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一村幹部遇查酒駕,竟加速前行!拖行交警50多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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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康區一原村支委委員因犯妨害公務罪被開除黨籍。

經查,2018年4月5日,南康區隆木鄉陳源村黨支部原支委委員蔣興法駕駛車輛至遂川縣巾石鄉竹坪村路段時,遇上遂川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巾石中隊民警正在執行查酒駕公務,蔣興法不但不停車反而加速前行,將一交警拖行五十多米

贛州一村幹部遇查酒駕,竟加速前行!拖行交警50多米…


2018年7月25日,遂川縣人民法院判決,蔣興法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蔣興法身為中共黨員,犯妨害公務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其行為嚴重違反了黨的紀律。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經隆木鄉黨委會議研究,並報2019年3月28日區紀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蔣興法開除黨籍處分。

轉自:清廉贛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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