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套牌假牌”我們在行動

為努力營造良好的交通環境,降低交通事故,泉湖高速公路大隊近期重拳出擊、嚴厲打擊轄區內發現的“套牌、假牌”重點違法行為,2019年4月23日至24日,大隊與酒泉市公安局合成作戰指揮中心相互配合,結合道路監控設施,在城區內抓獲了三輛使用“套牌假牌”車輛,並對違法當事人作出了相應的處罰。

·案例1

路虎車使用假牌

4月23日早晨9時許接到酒泉市公安局合成作戰指揮中心指令,在市區發現我們大隊之前遞交的一輛甘FBXXX號牌車輛軌跡,現停放在某小區內,民警接到指令後在某小區角落裡發現該違法車輛,在民警等待數小時後卻不見車主現身,隨後民警只能聯繫道路救援大隊將違法車輛先行帶回大隊停車場,並通過電話告知該車車主前來接受處理。

打擊“套牌假牌”我們在行動

·案例2

大眾車,套用其他車輛號牌

4月23日,下午15時許泉湖大隊民警在工作中發現有一輛甘FAXXXX號牌的白色大眾牌轎車涉嫌套牌,民警將這一情況報告至酒泉市公安局合成作戰指揮中心,16時許指揮中心下達指令在酒泉富康購物中心附近發現該車輛軌跡,民警接到指令後迅速出警,在通過一個小時的道路監控、車輛行駛軌跡比對,最終在富康路將其攔截,該車主面對民警的詢問現場承認了自己套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

打擊“套牌假牌”我們在行動

·案例3

大眾車,套用其他機動車號牌

4月24日,16時許聯合酒泉市公安局合成作戰指揮中心,對一輛涉嫌套牌的銀色“大眾牌”捷達轎車進行攔截,通過精準定位,在飛天路將其車輛攔截,民警現場在其車輛後備箱找到了該車輛甘BDXXXX號的真實號牌,該車主對其套用其他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打擊“套牌假牌”我們在行動

假牌:即偽造、變造機動車牌證

如何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予以收繳,扣留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依法處罰的同時還將一次記12分。

套牌:即使用其他機動車牌證

如何處罰:

使用其他機動車依法取得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等有效牌證的,屬於使用其他機動車牌證行為,即俗稱的“套牌行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上述行為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收繳牌證,扣留該機動車,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在依法處罰的同時還將一次記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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