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離婚可以,但是房子有我一半,我要一直住在這裡打擾你”

“前妻,離婚可以,但是房子有我一半,我要一直住在這裡打擾你”

文|公子逸

女人離婚,哪怕經濟受損一點,也要離得乾脆。

因為拖泥帶水,不僅不能及時止損,還會更大的消耗自己的時間精力,甚至是好的心情和對未來的期望。


中年男女的離婚,最糾結的不是情感,而是利益的分割。

在農村,近幾年的離婚率也是很高的。

走訪的過程中,我發現很多農村中年夫妻離婚,是離婚不離家的。我很不理解這種現象的存在,於是問我婆婆,既然離婚了,為什麼還要住在一起呢?

我婆婆說了這樣的一番話:“女的不走,是因為有孩子。到外邊租房不是錢啊,孃家也不接收。只能離婚不離家,照顧著孩子,也能省點錢。男人不走,是因為他覺得房子有他的一半,有些男人還是想復婚的。不走的話,還有機會復婚。”

我提出折中的建議:“女方可以給男人一些經濟補償,然後房子都歸女方。或者,男人給女人一些經濟補償,女人可以帶著孩子在外邊帶孩子。”

結果我婆婆說:“兩個人要是都有錢也不會離婚了。就是因為都沒錢,誰也不想給誰,誰也想多佔點,才成了這樣。”


“前妻,離婚可以,但是房子有我一半,我要一直住在這裡打擾你”

“離婚不離家”這件事,最受煎熬的是,提出離婚的那個人。

離婚不離家的女人,過得快樂嗎?

一個離婚不離家的女人是這樣回答的:“一點也不好,總感覺自己不上不下的。兩個人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哪裡有不見面,不說話的,但是真的對他已經完全沒感情了,就不想看到他。只能躲著。自己在自己家裡,還要天天不高興,躲著一個人,吃飯睡覺都不踏實。

這男人要是給你找點事,更是氣死人。臥室是分開的,但是客廳和廚房是共用的。他只用不收拾,你用的時候收拾不收拾,家裡被他折騰的亂七八糟。他就那麼待著。我們都離婚了,我憑什麼幫他收拾。不幫他收拾,我自己就不能用,有時候越想越生氣。

對自己談對象也不好。人家一聽你離婚不離家,就不願跟你談。萬一,你們住在一起,復婚了怎麼辦。

我當然想分開住了。可房子是我們兩個人買的。他不出錢,我也不想就把房子便宜了他。離婚的時候,是說好一人一半的。可誰知道,這麼煎熬。”


“前妻,離婚可以,但是房子有我一半,我要一直住在這裡打擾你”

“離婚不離家”的男人到底在想什麼?

女人是這樣的狀態,男人的想法是什麼呢?

一個同意“離婚不離家”的男人這樣說:“我不想離婚,她非要離婚,離就離,誰怕誰。我讓她淨身出戶,她不願意,還要分房子。分就分,一人一半,反正我就一直住在這裡,也不走,天天打擾她。她要麼就把房子都給我,要麼我們就這麼耗著。

我憑什麼收拾家務。我就願意這麼髒亂著。她願意收拾收拾,不願意收拾,我又不嫌髒。婚是她要離的,離了婚誰也別管誰,我想怎麼住,就怎麼住。

她要復婚,我們也是這樣過。離婚的話,我們也是這樣過。她要是肯淨身出戶,不在這住了,那就誰也管不著誰了。

她要買房子,我不同意。我不同意,她就賣不了。

我不講理。離婚這件事就沒法講理,誰講理誰吃虧。”

有時候,我不得不感嘆男人在婚姻裡的這種無賴。這種男人壓根不在乎什麼人品家風,更不要面子,親情,他在乎的只有利益。


“前妻,離婚可以,但是房子有我一半,我要一直住在這裡打擾你”

不管出於怎樣的目的,都不提倡女人選擇“離婚不離家”這種離婚方式。

某種程度來說,離婚證並不能代表你們婚姻的徹底結束。生活和情感的完全分開,才是真正的離婚。

離婚不離家,曾經是夫妻,有孩子的牽扯,住在一個屋簷下,低頭不見抬頭見。如果你也抱著復婚的打算,那麼“離婚不離家”是你給男方留下的機會。如果你就打定了主意,這輩子就不跟這樣男人有任何牽扯了。

那麼完全不必為了利益,選擇離婚不離家。

不是讓你放棄利益,該屬於自己的利益,你一定要爭取,卻不是用這種很傻的方法,你可以走法律程序的。房子如果有屬於你的部分,那麼法律會給你一個合理的解釋。


​在這裡不得不再次提醒女人們:離婚這件事,一定要找專業的人士。不要自己盲目地按照自己的想法離。你一定要聽聽專業人士的分析,才能知道自己有哪些利益,如何維護自己的利益。

離婚這件事,你如果已經下定了決心,那就快刀斬亂麻,不要拖泥帶水,更不要猶猶豫豫。否則,離婚就不是及時止損,而是進一步地消耗自己。

真心希望,女人在離婚的時候能更理智和清醒一點。別做傻事,別走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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