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誰瞭解撞人後,傷者如果一直不肯籤責任認定書,結不了案,車主該怎麼辦?

清水21245588


你所說的”結不了案”是指什麼?根據國家的法律。交通事故發生後。事故當事人應當在保護現場的同時主動報警。之後,交通警察依法勘查現場後會在法定的時間內依法作出針對事故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交通事故的認定書依法並不以當事人認可作為生效條件的。在交通事故認定作出後。事故雙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交通警察事故處理部門就事故的善後賠償事宜進行調解。值此,無論交警的調解是否成功。或者調解的結果雙方當事人是否主動履行。雙方均可就事故的最終處理,在法定的訴訟時效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另外,你所謂的”結不了案”難道是指交警部門扣你的肇事車輛一直不予放行?而按照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交通警察在處理和勘查事故過程中,視必要是可以扣留事故車輛的。但它是有法定期限的。而不是可以無期限扣車的。

無論如何,你的問題表述都沒有說清楚,你所謂的”結不了案”到底指的是什麼?!所以我也無法更進一步告訴你應該怎麼辦!


法理良知


  當然不是,交警部門有義務在法定時限內出事故認定書。

  1、事故認定書生效不已當事人籤不簽字為準,而以交警送達為準。交警只要認定交給你了,認定書就生效了。

  2、籤不簽字,根本不是事故辦案裡拿來威脅的理由,你可以要求警方在法定期限內辦結案件,出具責任認定。超過期限辦案是違法的,你可以舉報。

  3、事故結案有兩個含意:一是事故責任劃分清楚,視為結案(交警部門);二是相關賠償到位,視為結案(調解或法院部門)。

  4、你應該找警方要認定書,如果扣車了還要要求放車。然後根據責任跟對方談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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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是簽字才生效的!沒事,該怎麼辦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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