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難收回 舅賴著不還被強制騰退

4 月 19 日上午,甘井子法院執行局在法警的配合下,成功騰退一處租用住宅從事汽車美容經營的房屋,使一起爭議多年的案件得以塵埃落定。

出國前把房租給舅舅

2007 年,孫某出國留學並欲在學成後留海外發展,便授權其舅舅王某代為管理,並可以王某的名義出租孫某名下的一套住宅。2009 年 3 月,王某以自己的名義與徐某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徐某租用房屋,租期至政府動遷時止,年租金 24000 元;徐某有權對房屋進行改造用於經營;合同期內王某不得收回房屋或擅自解除合同。合同簽訂後,徐某對房屋進行了適當裝修改造從事汽車美容服務的營業活動。2010 年間,孫某的舅舅王某曾提起訴訟,要求解除與徐某的《房屋租賃合同》,未得法院判決支持。期間,徐某亦仍租用房屋且按期支付租金。2013 年間,本欲在海外發展的孫某因簽證政策發生變化而無法取得長期工作簽證,無奈之下只好回國尋求發展。

回國後舅賴著不還

孫某回國後,因一直單身便擠住在父母處,雖有不便,尚可克服。故與徐某多次探討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時,更多地考慮徐某已對房屋進行了改造,且徐某的汽車美容經營狀況良好,加之徐某強調租期截止為"政府動遷",因而孫某也未急於解除合同,收回房屋。2017 年 7 月,孫某結束單身生活,結婚後仍擠住在父母家很不方便。孫某遂多次找徐某協商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欲收回房屋自住,而徐某仍以租期未盡而拒絕。無奈,孫某於 2017 年 10 月,向甘井子法院提起了訴訟。

2018 年 5 月底,案件經甘井子法院一審判決及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最終判決孫某有權行使自己對房屋相關權利,解除了孫某的舅舅得授權後與徐某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並判定徐某於判決生效後 15 日內騰退所租用的房屋。二審判決生效後,徐某仍未履行義務。

法院最終強制騰退

2018 年 8 月,孫某向甘井子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立案後,分由苗延鵬法官承辦。苗延鵬法官接手案件後,多次與徐某聯繫,徐某均藉口不在大連,並依然堅持租期未盡,拒絕騰退房屋。苗延鵬法官還多次親赴徐某租用房屋開辦的汽車美容服務部處,均未見到徐某本人。工作人員對苗延鵬法官張貼的騰退通告等亦置之不理。

今年 4 月初,鑑於徐某長期不履行判決所確定的義務,苗延鵬法官經與第五執行團隊的負責人郭皓及執行局長黃健研究後,決定對案涉房屋進行強制騰退,並進行了充分的研判和周密部署。4 月 19 日 8 時許,甘井子法院第五執行團隊聯合其他執行團隊及法警隊共 20 餘名執行幹警,分乘四輛警車奔赴案涉騰退的房屋處。當時恰在現場的徐某見此陣仗,懾於法威,主動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表示同意騰退房屋。經近兩個小時的緊張有序工作,房屋被騰空。孫某握著手中的鑰匙,激動萬分,連聲感謝全體幹警。

韓洪忠 半島晨報、39 度視頻記者嶽宇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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