眾一定要認清吸毒、販毒的嚴重危害,自覺遠離毒品,堅決禁止參與吸毒、販毒活動,切實做到

無毒人生,健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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