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精藝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2295 證券簡稱:精藝股份 公告編號:2019-012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並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廣東精藝金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書面通知已於2019年4月17日前以專人送達、傳真、郵寄等方式送達全體董事。本次會議於2019年4月22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與通訊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9人,實際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熊照先生、劉崢先生和獨立董事羅維滿先生以通訊表決方式出席)。公司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由董事長衛國先生主持,經全體與會有表決權董事逐項審議並表決,會議形成決議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董事會提前換屆選舉第六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鑑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了變化,為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保障公司有效決策和平穩發展,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決定提前換屆選舉。經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核,同意股東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的黃裕輝先生、周炳高先生、施暉先生、衛波先生作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同意股東北京宏遠創佳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的龔凡先生、李堯先生作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

以上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附後)人員任職資格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提請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並按照累積投票方式分別進行逐項表決。董事會中兼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董事人數總計未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設職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計算。公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將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繼續履行董事職責至第六屆董事會董事全部選舉產生之日止。

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董事會提前換屆選舉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鑑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了變化,為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保障公司有效決策和平穩發展,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決定提前換屆選舉。經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核,同意股東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的祁和剛先生、胡勁為先生、朱巖先生作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

上述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附後)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備案審核無異議後,將提請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並按照累積投票方式分別進行逐項表決。上述獨立董事候選人均已取得中國證監會認可的獨立董事資格證書。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計算。公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將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繼續履行董事職責至第六屆董事會董事全部選舉產生之日止。

《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詳見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增加2018年度股東大會臨時提案的議案》。

上述決議事項涉及的相關附件中,《廣東精藝金屬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廣東精藝金屬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對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發表的獨立意見》詳見2019年4月23日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廣東精藝金屬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正文》、《廣東精藝金屬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董事會提前換屆選舉的公告》、《廣東精藝金屬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增加2018年度股東大會臨時提案暨股東大會補充通知的公告》詳見2019年4月23日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廣東精藝金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

1、黃裕輝先生,48歲,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高級經濟師、高級工程師、一級建造師、在讀博士。1999年1月至2005年2月任龍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兼南通三建北京直屬分公司經理;2005年3月至2012年9月任龍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兼第九分公司董事長;2007年9月至2012年9月任南通市裕成建設有限公司董事長;2010年5月至2013年2月在龍信投資有限公司擔任總經理、法人代表;2012年10月至2015年4月任江蘇南通三建集團有限公司常務副董事長、總經理;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任江蘇南通三建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2016年4月至2019年4月,任江蘇南通三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2019年4月至今,任江蘇南通三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截止本公告日,黃裕輝先生間接持有公司股份1657.07萬股,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的法人、董事長,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黃裕輝先生與公司現任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與候選董事周炳高先生、施暉先生、衛波先生,候選監事王衛衝先生為一致行動人。其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未有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之情形。經查詢“最高人民法院網”(網址http://shixin.court.gov.cn/):其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2、周炳高先生,56歲,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研究生,高級經濟師、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一級建造師。2000年2月至2011年2月任江蘇南通三建集團有限公司蘇州?鹽城分公司副經理;2011年2月至2012年10月任江蘇南通三建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南京分公司常務副經理;2012年10月至2016年4月任江蘇南通三建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常務副總經理、執行總經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2016年4月至今,任江蘇南通三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常務副董事長。

截止本公告日,周炳高先生間接持有公司股份795.45萬股,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的副董事長、總經理,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周炳高先生與公司現任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與候選董事黃裕輝先生、施暉先生、衛波先生,候選監事王衛衝先生為一致行動人。其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未有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之情形。經查詢“最高人民法院網”(網址http://shixin.court.gov.cn/):其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3、施暉先生,49歲,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高級經濟師、工程師。1994年7月至1997年7月任海門市江洲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1997年7月至今任江蘇江洲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2012年10月至2015年4月任江蘇南通三建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任江蘇南通三建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副總經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長;2016年4月至2019年4月任江蘇南通三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執行總經理。2019年4月至今任江蘇南通三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

截至本公告日,施暉先生間接持有公司股份740.57萬股,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的副董事長,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施暉先生與公司現任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與候選董事黃裕輝先生、周炳高先生、衛波先生,候選監事王衛衝先生為一致行動人。其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未有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之情形。經查詢“最高人民法院網”(網址http://shixin.court.gov.cn/):其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4、衛波先生,50歲,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2004年5月至2011年10月在亞洲無線科技(中國)有限公司(AWT)任首席執行官,2011年10月至今任天津七龍投資管理合夥企業董事長。2013年10月至2015年4月任江蘇南通三建集團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4月至2019年1月擔任安徽省交通路網集團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任江蘇南通三建集團有限公司獨立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今任江蘇南通三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衛波先生間接持有公司股份99.24萬股,為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衛波先生與公司現任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與候選董事黃裕輝先生、周炳高先生、施暉先生,候選監事王衛衝先生為一致行動人。其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未有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之情形。經查詢“最高人民法院網”(網址http://shixin.court.gov.cn/):其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5、龔凡先生,55歲,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1987年至1992年就職於廣西北海市財政局工財科;1993年至1997年就職於北海市會計師事務所;1998年至2000年就職於中和會計師事務所;2001年至2003年10任煙臺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H股)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2003年10月至2005年3月任河南平高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財務總監;2005年3月任科瑞天誠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投資總監;2011年6月至2017年1月任煙臺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2015年1月至今任北京宏遠創佳控股有限公司副總裁兼財務總監。

截止本公告日,龔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為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北京宏遠創佳控股有限公司的副總裁兼財務總監。龔凡先生與公司現任其他和候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其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未有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之情形。經查詢“最高人民法院網”(網址http://shixin.court.gov.cn/):其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6、李堯先生,56歲,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1986年7月至1988年8月在南京市建設委員會總工程師辦公室工作;1989年9月至1993年6月在世界銀行公路貸款項目江西省項目辦公室工作;1995年8月至2003年7月任科瑞集團有限公司投資事業部副總經理;2003年9月至2013年8月任科瑞天誠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副總裁;2014年10月至2017年5月任江西九華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2017年9月至今,任寧波藥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007年2月至今,任上海萊士血液製品股份有限公司監事。

截止本公告日,李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現任及其他候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其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未有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之情形。經查詢“最高人民法院網”(網址http://shixin.court.gov.cn/):其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附件二: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

1、祁和剛先生,60歲,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教授級高級工程師。2006年8月至2012年7月任中國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2012年8月至2018年12月,任中煤能源集團總工程師、中國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任中國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2019年4月退休。

截止本公告日,祁和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現任及其他候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其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未有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之情形。經查詢“最高人民法院網”(網址http://shixin.court.gov.cn/):其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2、朱巖先生,48歲,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博士,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管理科學與工程系博士生導師。現任清華大學互聯網產業研究院院長、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先進信息技術應用實驗室主任、醫療管理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等職務,兼任央視財經評論員、中國工業經濟學會互聯網經濟與產業創新發展委員會副主任、中國信息化百人會成員、中國數字經濟百人會專家、上海市信息化專家委員會成員、中國商務部電子商務專家委員會成員、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DNSLAB專家組成員、中國軟科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等職務。2000年8月至2002年12月,擔任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系講師;2002年12月至2010年12月,擔任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系副教授;2007年12月至2018年1月,擔任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黨委副書記;2008年12月至今,擔任清華經管醫療管理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2009年5月至今,擔任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工會主席;2010年12月至今,擔任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系教授;2011年10月至今,擔任清華經管先進信息技術商業應用實驗室主任;2016年12月至今,擔任清華大學互聯網產業研究院院長;2010年11月2013年10月,兼任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朱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現任及其他候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其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未有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之情形。經查詢“最高人民法院網”(網址http://shixin.court.gov.cn/):其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3、胡勁為先生,48歲,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註冊會計師、高級財務管理師、高級信用管理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土地估價師、造價工程師。1994年7月至1998年11月任湖南省會計師事務所項目經理;1998年12月至2002年12月任湖南開元會計師事務所部門副主任;2003年1月至2006年11月任湖南開元會計師事務所部門主任;2006年12月至2007年11月任湖南開元會計師事務所副所長;2017年11月至今任開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董事長。

截止本公告日,胡勁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現任及其他候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其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未有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之情形。經查詢“最高人民法院網”(網址http://shixin.court.gov.cn/):其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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