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義》抄襲?資深記者索賠1800萬!法院這麼判

家喻戶曉的著名作家周梅森寫的反貪腐大作《人民的名義》到底有沒有抄?今天下午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人民的名義》抄襲?資深記者索賠1800萬!法院這麼判

資深記者告頂級作家“抄襲”

時逢反腐題材遇冷,《暗箱》並無太大反響。

2017年10月,劉三田提起侵權之訴,起訴電視劇《人民的名義》編劇、著名作家周梅森及製片單位等8被告侵犯其著作權,要求小說《人民的名義》全面下架並賠償其經濟損失1800萬元。

2017年11月1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作為一個著作權侵權官司,《暗箱》訴《人民的名義》歷時一年半,審理過程有點長,也足見慎重。

針對此案,浦東法院組成的合議庭十分強大,其中審判長是浦東法院的副院長,主審法官和法官分別是知識產權庭的副庭長和庭長。

有法律界人士說,這個合議庭,是頂配。

浦東法院在2018年的3月和6月召集了兩次庭前會議,雙方交換了證據。

周梅森曾經另案起訴又撤訴

在法庭之外,周梅森方面也推動了劇情的不斷反轉。2018年1月,周梅森方面起訴至北京市海淀區法院,指《暗箱》抄襲了其之前的兩部作品《中國製造》和《絕對權力》,索賠1元。並在北京召開了媒體答疑會。

不過,2018年5月3日,原計劃庭前會議,因周梅森方面申請延期而取消。

2018年7月16日,周梅森撤訴。

庭審從謀篇佈局到情節細節做了一一比對

去年12月7日,浦東法院對此案進行了開庭審理。

在4小時的庭審裡,雙方就全書的謀篇佈局、人物設置、情節細節等各方面做了比對。

《暗箱》的開篇是老國企“一石廠”要改制了,老工人護廠如命,資本收購方叫來強拆隊,後氯氣罐洩漏引發爆炸,13名員工因此喪命。由此揭開國企併購及城市開發過程中官商勾結暗箱操作的層層內幕,腐敗直達市長、省長,還有神秘的副國級老首長。

《人民的名義》的故事情節相信大家都非常熟悉。據此,被告方說,我們的主線是檢察官辦案為主線,“完全不一樣”。

在庭審中,關於細節比對,原告方律師甚至說到,《暗箱》中一石廠是軍工廠,有氯氣罐是用於軍工產品上塗料。而《人民的名義》寫的是一家服裝廠,服裝廠為什麼要自備汽油庫呢,不合常理啊。錢江晚報記者在這一年半的時間裡全程跟蹤此案。

周梅森夫人孫馨嶽跟記者說,“這個事情(被指抄襲)太荒唐太氣人”。

而劉三田跟記者說,早年北方某省一家國營廠發生強拆,當時工人方代表和資方代表均聯繫到作為記者的劉三田。她深入調查,報道因為種種原因沒有播出,但是由此觸發了劉的創作激情,她結合長期做記者積累的各種素材創作成《暗箱》。

原告劉三田和代理人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王慧星律師到達浦東法院。

判決來了

錢江晚報記者從現場獲悉,法院已經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法院闡明,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的表達,而不是思想本身。被控侵權作品只有在接觸並與權利人的作品在表達上構成相同或實質性相似的情況下,才構成侵權。

而本案的爭議焦點在於,小說《暗箱》和小說《人民的名義》以及電視劇是否構成實質性相似。

法院從兩部作品的整體結構、情節設置、人物關係以及特定暗釦等進行分析和比對,認為《暗箱》和小說《人民的名義》以及電視劇既不存在文字表達上的字面相似,也不存在作品整體結構,具體情節,人物關係等具體表達上的非字面相似。

因此,原告主張各被告侵犯其改編權、署名權、設置權、獲得報酬權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駁回劉三田訴訟請求。

延伸閱讀:

作家李霞起訴《人民的名義》侵權 法院一審認定周梅森未涉抄襲

《人民的名義》系周梅森創作的長篇小說,由北京出版集團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出版。

對於曾以《人間正道》《絕對權力》《國家公訴》等政治小說聞名的周梅森而言,《人民的名義》在其創作作品名單中位置頗為重要。小說同名改編電視劇熱播後,在國內收穫高收視的同時,在海外多個國家和地區也引發了強烈反響。

在該案中,李霞稱作家周梅森創作的《人民的名義》抄襲自己的小說《生死捍衛》,並向周梅森索賠80萬元,向出版社索賠20萬元。最終的法院判決書顯示,兩部小說在表達上不構成實質性相同或相似,《人民的名義》不構成對《生死捍衛》的抄襲,李霞關於周梅森、北京出版集團侵犯其著作權的主張不能成立。

12月12日,“周梅森《人民的名義》著作權糾紛案通氣會”在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舉辦。周梅森委託訴訟代理人、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金傑律師回顧了應訴的過程,並就案件進行了分析。

金傑律師指出,在庭審現場經過四次交換意見、比對小說,就原告方主張侵權的所有內容一一進行對比,認定《生死捍衛》與《人民的名義》在人物設置、人物關係、故事情節等方面,完全不相似,沒有可比性。因此《人民的名義》不構成對《生死捍衛》的抄襲,李霞關於周梅森北京出版集團侵犯其著作權的主張不能成立。

事實上,李霞案不是周梅森第一次被訴侵權。

周梅森去年在接受本網記者電話採訪時曾表示,“我的律師查到她所說的《暗箱》是2011年1月由雲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首印只有1000冊,我從沒見到過這部作品。”

此事發生以後,周梅森發出嚴正聲明,稱:“在此我嚴正聲明,歡迎全國和世界各地讀者一起審視我的小說和影視作品,向所在地法院舉報我的任何一部作品的‘抄襲’問題,只要中國境內、世界任何一個國家的任何一家法院做出‘抄襲’裁決,本人除接受法律處罰之外,另重獎舉報者人民幣十萬元。”

2018年1月,周梅森以《暗箱》抄襲其作品《中國製造》和《絕對權力》為由,將劉三田訴至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劉三田立即停止出版、發行小說《暗箱》,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元及購書費和公證費2500餘元。海淀法院已經受理該案。據瞭解,該案在最近也即將開庭。

來源:北晚新視覺綜合 錢江晚報 中新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