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羅城仫佬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由河池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溫開原等22名被告人涉嫌故意殺人、敲詐勒索、聚眾鬥毆等罪一案。
現場
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現在開庭,傳被告人溫開原等人。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間,被告人溫開原糾集被告人溫開兵、劉德旋、溫創軍等人,組成惡勢力犯罪團伙欺壓百姓。以暴力、威脅或者其它手段,多次在羅城黃金鎮實施敲詐勒索、聚眾鬥毆等違法犯罪活動,致一人死亡、多人受傷,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溫開原、溫開兵等22人持械聚眾鬥毆,致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被告人溫開原、溫開兵、陸明濤刑事責任;以聚眾鬥毆罪追究劉德旋等其餘19名被告人刑事責任。法庭將對該案進行仔細評議並擇期宣判。
記者:韋寧 通訊員 陸科銘 唐雪雲 彭良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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