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在寅總統有權利宣佈無罪釋放朴槿惠嗎?

阿佩呀


按照法律上講,朴槿惠有罪和無罪的認定權力在法院。也就是說,法院根據檢方調查的事實和依據,通過庭審質證,然後法院進行有罪和無罪的判決,有罪則入獄服刑,無罪則當庭釋放。可是,朴槿惠案件完全超出了法律範疇,是韓國政治鬥爭的縮影。所以,即便是朴槿惠無罪,法院也不敢宣佈無罪釋放,那麼這個權力就在文在寅手裡。但是,文在寅不能直接宣佈朴槿惠無罪釋放,還需要通過法院判決進行宣佈,畢竟朴槿惠已經被關押在拘留所。所以,宣佈無罪釋放朴槿惠的權力在於文在寅和法院的默契,進一步說,法院的判決是由文在寅的主觀意識所決定。就像前大法院院長粱承泰延遲二戰勞工賠償案,說是來自於朴槿惠的意見。


如果這麼說朴槿惠有罪無罪都無所謂了?只要文在寅發話就可以決定了?也不是,就像全斗煥和盧泰愚,檢方和法院已經認定貪腐數億美元,並證據確鑿和當事人供認不諱,金大中就能告訴法院對他倆無罪釋放了?開什麼玩笑,任何國家的總統都不能置法律之上。但總統有一個特赦的權力,就是可以赦免犯罪人員的一切罪行和調查。當然,金大中就特赦了全斗煥和盧泰愚,儘管他倆罪行深重。

所以,關鍵是朴槿惠有罪還是無罪。檢方和法院稱有罪,朴槿惠拒不承認就是對抗法律;朴槿惠和律師稱無罪,這是文在寅的政治報復。這樣案件就複雜了,焦點問題是朴槿惠案件證據不足,導致大法院遲遲不能判決,否則的話,大法院判決後,至於特不特赦那是總統的事。而朴槿惠的支持者聯名要求無罪釋放,這樣朴槿惠案件陷入了巨大的爭議之中。
如果按照法律規則,證據不全就應該無罪釋放。可是,朴槿惠是經過國會彈劾下臺的,在彈劾之前,特檢組已經對朴槿惠涉嫌“親信干政、貪腐、世越號沉船瀆職”三項罪名進行了調查,把初步結論端到國會進行辯論時,朴槿惠拒絕了參加。所以,國會認定了事實彈劾案通過,進而轉到檢方進行實質性調查。法院敢判朴槿惠無罪嗎?當然不敢。另外,當朴槿惠案件上升到政治鬥爭之後,法院更不敢判無罪了。文在寅大搞清算積弊和打擊特權階層,法院如果敢判朴槿惠無罪,搞不好落下一個“同流合汙”的罪名。


法院面臨著國會、總統的雙重壓力,即便文在寅拋開個人恩怨有這個權力,他也不敢讓法院判決朴槿惠無罪釋放。文在寅捅出“倒樸”運動這麼大的簍子,一句話無罪釋放,這還了得。所以,不管朴槿惠承不承認有罪和是不是有罪,法院一定會對朴槿惠判刑入獄,然後由總統決定是否特赦,哪怕是政權更迭。


適情雅趣


韓國總統文在寅有特赦朴槿惠的權利,沒有宣佈無罪釋放朴槿惠的權利。特赦是韓國總統文在寅的權利,可以赦免各類罪犯的剩餘刑期,使其提前重獲自由。文在寅擔任韓國總統以來,已經進行了三次大規模的特赦。不過,韓國總統文在寅並沒有無罪釋放朴槿惠的權利。韓國有“一案不再審”的原則,朴槿惠案定案以後,任何人,包括韓國憲法法院都沒有宣佈朴槿惠無罪釋放的權利。文在寅與朴槿惠政治立場對立,私人恩怨不少,也沒有特赦朴槿惠的可能性。朴槿惠想要獲得特赦,也只能寄希望於下一屆韓國總統。

朴槿惠與文在寅

朴槿惠身犯三案,分別崔順實幹政案、國情院受賄案與違反選舉法案。目前,違反選舉法案已經結案,朴槿惠獲刑2年;崔順實幹政案政治處於抗辯階段,刑期25年;國情院受賄案二審結束,獲刑6年。朴槿惠三案加身,總計刑期33年。朴槿惠被羈押2年多以來,依舊有非常龐大的支持人群。每當朴槿惠生日、羈押週年等特殊日期,朴槿惠的支持者們都會舉行遊行活動聲援朴槿惠。甚至,樸粉還組織了“愛樸會”,會長鄭光勇還曾經提議暴力營救朴槿惠。朴槿惠的支持者們都希望韓國總統文在寅能夠特赦朴槿惠,自由韓國黨黨首黃教安也多次呼籲文在寅特赦朴槿惠。

文在寅身為韓國總統,擁有特赦任何一名韓國罪犯的權利,也包括朴槿惠。但是,特赦並不是無罪釋放。所謂無罪釋放,是經過司法審判,證明其無罪,進而獲得自由之身。不論朴槿惠案背後有多少冤屈,韓國法院已經定了罪,特別是違反選舉法案已經結案。根據韓國的“一案不再審”原則,朴槿惠永遠也沒有了無罪釋放的可能性。除非修改掉韓國法律,將一案不再審原則廢除掉。

即使文在寅擁有特赦的權利,也不會特赦朴槿惠。文在寅在當選韓國總統以後,已經宣佈在任內不會特赦任何一名貪腐犯。文在寅與朴槿惠分屬於進步派與保守派,政治立場對立。更為重要的是,文在寅的好友、韓國第14屆總統盧武鉉就是曾經在卸任以後被李明博與朴槿惠聯手打壓。現在,文在寅上臺,化身為韓國梅長蘇,怎麼可能輕易放過李明博與朴槿惠。4月17日,朴槿惠委託律師柳榮夏申請停止監禁。觀察室認為,獲得批准的可能性很低。

韓國保守派總統全斗煥與盧泰愚,不僅貪腐,還曾經在任內下令槍殺進步學生。但是,1998年,韓國總統金大中依然特赦了兩人。因為,金大中贏得了‘亞洲曼德拉’的美譽。朴槿惠即使有罪,也不及全斗煥與盧泰愚的十分之一。文在寅下臺以後,如果保守派黃教安能夠當選韓國第20任總統,朴槿惠被特赦的可能性極大!

朴槿惠與黃教安

歡迎大家討論,您認為朴槿惠應該不應該得到特赦?


美國觀察室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文在寅總統沒有權利宣佈無罪釋放朴槿惠。

朴槿惠沒有出現在這次韓國大赦名單中,這意味著她在文在寅剩餘任期內獲得特赦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朴槿惠目前涉及的三宗罪並沒有全部獲得最後定案,這也是她無法獲得特赦資格的重要原因。如果她的刑名全部落實定案,再加上前總統的特殊身份和病痛因素,那麼獲得特赦的機會會更大一些。

包括韓國在內的很多國家,總統或議會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一些特定的罪犯實行特赦。免除特定罪犯的部分和全部刑罰。但這種對罪犯的特定的釋放方式與“無罪釋放”是由原則性區別的。特赦的對象是刑則和刑罰都已經經過審判確認無誤的罪犯;而無罪釋放的對象是“被懷疑有罪”並被動接受強制措施和刑事調查的人。

朴槿惠涉及的三宗罪包括,選舉弊案、親信干政案和情報院賄賂案,期貨總選舉弊案已經終審定罪,後兩項重罪正等待最後裁決。按照正常的判決,朴槿惠將為這三宗罪案領刑超過30年刑罰期。由於證據確鑿,她通過正常司法渠道翻案的概率也很渺茫。所以根本不存在“無罪釋放”的基礎條件。

韓國是一個三權分立的民煮國家,政府(行政)、司法和立法是分權獨/立的體系,作為總統的文在寅無權直接干預韓國的司法審判甚至影響其公正性。如果韓國發法院通過審判為朴槿惠定罪,而文在寅宣佈對她“無罪釋放”的話,那麼文在寅的行為就是嚴重違~憲的,並可能會遭到彈劾。


高峰軍事觀察


文在寅想釋放朴槿惠很簡單,召開一次議會“臨時會議”就能解決的事情。

韓國的國家體制很獨特,三權分立聽起來是民主政治,但是個人權力又很大,這就出現了總統卸任就“挨刀”的奇葩現象。

韓國的第一部憲法是1948年7月17日頒佈,現行《憲法》是經過八次修改,1988年2月25日生效的最新版。中間有一條修改很重要,總統有議會選舉產生,改為民選,金泳三是第一位民選總統。前幾位都有軍事獨裁的味道。可是,新憲法還是給了總統很大權力,比如總統可以提議召開“議會臨時會議”,只要1/4議員通過就能開30天會;大法院院長由總統提名,議會批准,只幹一屆6年,朴槿惠是唯一沒有行使此權力的總統,所以,她的官司2年多了還沒有接到終審判決。/總統是三軍總司令(掌握軍權);行政權力太大,幾乎總統一人說了算(政府總理,總統提名,議會走行式);大法院權力還大,可以修改《刑法》的條款,是政權機構中獨立部門,12位大法官的任命,首席大法官一人說了算,可首席大法官(院長)是總統提名,總統能不能干涉司法呢?/韓國檢方的最高機構是大檢察廳,總檢長是總統提名,可檢方工作受大法院監督,法務部(類同我國的公安部)部長總統直接任命,受檢方領導。韓國警方沒有偵查終結權力,就是說只有行政拘留權,往拘留所關押人是檢方說了算。想象一下,韓國總統能都干預司法吧!

文總統有權宣佈朴槿惠“無罪釋放”,但是文在寅絕對不會行使此權力,無罪釋放等於宣告自己有罪,總統之位來路不正。沒有文在寅“煽陰風,點鬼火🔥”,朴槿惠也不會被彈劾,更不可能遭遇牢獄之災。請明白,文在寅是共同民主黨黨魁老大,與朴槿惠PK總統是惜敗,他不幹翻朴槿惠,可能就沒有當總統的機會了,他比樸小一歲,67歲參選韓國總統勝算很小,參選韓國總統一般小於65歲。

韓國媒體都是私營性質,受大企控制。朴槿惠為了開好平昌冬奧會,打造文化體育名片,需要8000億韓元,國家財政肯定拿不出,就讓崔順實向大佬大企強捐,可是,政府又不給好處,惹下大財閥,加上朴槿惠與中俄關系太好,得罪美國,朴槿惠通過簽署“慰安婦協議”,狠狠的宰了日本國一刀,美日聯盟起來整朴槿惠,文在寅尋釁”世月號”沉船事故,總統稿件外洩事件,發動媒體抹黑朴槿惠,號召不明真相的民眾上演”燭光遊行”,徹底把朴槿惠說了個一無是處。若不是文在寅總導演,朴槿惠就沒有今天的結局。檢方起訴朴槿惠貪汙受賄總計1140億韓元,可朴槿惠連律師都請不起。截止今日,文在寅都還在操控抹黑朴槿惠。文在寅有權力宣佈無罪釋放朴槿惠,可他能辦嗎?他想方設法整死朴槿惠在拘留所倒是真心實意。


何由之



文在寅如果真想釋放朴槿惠的話,肯定能在私下裡施加點影響力,但也僅此而已。在很多人的想象中,總統似乎是個可以左右一切的職位,確實也有。但那要看在什麼樣的國家!如果在當年伊拉克,薩達姆就能做到;在當年的利比亞,卡扎菲也能做到。但是,對於韓國這樣的三權分立國家,文在寅卻做不到。這個邏輯很簡單!在韓國,如果總統能夠一手遮天的話,那朴槿惠為什麼又在任上被彈劾了呢?所以,提出這樣的問題,顯然邏輯不通。


由於政黨利益以及個人方面的一些恩怨,文在寅和朴槿惠無疑是對立的,也肯定是有仇恨的。從內心來說,文在寅顯然有報復朴槿惠的主觀願望。但是,在客觀上,又不是文在寅能輕易做到的。文在寅的一生受到韓國前總統盧武鉉的影響特別大。文在寅視盧武鉉為自己的政治恩師和摯友,而在文在寅的眼裡,盧武鉉是個有能力且正直之人,而只是因為沒有約束好家人,導致被朴槿惠陣營逼得跳崖自殺了!這深深刺痛了文在寅。但是,盧武鉉的自殺卻是在李明博的任上,按理講,冤有頭債有主,如果恨的話,文在寅也應該更恨李明博,而不是朴槿惠。如果說文在寅恨朴槿惠的話,那也應該是因為大選輸給朴槿惠的原因。可是,恨只是一種主觀的意願,但並不一定就能得逞。那必須有客觀因素相配套。


關於文在寅是否是朴槿惠身陷囹圄的罪魁禍首問題,我們列幾個時間節點來分析一下。朴槿惠是2016年12月被彈劾的,那時候文在寅只是反對黨,手中沒有公權力。而在議會的彈劾案中,朴槿惠陣營的議員還佔據著多數。如果一定要說朴槿惠是冤枉的話,那也只能怨朴槿惠自己陣營的人拋棄了她。而在韓國最高法院裁定“彈劾案”成立,到2017年3月8日正式逮捕朴槿惠的這兩個時間節點上,文在寅還不是韓國總統。文在寅是在2017年5月份正式就任韓國總統的,而從2016年12月朴槿惠被彈劾,到文在寅2017年5月就任總統的這段時間裡,韓國的代理總統是黃教安!而黃教安又是朴槿惠的親信。那麼,在這段時間裡,黃教安為什麼不設法救朴槿惠呢?顯然是救不了!為什麼救不了?一是因為黃教安不敢幹涉司法,二是朴槿惠涉及的案子肯定有了對朴槿惠不利的證據。


既然黃教安都救不了朴槿惠,那指望文在寅這個“仇人”來救朴槿惠的話,那顯然太不現實。這也就不難理解朴槿惠要在看守所受罪了!我也很同情朴槿惠,所以這兩年也比較關注朴槿惠的案子,也寫了不少關於朴槿惠的問答。在關注過程中,我發現有這樣一種現象。那就是一旦朴槿惠開庭,或者不被允許保釋,亦或又有了新案情的話,朴槿惠的粉絲們就會開罵文在寅。其實,在韓國的這種體系下,還真的不能全部怪罪於文在寅。因為文在寅肯定不敢明目張膽的干預司法。假如他干預的話,文在寅的反對派,也就是朴槿惠原來的陣營就會將文在寅趕下臺。不過,韓國的司法制度也確實有瑕疵。比如韓國的總檢察長是總統任命,且無需通過議會批准。這肯定會使司法系統更注重總統的“臉色”。但是,韓國的最高法院院長和大法官卻不是總統批准的,必須經過議會來確定。所以說,最高法院完全可以不接受總統的干涉。所以,韓國總統也並不能在司法中起到決定性作用。


在文在寅就任韓國總統的兩年時間裡,曾進行了三次特赦,但是,每次都沒有朴槿惠。為此,也有不少人在文在寅。其實,那是因為朴槿惠不夠特赦的條件。比如,最重要的一點是要有服刑經歷。可是,朴槿惠的案子現在並未結束,自然不符合條件。其次,特赦的前提是認罪。可朴槿惠至今也沒有認罪。同樣是文在寅恨的人,李明博前段時間就被批准保釋了!是不是文在寅施加的影響,目前沒人知道。因為,即便是文在寅施加了影響,那也肯定不能拿在桌面上。就在前幾天,朴槿惠的律師也替她申請了保釋,能不能批准還要等法院的裁決。假如朴槿惠符合保釋條件的話,我認為文在寅也不會加以阻攔。一是因為已經有了李明博保釋的先例。二是一個體弱多病且官司纏身的朴槿惠現在已經不能威脅到文在寅了!如果朴槿惠順利保釋的話,還可以少捱罵,還能博得個寬宏大量的名稱,文在寅又何樂而不為呢?

至於文在寅是否有宣佈朴槿惠無罪釋放的權力問題,我認為沒有這種可能。一來是法律不允許,文在寅沒有這個權力。二來是朴槿惠身上的官司纏身。證明其清白已經很難!除非把涉及朴槿惠的案子全部推翻。可那一定很難。再者,按照程序,如果要宣佈朴槿惠無罪的話,也理應由法院來宣佈,而不是由總統來宣佈。不過,不管是現在還是將來,朴槿惠肯定會被保釋出去的!她的晚年應該可以在監獄外度過。


卞競婉


文在寅沒有權利宣佈無罪釋放朴槿惠,但是文在寅卻有權力將朴槿惠進行特赦。其實這兩者之間的結果都是一樣的朴槿惠都可以通過這兩種方式被放出來,只不過是朴槿惠這兩種方法目前來看都是不會發生的因為除非是文在寅自己糊塗了才會將朴槿惠放出來。不過他退位之後朴槿惠的結局就不好說了。<strong>

文在寅沒有這個權力

韓國總統沒有這個權力可以宣佈無罪釋放,朴槿惠是被韓國的法院通過了多次的審判最終定下了罪行假如這個時候文在寅出面說朴槿惠是無罪的這其實就是對韓國法律的一種侮辱相信韓國的法院那邊也是不會同意的,

總統的權力還沒有那麼的大可以直接宣佈別人無罪假如真的是這樣的話那麼韓國國內就要亂了套。<strong>

總統法院分工明確

韓國國內的法律體系還是相對較為完善了,韓國的總統主要行駛的就是行政權而關於法律的這一塊一般都是法院說的算的,韓國的總統根本就沒有辦法來干涉法院的這一塊,同時也是正因為是如此才能將總統的權力加以限制否則總統必將成為一個獨裁者。而文在寅確實沒有這個能力來“宣告朴槿惠無罪”。

朴槿惠是被韓國的法院審判後正式的服刑,而她的罪行現在看起來已經是沒有辦法抹去了因為假如這樣都能宣佈無罪的話那麼韓國的法律界必將出現動盪,而朴槿惠想出來的唯一一個選擇就是韓國的總統行駛總統的特權對她實行格外的釋放,那麼究竟朴槿惠的未來會怎麼樣歡迎大家積極留言討論!<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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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裡國際


說說個人觀點:

在韓國,立法、司法、行政“三權獨立”。按理說,韓國總統文在寅沒有權力宣佈無罪釋放朴槿惠。但是,眾所周知,文在寅可以利用總統職權間接干涉司法,或者與司法部門互相勾結,影響朴槿惠案件。

事實上,朴槿惠走到這天這個地步,不僅是韓國檢方的“功勞”、韓國法院的“功勞”,文在寅必定有“功勞”。在朴槿惠案件中,有法律的因素,甚至法律因素是主要因素;但不可否認有政治因素,甚至政治因素的殺傷力更大——如果朴槿惠與文在寅同屬一個黨派,沒有那麼多的恩怨,朴槿惠即使罪大惡極,估計也不會是今天這個已經獲刑33年的下場。

事到如今,朴槿惠案給外界的感覺是兩個方面:一方面,朴槿惠從一開始就下定了決心,要與韓國檢方、法院和文在寅政府鬥爭到底;另一方面,韓國檢方、法院和文在寅政府似乎是“一夥”的,互相勾結“收拾”朴槿惠。

何以這樣說呢?韓國檢方至今沒有朴槿惠的直接罪證,卻一再向法院求刑,要求判處朴槿惠30年有期徒刑,而這是韓國現行法律中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韓國法院不僅判決朴槿惠重刑,僅“親信干政案”一審判決24年、二審判決25年,而且三次同意韓國檢方申請,三次延長朴槿惠羈押期限,執行的是韓國法律的極限——最多三次延長羈押期限;文在寅幾乎已經挖出朴槿惠的根根底底,朴槿惠的“罪行”估計也就這個樣子了!

政治很複雜,政治是不流血戰爭。作為韓國總統,說文在寅對朴槿惠案件沒有影響力,估計沒有人相信;但說文在寅可以宣佈朴槿惠無罪,也沒有人相信——朴槿惠有罪還是無罪,這是韓國法院的事情,文在寅豈能遇阻代庖?即使文在寅想對朴槿惠案件產生影響,律師出身的文在寅也不可能做得太露骨,文在寅得一個電話、一句招呼,也許韓國司法部門就心領神會了。


毛開雲


韓國憲法規定,總統只能在憲法規定的範圍內,行使行政權;總統無權干涉司法調查,審理,判決案件。這就是所謂的“三權分立”。

“三權分立”,決定了韓國總統文在寅,無權宣佈經過韓國法院判決的人,有罪或者是無罪。也就是說,作為韓國總統,無權做出和法院判決相反的命令。反過來說,韓國大法院做出的判決,總統只能服從判決命令。


韓國任何一級法院法官,哪怕是“街道法院”針對總統做出的判決,總統必須執行,不能更改。總統不服,可以上訴。最後的判決權,還是在法院。

別說朴槿惠是文在寅的死敵,就是文在寅他親爹,被法院判決有罪。文在寅也無權宣佈無罪,更別提釋放了!總不能讓文在寅指揮一批鐵哥們,劫牢反獄吧!

朴槿惠在韓國的支持者,鐵桿粉絲們,還是知法,懂法滴。在舉行“太極旗集會”示威遊行活動時,絕不會提出,讓文在寅總統無罪釋放朴槿惠。敢於大膽說出來,讓文在寅無罪釋放朴槿惠這個話,只有韓國外的個別樸粉小編。

有人問了?韓國朴槿惠支持者,打出的牌子,喊出來的口號,是不是要求“無罪釋放朴槿惠”?

韓國那些“挺樸派”,喊口號不是給文在寅政府聽的。而是做給日本人,美國人看的。罵的不是文在寅,而是韓國憲法法院,韓檢。敲黑板,劃重點。要求無罪釋放朴槿惠的韓國人,矛頭不是針對文在寅。而是針對韓檢,憲法法院。

第一次法院宣判朴槿惠時,那些在法院大門口鬧事的“挺樸派”,準備了二口棺材,一個是給憲法法院院長,一個是給韓檢總長。根本就沒有給文在寅準備棺材。以後有中國的樸粉想贈給他一口棺材,另當別論。

用中華傳統文化,傳統觀念,解讀韓國現在官場政治。只會落得貽笑大方。關公戰秦瓊,那是笑話,就發生在我們身邊。

文在寅恨李明博,肯定在朴槿惠之上。因為李明博,是逼死盧武鉉總統的策劃人,朴槿惠只是一個配角。

李明博被韓檢早就盯上了!是在他任職總統期間。因為韓國總統任職期間,有刑事犯罪豁免權。韓檢拿他沒辦法。朴槿惠上臺後,不同意配合調查李明博,韓檢只好等待朴槿惠下臺後,才開始調查李明博。代總統黃教安,文在寅都表示配合韓檢調查。所以,李明博才能被韓檢起訴求刑。

李明博被韓國法院,判決有期徒刑15年。還沒等送進監獄,又被韓國大法院判決,“取保保釋就醫”,回家過年去了。跟文在寅沒有一毛錢關係。

通過李明博案子的處理來看,文在寅作為總統,恪守職權。沒有干涉司法判案。所以,故意給朴槿惠製造出來一個敵人——文在寅,只有大中國的樸粉小編們能做到。

文在寅就是再恨朴槿惠,李明博,他也只能化悲痛為力量,幹好本職工作。韓國法院,不是文家開的;更不是總統可以指揮的。一切對文在寅干涉司法,介入樸案的猜測,真的應該告一段落。



朴槿惠就是文在寅的親人,他也無權宣佈朴槿惠無罪,也就談不上什麼釋放朴槿惠一說了。

文在寅有權特赦,經過法院判決後的任何一個犯人。前提條件是,這個犯人必須認罪伏法!並且,在監獄裡有悔罪的表現,由監獄管理人員上報在押犯人的情況後。總統才能找個藉口,宣佈予以特赦。


所以說,愛朴槿惠的人,不要說朴槿惠沒有認罪,非得要在拘留所裡和韓檢鬥到底。對於法院一審判決,不上訴,就代表朴槿惠認罪伏法。朴槿惠最大的心願就是回家過年。

恨朴槿惠的人,你就沒事胡謅八扯,把朴槿惠捧到天上,捧不住了,讓朴槿惠重重的摔在地上,摔回原形。你再往他身上吐口唾沫,“呸,沒有骨氣”。

朴槿惠當選總統時,都過了領取“敬老卡”的年齡,她本來可以免費乘坐公交車,到處遊玩。可是,那些“棒子”,卻讓應該退休在家的朴槿惠,做司機。說實話,韓國國家那輛“破車”,真的不是人開的。

朴槿惠進了拘留所才知道,自己是百病纏身,身體每天都像“刀割火烤”。如果讓這樣一個老年婦女,每天都要對國家大事進行準確判斷。是不是“跟大閨女要奶吃——難為人”?

朴槿惠就是一個聰明過人,頗有才智,還有幾分姿色的女人。讓她在62歲的時候,挑起治國安邦的重擔,就是給她挖坑下套。外有強敵環伺,內有內患不息。要想做好總統,對於朴槿惠來說,無異於趕鴨子上架,真的有點難。

用神馬堅強,倔強,不服輸,用“絕望鍛鍊自己”,來形容拘留所裡的朴槿惠,簡直就是公開噁心她。柳榮夏律師說得好,“朴槿惠就想吃上一頓生魚片”。言外之意,就是想回家過上一個普通人的生活。僅此而已。


阿佩呀


文在寅作為韓國總統,可以在朴槿惠被判刑之後宣佈對朴槿惠的特赦,但宣佈無罪釋放是法院的權力,不是文在寅的權力;

如果文在寅宣佈無罪釋放朴槿惠就是越權,包庇朴槿惠!可能自己要有牢獄之災!

韓國也是類似美國實行三權分立,總統是行政權,法院是司法權,議會是立法權,相互制約各司其職,文在寅可以特赦朴槿惠,那也要等法院判決之後。

老金認為,文在寅不會放過朴槿惠,不存在要不要特赦朴槿惠的問題,這裡面牽涉到韓國自二戰結束以後延續了幾十年的民族派和韓奸派的鬥爭。

二戰結束的時候,美蘇介入朝鮮半島,蘇聯支持北部成立了朝鮮,美國支持南部成立了韓國,以北緯38度線為界。

日本投降,韓國光復,原本一直在中國堅持抗日的韓國流亡政府總理金九也回到韓國,

但金九的理念是擺脫外來統治,建立獨立的韓國,這就被意圖控制韓國的美國政府所排擠,最後投靠美國的李承晚當了第一任韓國總統,

李承晚是長期生活在美國,回到韓國當總統,手下沒人,就原封不動的把投靠日本的韓國人留下來繼續做官,軍隊也是一樣,就地由偽軍轉國軍;

結果就出現了抗日的金九等人被排擠,投靠日本的韓奸當權,佔領了韓國的高層領導職位的怪現象!而且抗日的韓國人都是經濟困難,投靠日本的韓奸都是富得流油!

韓國復國之初,沒有徹底清算韓奸,而是讓這些韓奸繼續當權,這就是最初鬥爭的起因,

韓奸派由於經濟富裕,佔據領導高位,一直在韓國佔統治地位,因此韓奸也一直沒有得到很好的清算,民族仇恨延續到現在!

盧武鉉,一個貧苦人家出身的總統,2005年開始代表民族派大規模清算韓奸派!包括朴槿惠的父親,曾經被日本人誇獎比日本還日本人的朴正熙(日本名字叫高木正雄)。

然而幾十年的經營,韓奸派錯綜複雜,想一下清算,談何容易!

議會雖然通過清算法案,至今也沒搞出啥名堂!倒是盧武鉉在任期屆滿下臺後,他本人很清白,韓奸派抓不到把柄,最後起訴他的家人受賄!最後盧武鉉不明不白的從山上跳下去!(死無對證,被害的可能性最大!)

在參加完盧武鉉的葬禮後,他的秘書宣佈進入政界,他就是現在的總統文在寅!

可以說文在寅是在替盧武鉉復仇,而朴槿惠是韓奸派代表,當然要拿她開刀!

所以老金認為,讓文在寅宣佈朴槿惠無罪或者特赦朴槿惠,想都別想!


你對此有何看法?期待你的留言和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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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金看世界


在韓國,總統名義上也不能干涉司法部門的權力行使,所以就不能對任何一個犯罪案件定性。不過,韓國總統擁有特赦犯人的權利。在對待朴槿惠的問題上,文在寅自然沒有權力宣佈無罪釋放她,但卻可以特赦她出獄獲得自由。


很顯然,朴槿惠想依靠這兩種方式重獲自由都是行不通的。總統無權無罪釋放朴槿惠,但法院卻有這個權力。但目前來看,文在寅是向韓國法院、檢查院施加了足夠大的影響力。所以在罪證並不確鑿的情況下,一再延長羈押期。除了國情院受賄案和違反選舉法案坐實定罪外,最主要的親信干政案現在還處於抗辯階段,檢方一再催促定案,但這個可有可無的罪名令法院也很頭疼,如果審理不好,給朴槿惠定罪,將會激起更大民憤;而如果宣佈這個罪名不成立,總統文在寅顯然也不會答應。所以,法院宣佈無罪釋放朴槿惠也是不可能的,只能讓朴槿惠繼續蹲在裡面了。
(文在寅向前任憲法法院院長李鎮盛頒受榮譽勳章)

其實,細究朴槿惠所犯罪行,都不是她故意而為的,也未給國家造成什麼嚴重的損失。特別是罪行最重的親信干政案,都是貪婪的崔順實在朴槿惠並不知情的情況下,利用朴槿惠對她的充分信任,不斷幹出的罪惡勾當。當然,這不能說朴槿惠一點責任也沒有,最起碼她用人不察,政治上很不成熟,讓她幾乎就成了崔順實的傀儡和斂財工具。但這些顯然都是過失和錯誤,基本上構不成真正的犯罪,判她這麼重的刑罰確實有失公允。

其實,說白了朴槿惠的下臺和被捕就是政治鬥爭的結果。文在寅正是通過整垮搞臭朴槿惠,才順利上位當上總統。目前,對文在寅進步派勢力執政威脅最大的還是朴槿惠所在的保守勢力陣營,如果不徹底扳倒朴槿惠,甚至下任總統呼聲最高的黃教安,文在寅卸任總統後,政治上一定會被清算,下場一定也非常悽慘。


所以,可以預見的是,只要文在寅在臺上,或者他卸任後總統仍然由他所在陣營的人來擔任,朴槿惠就永無出頭之日了,很可能老死獄中。只有黃教安當選下屆總統成功,她才會有被無罪釋放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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