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後出臺限購政策,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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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楊武成律師表示,可以主張合同無效,要求開發商退還陳女士購房款。

在陳女士提供的退房申請中,有陳女士的姓名同時也提到了退款的金額,包括20萬的首付款和4萬的電商費用。但是這個退房申請上雖然有經辦人和項目負責人的簽字,並且經辦人和陳女士也都加蓋了手印,卻少了審核人和批准人的簽字和手印,也沒有填日期而且在這份退房申請上,沒有加蓋公章。所以僅憑這一項要求開發商退房,這個證據的證明力稍微弱一些。

陳女士在支付了首付款之後,政府出臺了限購令,然後陳女士不符合購房資格。如果根據這點來要求退房是完全可以的。因為陳女士沒有購房資格,所以即使完成購買也沒法辦理後續的過戶手續,從這點上來看,是可以退房的,而且不用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因為陳女士在買房的時候並沒有限購令,是在交付完首付之後出的限購令,陳女士在這個事件裡面是沒有過錯的。

建議陳女士去法院提起起訴,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要求開發商退還房款。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的一個司法解釋,像陳女士這種沒有購房合同,但是已經簽訂購買協議擁有收據的,也就是確定已經支付了錢款的,可以認定合同是成立並且生效的。合同的解除的同時陳女士還可以主張自己的利息,利息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的貸款利率來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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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依據購房時的合同約定來協商處理,如果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可以以合同根本目的無法實現來主張解除合同,退回己付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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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合同無效,也可以採取一些非訴訟手段,比如……使得此房符合購買政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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