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全責在沒有賠償我的醫藥費情況下可以取走被扣押的車輛嗎?

綠野鮮果店13481047237


發生傷人事故扣留車輛這件事,許多當事人都有誤解。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出臺之前,老的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扣留事故車輛一是用於檢驗鑑定,二是督促車方及時墊付搶救費用。因為在《道交法》出臺之前是沒有機動車強制保險的,發生車與人的傷亡事故,一般原則上由車方先行墊付或者由事故民警指定一方或任何一方墊付,責任認定後再根據承擔責任情況由各方分擔。

《道交法》頒佈後,機動車必須參加強制保險,法規規定發生車與人傷亡事故後,由機動車投保的交強險保險公司在賠償限額內預付醫療搶救費。因為對傷者的搶救費用有了保障,所以《道交法》規定發生傷亡事故扣留車輛,只能用於對事故相關證據蒐集和車輛檢驗鑑定需要,不能因為機動車未墊付搶救費而持續扣留車輛。而且規定檢驗鑑定的時間最長是二十個工作日,超過二十個工作日因為案情複雜未完成的,需要上級機構批准才能延長。還規定扣留車輛不能收取任何費用,包括拖車、看管等一切費用,這些費用是由交管部門承擔的。

雖然法律規定的很完美,但是現實很殘酷。一是保險公司因為自己的利益或者規定等,對於先行墊付總是不積極,能不墊付就不墊付,百般推脫;二是現在醫療費高昂,不做手術的小傷動輒一兩萬,稍重點的做個手術上十萬了,如果是在重症監護室搶救的,每天超萬,搶救十天半月沒有幾十萬下不來。而且有些傷者即便花了幾十萬,最後還是沒搶救過來,鉅額的賠償費用都花在了醫院。交強險的墊付金額只有1萬元,杯水車薪,剩下的就只能由車方、傷者自己墊付了。但是有些人傷事故責任是在人方的,車方就感覺自己墊付很虧,而且墊付多了,認定出來後多出部分保險公司不承擔,傷者又不退,所以不願意先行墊付。因此也導致車方與傷者之間產生矛盾,使交通事故處理更難了。


蜀黍說事兒


當然可以呀?為什麼不可以?扣押車輛的目的只是維護受害人的權益,交押金就可以呀!只要責任書劃分出來就行。而且交警扣押車輛也是有時間限制的!到時間必須放車,之前我自己出了一次事故主責對方次責有人傷住院5天左右吧!不是太嚴重,交了五千直接就把車拖到4s店去了,對方的士車第三天就拿走了!當然還得看你的事故到什麼程度啦!反正我全保保險公司全全處理就去欠了幾個字,還算可以就是有人傷拖的比較久連修車一起差不多4個月!因為車到4s店賠償處理不好,就不能開始修!當然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變速箱外殼螺絲孔壞。保險公司讓修4s店只換不修,光是這點就和我協商了半個多月!什麼經理呀,什麼長沙來的專業修變速箱都叫來了。最後還是我贏了換了個新的!反正就認定買了4s指定險就到這修!


艹紫Se卟單純


在事故認定書下來後,可以取走車輛,你要是不同意他取走車輛,可以對他的車進行保全。


交通事故維權理賠


一般設計交通事故人傷的,交警也不敢隨便放車,但是他們有個時間節點,一般都是十五天,這是法律賦予他們的。超過十五天就涉嫌違規了。當然如果你想繼續扣對方的車的話,就拿著事故責任認定書去人民法院申請財產訴訟保全,當然你要有和對方車輛同等價值的財產進行抵押。當然你沒有足夠財產的話那麼可以花點小錢,可以到保險公司買一份財產訴訟保全險。當然那要看當地法院開放這個業務了沒。我這邊處理過一起這種交通事故的,也是對方不願意墊付,我給他出的主意😁


A紀15229992756


扣車只是為了取證調查吧。如果責任認定了,憑啥不能取走車啊。他不賠你錢和車是不是扣押沒關係吧。只要有他身份信息就能告他,想指望著扣車給他壓力沒啥用。真碰到老賴 判刑都比給你錢。


笨153621813


責任認定書出來後車主就可以取走車輛的。你的醫藥費和其他賠付是等你傷勢痊癒出院後再去交警隊事故處理協商按國家標準賠付的。這個完全是兩碼事。還有,車主也不需要墊付你的醫藥費的


刀子22


以前交通事故沒有處理好是不可以的,現在可以了,就是因為你這樣的人太多了,以前是不賠償到你滿意,你就不簽字,交警就無限期的扣車,現在是規範化了,雙方談不好就自己去法院解決,


背鍋俠老王


事故責任認定書出具後交警會讓雙方簽字並詢問受害方是否保全對方車輛 三日內如果不申請車輛保全 對方就可以提走自己的車輛

我是源遠流長lx 現任物流公司安全員 從事交通事故處理與應訴工作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源遠流長lx


可以,在對方保險單健全情況,可以壓保險單提車,你現在只能讓醫院開具診斷證明,到交警隊,這時對方就必須押金才能提車了。


灰色軌際


不可以,我想你是應該知道的,為什麼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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