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酒頭條:緊急提醒各路商家不能隨便賣勁酒、加多寶、王老吉!

隨意售賣勁酒、加多寶、王老吉等保健食品看似合規,實則卻有法律隱患,商家一不小心就“中標”。

渝酒頭條:緊急提醒各路商家不能隨便賣勁酒、加多寶、王老吉!

近年來,由於保健酒和保健食品(主要是涼茶類)的火熱,在餐飲店和超市等終端中售賣此類商品的比例已不是少數,但法律法規普及的缺失導致保健食品售賣已經成為懸掛在終端商頭上的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隨時可能面臨相關處罰。

不少經營者更是發出,勁酒、紅牛、加多寶等“健字頭”產品到底還能不能賣,應該怎麼賣的疑問。

“職業維權人”發現新戰場,餐飲店賣勁酒被罰款!

渝酒頭條:緊急提醒各路商家不能隨便賣勁酒、加多寶、王老吉!

在正常的商業競爭以外,一場新的戰爭開始在食品流通行業上演,波及範圍之廣讓人不禁冒出一身冷汗。

回顧事件經過,有媒體報道北京消費者王某通過外賣平臺在經營餐館的劉女士處購買了紅牛和勁酒,隨後他便以超範圍經營為由向食藥監部門進行舉報。

而後有自稱為食藥監部門執法人員的人上門告知了劉女士該舉報事件,此時,劉女士才得知,飯店內長期售賣的紅牛、勁酒屬於保健食品,雖然飯店辦理了《營業執照》以及《食品經營許可證》但經營項目並不包括保健食品銷售,此外還可能面臨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為了不被罰款,劉女士主動和舉報人王某進行聯繫,王某表示讓劉女士交五千元和解金,他就撤訴。無奈的劉女士向王某轉了1800元和解金,很快,對方發來了一張“撤回投訴舉報的申請”上面寫著被投訴人處置了投訴人的訴求申請撤回投訴舉報。快訊君發現,該撤訴申請,並無任何公章簽字等,也沒有附上有關部門的回執,僅是在一張A4紙上打印了所謂的撤訴內容。

無獨有偶的是,在調查中發現與劉女士有類似遭遇的有不下20家商戶,手段都是通過購買保健食品類產品,向食藥監部門舉報,私下聯繫交錢撤訴。有業內人士認為,這基本展現了“職業維權人”的一整套操作。

針對此次事件,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按照行政處罰的規定有舉報就要調查,不存在跟舉報人和解就可以不調查,因此跟舉報人和解完全是騙子編出來的理由,建議商家儘快報警。

市場調查,隱患商家有多少?

渝酒頭條:緊急提醒各路商家不能隨便賣勁酒、加多寶、王老吉!

縱觀本次的“維權”事件,矛盾主要在於餐飲、超市終端能否銷售勁酒、張裕三鞭酒、紅牛以及加多寶等含有衛食健字和國食健字的產品。

在“維權人”的舉報中,最主要的理由就是商戶超範圍經營保健食品。為此,快訊君採訪了橫縱律師事務所律師侯堯,他表示,沒有保健食品批准證書而向顧客售賣保健食品,屬於超經營範圍經營,被發現會被罰款,嚴重的可能會被要求停業整改。

那麼在實際過程中,食品經營許可證上包含了“保健食品”的商戶有多少呢?快訊君對此進行了走訪。

快訊君在成都市先後走訪了當地的全家、WOWO、富樂嘉、永輝等超市發現,基本較大型的連鎖超市經營項目上都有保健食品的註明。而天貓小店、紅旗連鎖、711等雖然也在銷售勁酒等保健酒或加多寶等保健涼茶,但其相關許可證上和營業執照上卻沒有註明相關資質。

此外在一些餐飲終端的走訪中發現,雖然絕大多數商家都辦理了雙證,但註明經營項目包含保健食品的佔到少數,其中調查的幾家小龍坎、大龍燚沒有發現其雙證上有保健食品許可的註明。

當被問及為何不註明時,不少店主表示根本不清楚需要註明。而一些店主則表示,一般店家是直接從經銷商處拿貨,拿貨的需求主要是根據消費者的要求,沒有多少人會注意到進貨的產品有無健字頭。

綿陽的飯店經營者嶽先生解釋道,大部分商戶都是小本經營,對相關法律法規並不清楚,辦理相關執照都是委託專業公司辦理,這就為後面被維權埋下了隱患。

在電話採訪青羊區食藥監部門和工商管理部門相關工作人員時,得到的信息是如果需要銷售此類商品,從法律法規的角度上來說應當在取得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同時在經營項目內註明保健食品銷售。

乾貨來襲!那些你必須知道的保健食品售賣法規!

渝酒頭條:緊急提醒各路商家不能隨便賣勁酒、加多寶、王老吉!

近年來,保健酒進入了快速生長期,銷售額呈火箭速度躥升,行業數據顯示,2017年保健酒在全國的銷售總額約為400.34億元,而2001年,中國保健酒在全國的銷售總額約為8億元,這也使得相關企業享受到行業增長的紅利。

同時涼茶類產品也開始呈現爆發式增長的態勢,形成了加多寶、王老吉、和其正三足鼎立的態勢,但此次事件的發生為蓬勃發展的行業埋下了陰影。

通過查閱相關資料,快訊君瞭解到,本次事件商家主要違反了《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條以及《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二條,因此相關部門可以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給予商家處罰。

簡單地說,如果商家沒有取得保健食品銷售許可,違規售賣勁酒、王老吉、加多寶等保健食品,一方面會被有關部門認定為無證經營,另一方面一般會受到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如果數額比較巨大,則會受到貨物價值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罰款只是政府監管部門的舉措,如果是被消費者投訴,消費者還可能會要求賠償。

通過調查,快訊君發現在食品行業中,終端商的法律法規知識較為匱乏,尤其是廣大的餐飲終端商。“我們一直都把勁酒、加多寶當成一般的快消品進行售賣,”一位商家直言不諱的說。

由於缺乏食品法律法規知識普及教育,他們瞭解和掌握的相關知識缺乏權威性,現有的食品法律法規宣傳教育難以滿足他們的需求。而經營者食品品法律法規知識的匱乏使得他們可能會經常面臨相關部門的處罰,從而導致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本行業的發展。

而要解決這一問題需要各方來共同努力,首先在政府層面應當加強普法教育,在證件申請環節就提醒經營者加上相關選項。

渝酒頭條:緊急提醒各路商家不能隨便賣勁酒、加多寶、王老吉!

其次是廠家不僅要做好自身產品的品牌形象塑造,同時也要解決好終端商們的後顧之憂。

再次是經銷商在鋪貨過程中,一方面自己首先應當取得相關資質,另一方面也要提醒客戶補全資質上的漏洞,加強食品法律法規的宣傳,不做一錘子買賣,加強自身的服務意識。

最後是商家應當及時檢查售賣商品是否取得了相關資質,如果沒有取得應當及時下架,如果確實需要銷售的,應當及時取得資質後再進行銷售,不要等有關部門或者消費者來“提醒”。

其實,在法律法規越發完善的今天,要推動食品行業整體法律意識的提升,單靠一方的努力難免顯得勢單力薄。就像是巴黎聖母院一樣,單靠院方注意防火,終會因為其他因素髮生火災。只有多管齊下,多方協同才能促進整個食品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