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電動車作為新能源汽車的組成部分,早在2018年工信部在《2018年新能源汽車標準化工作要點》中,就已經提及。
後期需以市場為主導逐步建立國家標準化管理,並要求加快“推進四輪低速電動車標準制定”。
在3月21日工信部公示中可以看出,已將低速電動車將納入電動汽車管理範疇,按照新能源汽車管理。
2018年12月以來,山東、江蘇、河南、河北等省份相繼出臺相關的管理政策。
均未對低速電動車實行禁產、禁行、禁銷,都設置了3-5年的非標低速車過渡期。
在國家標準及低速電動車規範管理相關政策出臺之前,當地廠商都可以安心經營!這對行業是極大的利好,對低速車市場有一定的刺激作用。
各地逐步開放電動
三輪、四輪車路權
為了緩和政策高壓產生的不滿,各地開始出臺補救措施,贏得老百姓的一致讚譽。
河南:相關部門表示低速電動三輪車、低速四輪車不再按照無證、無牌管理,這也意味著路權陸續全面放開。
山西大同市發佈公告對超標電動三輪車,在4月1日前實施前,採取過渡期備案登記管理,路權放開。
綜上所述,請三、四輪廠商認真解讀國家政策和行業走勢,請你儘快拋棄觀望的心理。城裡不讓賣,你就開發農村市場。如果你們當地沒有管制,那就爭分奪秒的搶佔市場!
消費者也可以大膽放心使用,但是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不要亂停亂放,阻礙交通,影響別人。
更重要的是很多政府公務用車,多選用低速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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