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我国的政体

(一)政体

1、政体的含义: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国体和政体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

3、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区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居核心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要把握他们的不同内容,从而区分这四种职权)

(3)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4)人民代表:

①人民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性质和法律地位)

——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来自人 民,由人民 选举产生。人大代表代表人 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 的各项职权,行使 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必须与人民群众 保持密切联系,听取 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

③人民代表必须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力,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

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间接民主,因此不能说我国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5)民主集中制是人大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6)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立其他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②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形式,它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集中体现人民的意志,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国家权力的统一,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

(7)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①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的选举。

②进一步加强人大的立法和监督职能。

③进一步密切人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包括联邦制和单一制,二者的区别主要是前者的中央权力是地方让渡的,而后者地方的权力是中央赋予的。我国是单一制国家。

常识:我国的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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