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規定“紅頭文件”須經合法性審核,誰來審?

行政規範性文件,也就是老百姓俗稱的“紅頭文件”,覆蓋行政管理的各個領域。如何給這些文件立規矩?23日,記者從政府部門獲悉,江西省出臺《關於全面推行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全省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落實合法性審核制度,切實提高規範性文件質量。

江西规定“红头文件”须经合法性审核,谁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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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哪些?

明確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範圍

江西省提出,進一步明確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的範圍、主體、程序、職責和責任,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機制,加大組織保障力度,確保所有規範性文件均經過合法性審核,保證規範性文件合法有效。

哪些文件屬於行政規範性文件?除政府規章外,凡我省行政機關或者經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統稱行政機關)依照法定權限、程序制定並公開發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具有普遍約束力,在一定期限內反覆適用的文件,都屬於規範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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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審?

審核機構負責“紅頭文件”合法性審核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和依法設立的派出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是制發規範性文件的主體。

我省明確落實審核機構。省司法廳是省人民政府的規範性文件審核機構。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其辦公機構名義印發的規範性文件,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起草、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以部門名義印發的規範性文件,由同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在送政府審核機構審核前,起草部門審核機構應先行審核,出具合法性審核意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文件,由本部門審核機構進行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及街道辦事處制定的規範性文件,由其負責審核的機構或者人員進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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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什麼?

審核制定主體、程序、有關內容是否合法

我省提出,嚴格把握審核標準。審核機構應當認真履行審核職責,對文件的制定主體、程序、有關內容是否合法進行審核。重點審核以下內容:制定主體是否合法;是否超越制定機關法定職權或者超越法律法規規章的授權範圍;內容是否符合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規定;是否違法設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收費等事項,是否增加辦理行政許可事項的條件,規定出具循環證明、重複證明、無謂證明的內容;是否存在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的情形;是否存在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作出增加本單位權力或者減少本單位法定職責的情形;是否違反規範性文件制定程序。

審核機構要根據不同情形提出合法、不合法、應當予以修改的書面審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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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問責?

“紅頭文件”違法將追究責任

我省提出,切實強化審核責任。充分發揮合法性審核機制對確保規範性文件合法有效的把關作用,不得以徵求意見、會籤、參加審議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審核。

未經合法性審核或者經審核不合法的文件,不得提交集體審議或簽發。未經合法性審核或者不採納合法性審核意見導致規範性文件違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紀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起草單位未嚴格履行本單位審核職責或者在提請審核過程中失職、缺位導致規範性文件違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紀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審核機構未嚴格履行審核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紀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審核機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採用多種方式進行合法性審核。對影響面廣、情況複雜、社會關注度高的規範性文件,如審核過程中遇到疑難法律問題,要在書面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採取召開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方式聽取有關方面意見。要建立健全專家協助審核機制,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和有關專家作用。必要時,審核機構可以要求起草單位或者自行委託第三方進行評估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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