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修改法官法、檢察官法 增加新規落實司法責任制

中新社北京4月23日電 (黃鈺欽 梁曉輝)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23日表決通過關於修改法官法、檢察官法(以下簡稱“兩官”法)的決定。修改後的法官法共8章69條,檢察官法共8章70條。“兩官”法在落實司法責任方面作出多項規定,明確提出“法官和檢察官在職權範圍內對所辦理的案件負責”,並設立懲戒委員會,負責從專業角度審查認定“兩官”是否存在辦理案件違反職責的行為。

中国修改法官法、检察官法 增加新规落实司法责任制

資料圖:4月20日,法官法(修訂草案)、檢察官法(修訂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中新社記者 盛佳鵬 攝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主任王愛立表示,在法官和檢察官的職責當中,規定“兩官”對在職權範圍內辦理的案件負責,明確了司法責任制界限。

同時,修改後的“兩官”法在立法目的中增加對法官、檢察官的監督,並在法官、檢察官應當履行的義務中增加規定“對履行職責中知悉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予以保密”,並相應規定了違反規定的法律責任。

針對社會上發生的侵害法官、檢察官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修改後的“兩官”法亦作出相應規定。新法分別增加“維護法官合法權益”與“維護檢察官合法權益”的表述,在關於懲處對法官、檢察官實施打擊報復行為的規定中分別增加規定法官、檢察官的“職業尊嚴和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並細化侵害法官、檢察官人身權益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巡視員、法官管理部部長陳海光指出,法官判案不僅僅是為了解決個體糾紛,更重要的是為社會打造公平正義的制度環境。“對於傷害法官、檢察官的情況,我們呼籲社會各界重視這個問題,全社會多尊重憲法和法律,尊重司法裁判,在全社會形成崇尚法治、尊重法官的良好氛圍。”

修改後的法官法、檢察官法將於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