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過關係的人還能做朋友嗎?你怎麼看?

Cherry夏


愛是一種,不受理理智控制的,原始情緒。也是說不清,道不明的一種感覺!你要真能說清愛這個人什麼,那愛就不純粹了!愛是一種忘我的行為,是一種不記得失,不記回報的行為。一個太過精明的人,是不會嘗過真愛滋味的!這也是上天的一種公平。你要一切都以對方的感受,對方的幸福,為自己的幸福!那恭喜你,你確實真正的愛過了。一旦真心愛過,那你肯定希望對方,過的幸福,並一且安好。因為真愛不是佔有的慾望,而是一種乾淨純真意想。就是今生不能相守,也一定會祝福對方!所以為何不能做朋友呢?人生苦短,能愛被愛,都應珍惜。既然真愛過了,那就留著這份,無怨無悔的感受。成為這輩子,愛的記念吧……



丹鳳朝陽188262100


能。雲淡風輕的我早已經佛繫了!

初中下學期,我的成績很差,壓根考不上高中。

班主任直接讓我滾回家,不要影響其他同學學習。

所以我每天就是揹著書包,假裝去上學。

把書包塞在一間破房子的牆縫裡,然後躲在山上睡到放學再回家。

有一次,我又在熟悉的山坳裡睡覺。

正在睡的迷迷糊糊的時候,被一陣爭吵聲吵醒。

我爬到旁邊的大岩石上探頭看。

一個鎮上很有名的小混混,正在和一個高中女生爭吵。

聽了一會我才知道,小混混把那個女生弄懷孕了。

女生讓帶她去打胎,可是小混混不肯,兩個人所以爭吵了起來。

吵了十來分鐘,小混混打了女生一巴掌,就甩手走了。

女生又哭了一會,突然站起來往旁邊採山石的懸崖走去。

我心提到了嗓子眼。

當時也不知道哪來的膽量,我衝過去一下把她攔腰抱住。

女生嚇了一跳,瞬間又失控了,蹲坐在地上不停的哭。

我在她身邊勸了好半天,她才漸漸的平靜下來。

我看太陽快落山了,就讓她下山回家。

她抬頭問我,是不是男人都是負心漢?

我說我不知道,至少我不是。

她說她不信。

說完就抱住我,把我壓在身下,還把我的手放在她的胸口。

我使勁掙扎讓她不要這樣。

可是當年我又瘦又小壓根掙不脫。

……

她一邊整理衣服,一邊問我,你都這樣了還說不是負心漢?對得起你女朋友嗎?

我委屈的回答說,我才多大,哪裡來的女朋友?

她一下子怔住了。

然後告訴我,咱們倆以後都不會見面了,她會記住我這個弟弟的。

時間過的飛快,七年過去了,這中間我都沒見過她。

有一年,鎮上新開了家理髮店,我和女朋友去理髮。

一進門就見到髮廊的老闆是那張熟悉的面孔。

我們倆都是一愣神。

女朋友就問我們是不是認識?

我臉一紅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她畢竟年齡大些反應快,就說是我表姐的同學。

女朋友就問是不是大舅家的表姐?

我連忙說是,這才瞞了過去。

那天做頭髮,她千不該萬不該給我女朋友打折。

從那以後,女朋友每次都要去她家弄頭髮。

我也因此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的和她見面。

好在去的次數多了,也就尷尬少了。

現在我都是直接喊她姐。

還在她家吃過好幾次飯。

前些天她結婚了,我封了五百塊錢紅包。

我們老家有回禮的習俗。

她回了個398的紅包給我。

紅包背後寫著一行字:

‘弟弟,謝謝你!’






難得浮生閒半日


發生過關係的人不能做朋友了。

小A和B女是所謂的異性朋友,藍顏知己。

兩人保持異性朋友關係時間長達6年,在這個過程中,相互都沒有越界的想法和行為。兩人之間幾乎沒有隱私,除了銀行賬戶裡有多少錢,他們包括夫妻之間事情都會交流溝通。

在這6年當中,雙方都有伴侶,雙方對彼此都沒有那個想法。

平日裡,時有聯繫,電話微信常有,但從不揹著另一半,也沒有出格的言行舉止。在世人看來,這的確是純潔的普通男女朋友關係了吧。

我一直不認為男女之間有所謂的純友誼關係,要麼一方不夠漂亮,要麼一方不夠帥氣。如果一方或雙方具備足夠的魅力、吸引力,還會存在純友誼關係嗎?

兩人關係的轉變,緣於一次意外。

小A炒股幾乎賠光了畢生積蓄,整日去酒吧酗酒買醉。B女不忍心看小A頹廢下去,去安慰。一來二去,兩個人竟然安慰到了。。。變成用身體安慰了。

從此之後,朋友關係變了質,成了不純潔的男女關係。

雙方都後悔不已,原本純潔的友誼之情,變成了說不清的男女之情。

陸續發生幾次後,兩人已經無法回到原來朋友的位置,也不想再繼續保持這種關係。從此,斷了聯繫,成為陌路。

在小A和B女的故事裡,我們可以看到,異性朋友之間一旦發生越界行為,就再也無法繼續做朋友了。

因為雙方關係的轉變,心理也會發生變化,原有的純潔友誼關係發生質變,已經回不去了。

朋友就是朋友,它不是其他關係,也不是親密關係。關係轉變,就不再是朋友。

奉勸人們要有邊界意識,異性朋友之間不可越界(儘管我不認可所謂的異性朋友關係)。一旦越界了,就別奢望再有純潔的友誼關係,這很噁心,因為太貪婪。

不肯為錯誤買單,還想保持原有朋友關係,不覺得貪婪噁心嗎?

此外,發生過親密關係的戀人分手後也不宜做朋友,至少我認為不能做朋友。

如果真愛過,分手了再做朋友只會彼此虐心。


如果沒愛過,分手了再做朋友有何意義呢?

做人不要太貪婪,是異性朋友就保持純潔的異性朋友關係,不要發生了親密關係還想要保持朋友關係,那不可能。

做人要有分寸感,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要考慮後果。假如都是單身尚且能理解,如果有伴侶,對得起另一半嗎?

對愛忠誠,對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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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哥簡介:婚戀專家,擅長一針見血洞穿本質,情感諮詢私信。

朱哥叨叨


發生過關係的人還能做朋友嗎?

能!

但是不建議!

我的女同學,上學的時候和一個班裡的男同志好上了,後來不知道為什麼,兩個人分手了,曖昧關係一直還在。

這麼多年過去了,兩個人都已經結婚有了自己的孩子,但是還一直曖昧著。

前兩年,有同學過生日,兩個人不見了整整一個下午……後面就不說了。

再後來,女同學和家裡鬧矛盾了,鬧的很厲害,還聽說差點要離婚。至於後面怎麼樣,離還是沒離就不知道了,已經很久沒見。

愛就在一起,不愛就不用保持聯繫,朋友最好都不做。

畢竟兩個人曾經走的那麼近,很容易死灰復燃,對人對己都沒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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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家均姐姐


我在酒吧認識了一個ds(就是點舞那種,我比她大11歲,剛開始還不知道),我見她第二次就喜歡上她,經歷了兩個月的努力,我覺得可能沒戲了,自那時候開始我就開始放棄了,但有一天我去那酒吧玩的時候她見到我,主動跟我聊微信,說想哭,問我要不要跟她去廁所(之前她哭也找過我),進廁所以後她問我愛不愛她,會不會娶她,還跟我說了很多她的經歷,當然沒發生什麼,自那晚上就好上了,之後的日子關係也發生了,一起大概一個月左右後分手了,她甩的我,還刪了我微信,我心裡難受,但我理智告訴我其實分手可能對大家都好,刪了微信這事我也不知道怎麼表達心情,我也不知道這種事屬於談戀愛還是各取所需,但是我真的用過心,用了一個月才走出來


捉邪治鬼


很難。

與好朋友發生了關係,還能不能做朋友?這個問題的答案其實在於:你是否真的把對方當成朋友。

如果是朋友,那理應是有界限的,發生關係打破界限,但感情沒有升溫,角色沒有成功轉化為情侶,那麼繼續做朋友的概率很低。

如果不是真正的朋友,只是你發展的潛在炮友,你是兩人之間的撩撥者,那麼更不需要擔心這個問題,你已經得到你想要的。


我有過一個類似的經歷。

一個女同事。

她是個很開朗的女孩子,不很漂亮但愛笑,我們當時工位在一起,她有個小男友,經常給我秀恩愛,很愛的樣子,已經一起買了房,整天在討論愛巢如何裝修。

感情難以捉摸,她最終在領證前被甩了,男朋友很渣,說自己的父母不喜歡她,怕以後難以相處。其實是有了新歡。

女孩子哭的死去活來,我們最熟,所以我有更多的機會聽她抱怨、宣洩,我也極盡全力安慰。

分手後的一週,有天晚上給我打電話,哭的稀里嘩啦,說想喝酒。我開車接她,來到一個小清吧,給她點了杯莫吉托,酒勁小點,安慰她喝完送她回。她搶過酒水單,胡亂要了喝杯長島冰茶,說這是跟男朋友第一次約會喝過的酒。酒水一上抓起來就喝光攔都攔不住。喝完第二杯已經滿面通紅,拿起手機給男朋友發語音,又罵又哭,可早就被拉黑了,一段話都沒發出去。

我說咱們坐下我陪你聊聊天。我本來開了車不想喝酒,看她酒量實在不行,就把剩下的酒挪到自己這邊,給她叫了溫的蜂蜜水。她開始跟我說當初兩人怎麼認識,在哪約會過,他最喜歡什麼菜,以及他們一起規劃的未來是怎麼樣的。說著說著又失控了,我第一次見識到什麼是歇斯底里。失戀的男男女女都有崩潰的感覺吧。她哭的撕心裂肺,摔了兩個酒杯,已經讓其他顧客和店員都面露不快了。

我趕緊結賬,叫了代駕,費很大氣力把她拉上車。

她在車上睡著了,到家樓下也搖不醒,從她包裡摸出鑰匙,在物業那說自己是她男朋友,問到她的房號,物業還不放心一定要跟我上樓看著。

揹回了家想把人放沙發上,一下被抱住不鬆手,嘴也狠狠得親了上來。物業尷尬的走了。我掙脫把她在沙發上安頓好,給她倒了一杯水。

在邊上安靜坐了會,看她沒事準備離開,她突然哭著開口說,沒有人要我了。

我摸她的頭髮安慰她會好的。手被抓住,拉向她躺著的方向,她在我耳邊說,你要我吧。然後又開始狠狠得親了上來。

體溫。體香。柔軟的嘴唇。溫熱的氣息。

我們發生了關係。


第二天大家正常上班,她的狀態已經好了很多。但不願意開口說話,我感覺楚楚可憐的她越發需要人疼,可能也是因為發生了關係,萌生了好好與她在一起的心態。我開始刻意關心,噓寒問暖,雖然她不怎麼回應,但我覺得那只是她還沒緩過來。

幾天之後,一個週末回來上班已經看不到她了,一問才知道已經離職,離開我在的城市。一段時間後,我也提了離職,收拾東西時,在抽屜裡發現了一封信。她寫的。

她說:感謝你在最難的時候出現,陪伴。但自己沒法面對這樣的關係,也沒法面對上一段感情。所以要選擇離開。不要再聯繫了。


好朋友不是肉體關係,而是精神關係。


作死夫


能,我和我的女同學在學校第二年就天天在一起上課,吃飯,一起玩兒,當時我們都是有對象的,並且都不在學校,當時我的室友和我打賭,要是能和這個同學戀愛了就請我們吃飯,我答應了,並且我也和她說清楚了這個事情,她也很配合我,但是後來我們假戲真做了,漸漸的我們走得越來越近,沒想到她為了我和她男朋友分手了,最後我們發生了關係,兩次之後我發覺我不太喜歡她,然後就一直躲著她,畢業後我們居然成為了同事,租房子也是隔壁,但是我也和她說清楚了,我有女朋友,她也很理解,她一直單身,期間我們再也沒發生過關係,幾年後她找了男朋友,我知道的時候居然當著她的面哭了,她是最瞭解我的人,感覺她一直在等我,(是不是太自戀了),可我沒能和她有結果!我說我對不起她,她還安慰我說,沒關係,大家都是你情我願的!現在我們都有了家庭和孩子,我們還是同事,還在見面!當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相安無事!


Sunny244094217


有人說“參加同學聚會的時候,千萬不要讓自己喝醉,尤其是上了年紀的時候。”

波叔最近很多聚會,初中的,高中的......人到中年就容易懷舊,原本不太愛熱鬧的波叔對同學聚會卻特別的熱衷。

既然是同學聚會,總是少不了憶苦思甜,回憶當初那青蔥歲月,似乎時光在大家的回憶裡倒回到從前。

聚會高潮總是少不了爆料當初誰喜歡過誰,即便是曾經有過的曖昧都能激起大家對那段美好年華的追憶。

波叔年輕的時候長得很帥,雖然性格比較悶,但是也擋不住那些女孩對他的喜歡。當然他自己也有喜歡的女孩,只不過從來沒有表白過。

那個時候能夠坦誠地面對自己感情的人還是很少的,大多都只能藏在心底。可喜歡一個人又怎麼能藏得住呢?所以跟波叔比較好的同學都知道他喜歡班裡的一個女孩。

聚會的時候當年那個女孩也來了,如今早已經是徐娘半老。有同學起鬨問她“你當初有沒有喜歡過他?”

那女同學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有”。

波叔心裡有些小激動,就好像感受到第一心動的感覺那樣,情不自禁地喝多了點酒,不知道誰先主動的,反正第一天醒來發現旁邊睡著那個女同學。

酒醒了,人也醒了,因為不知道如何面對,在對方醒來之前波叔匆忙地離開了酒店。

人到中年擁有了曾經想要擁有的人,可是曾經的那份感覺沒有了。從此,波叔再也沒有參加過同學聚會。

發生過關係的人還能做朋友嗎?

這句話一看就是不想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的人說出的話,不管你們原來是什麼關係,一旦跨出了朋友的關係便回不去了。

還能回去嗎?即便維持著表面的平靜,兩個人之間也多了一層曖昧,只要一點點的火候就可以讓兩個人內心的小火苗助長成燎原大火。

發生過關係的兩個人還想著做回朋友只可能是這些原因:

1.這關係的發生本來就是意外,例如在酒精的作用下。

2.只想尋找刺激,不想履行責任。簡單地說就是想約炮。

不管什麼原因,兩個人發生關係之後只有兩個結果,一個是一輩子糾纏不清,一個是從此老死不相往來。


蜜禪


發生過關係的人,不能做朋友了。

為什麼這麼說呢?

站在男人的角度來講,一旦和某個女人發生了關係,心裡就回產生一定的變化。

有一句話說的是“有1次,2次”,就會出現3次,甚至4次。

男人基本上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動物,一旦和女人發生關係,就會想更近一步。

應該算是一種佔有慾,得到了你的身體,更想得到你的心。

這對有家庭,有對象的人,不是一種好事,所以發生過關係的人,不能再做朋友,要麼發展成為戀人,要麼就不聯繫。

發生關係過後

對於這種情況我的看法是不要再聯繫,見面都不要有。

一方是有了男歡女愛這種事情,關係會再一定程度上變得曖昧,如果是單生還好,發展成夫妻情侶那是好事,也在另一方面是一種感情的助力。

男人會想再發生關係

女人會想辦法拒絕

這樣糾纏影響生活

發生關係,女人比較吃虧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對男人有偏見還是什麼,總覺得發生這種事情女生會比較吃虧一些。

所以,我個人覺得,男女異性朋友要保持距離。

理性一些,喝酒吃飯什麼的最好留個心眼,別喝太多。

男女普通朋友發生關係,這的確比較頭疼,最好還是避免這種事情的發生,實在發生了就別聯繫了,眼不見心不煩,雖然是逃避的做法,但我覺得沒什麼什麼比逃避,比忘掉更有效的方法了。


峰漁


怎麼不可以?我的答案是能,我農村人,家裡窮,我從十五歲就出來打工了,這麼多年一直浪跡各大一線城市,做著卻是社會最底層的活,雖然一年到頭也攢點錢,耐不住我有一顆普渡眾生的心,小學時體育老師就和我說,我們要日行一善,勿以善小而不為,因此我幾乎每週都會有不同的行善方式,比如說:捐一些物資或者錢給災區,雖然我看不到這些錢到底有沒有到貧困災區個人手裡,但是每次捐過我都倍感欣慰,有一年秋天,我二姑家的表哥,也是和我犯下的同樣的錯誤,在打了校長以後成功的逃出了學校的魔爪,來南方找我,表哥比我大三歲,略顯成熟,雖然他在校上學,但是比我還了解社會,我們相聚當天他就帶著我走上了一條心靈救贖的路,我們那天喝到很晚,晚到街上連流浪狗都看不見了,我們晃晃悠悠漫無目的的走著,在路過一片城中村時,表哥突然停下腳步,我問他為什麼停下來,他說他感動了,就看見一排排柔弱的妹子,在門口站著,瑟瑟的秋風凍的她們身體微微抖動,當時我的第一想法就是她們真可憐,連個衣服都買不起,她們每個人都在向我們打招呼,問我們要不要玩?我當時以為打麻將,不一會表哥和一個妹子消失在夜幕中,我心想玩麻將就玩吧,我也跟隨一個妹子進了屋子,事後我認識她叫小蝶,從那以後我擱一段時間就會和小蝶見一面,我當時想與其捐給希望工程,不如直接幫幫身邊的人,從此一發不可收拾,三年前的六月份,我離開了所在的城市,我和小蝶也不得不分開,經歷了生活的千姿百態,人情的冷熱酸甜,我好像懂了許多,有些人走著走著就散了,直到去年,我再次回到那座城的時候,路過那片城中村,依然是: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

有時候緣分這種東西,讓每個人都捉摸不透,

期間我輾轉反側換了好幾個地方,最後還是回到了老家,一次上街趕集的時候,突然在人群中遇見了一個熟悉的面孔,那不是小蝶還能是誰?我們找到一家小餐館促膝長談,原來她就是我們鄰村的,也是生活所逼迫才外出生計,只不過這幾年家裡經濟條件好多了,她回來準備結婚,那天我們相談甚歡,聊到高潮時,她竟然把我最後一次欠的150塊錢聊了出來,我慷慨解囊,小蝶也沒有做作,離別時我們互留聯繫方式,異常的親切

今年年初表哥結婚,婚禮上我駐唱唱了一首:往後餘生,嫂子竟然聽哭了,表哥很尷尬,當我回頭看向嫂子的時候,我們四目相對:輕笑間雲淡風輕,也許這就是:回首向來蕭瑟處,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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