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講究證據,什麼證據最有效?

網民用戶678265568


1.法律未必講究證據。

法律講究證據的前提條件是司法獨立;如果司法不獨立,只要上峰交待的案件或過問的案件,法院就不敢對案件進行事實審查,只能淪落為一個辦理法律手續的角色。

這種情況下,還沒有開庭,判決書已經寫好了,已經呈給相關領導審批通過了;開庭只是走個流程而已。

有的案件,在承辦過程中,法官是看出明顯有問題的,但是為了"服從大局",只能違心判決了,也正因如此,部分有良知的法官,內疚一輩子,臂如彭樹華法官、丁汾法官。

2.什麼證據最有效的問題。

這個問題,其實就是說什麼證據的證明力最大,這很難一概而論。

因為法律沒有事先規定什麼證據的證明力最大,沒有事先規定兩類(兩個)互相沖突時,應採信那類(個)證據,這就導致只能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目前,最有效的是領導批示,但領導批示並不屬於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八大證據種類之一,換一句話也就是說,它並不屬於證據。


毒辯律師王如僧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我今天收到的這張罰單,放火的小孩巳承擔了4800元的維修費,我放紙盒的人再罰5000元理不端,老人檢幾個紙盒為的是鍛鍊身體,罰款應該是放火的人,是不是找錯了罰款對象認錯了人?我為什麼去檢紙盒,家庭的重擔使我端不動氣,可憐啊,可憐天下父母心?我認為檢紙盒不出本金是好事,誰知這個學生給我帶來這麼大的災難,再次走上官司路,難啊難?人老為何這麼難,失去兒子的我和紙盒交了朋友,真不知明天的路我該如何走




A憶往夕



大美西域胡楊57312731


證據裡面的道道很多,書本上永遠都不會寫出來!


ICAC首席專員


三條路,,,,,,1●打官司幾年程序下來輸。2●信訪推諉,扯皮解決不了,拖死你,累死你,氣死你。3●你有影響力反映問題,那就讓你失去自由。舊城改造,三年協議原址回遷,在不知情下黃金回遷原址早已變更為商品用地,九年無家可歸,害了幾代人啊,,,,奇葩啊,,,,奇葩啊,,,,


淡定看花開A


法律是講證據的,但現在法官就不證據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法院審判長法官梁立講的一句名言。在法庭上不是你的證人講的多少都有用。有用的是我要聽的那一句。這法官利害嗎?


真知83542326


本人被虛假訴訟敗訴。對方只有三個偽證人,法官判決我敗訴冤枉100萬。他們不講證據講什麼難說!可怕也!連雲區法院!


用戶6043445290433


什麼證據最有效,這個不能一概而論。一般來講,能直接證明事實本身的證據就是最有效的證據,但是到底那種證據能直接證明法律事實,不同的案件又有很大的差別。

例如:

強姦案件,最有效的證據就是犯罪嫌疑人留下的分泌物、精斑和受害者的傷情鑑定。

搶劫案件,如果有監控錄像證實就是當事人使用暴力劫取財物,就是最直接的證據。

貪汙案件,當事人經手的會計賬本就是最直接的證據。

盜竊案件,嫌疑人家中存放的贓物就是最直接的證據。

故意傷害案件,當事人動手打人的監控錄像和受害人的傷情鑑定是最有效的證據。

以上是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案件,交警的責任認定書,醫院的收費單子,鑑定機構的傷殘鑑定報告都可以作為證據。

借貸糾紛案件,借條和銀行付款小票可作為證據。

商品質量糾紛案件,發票和鑑定報告是很合適的證據。

等等。


淮北日月升


即使白紙黑字按手印簽字(證據十足)也不如紙幣好使.司法律師的整頓才是唯一要務.


中庸之道fengwu901004gma


法官判案不依證據認定事實,屬於翫忽職守罪,作出的判決屬枉法裁判,當事人可依據法官法舉報,使其受到應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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