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抄袭?资深记者索赔1800万!法院这么判

家喻户晓的著名作家周梅森写的反贪腐大作《人民的名义》到底有没有抄?今天下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人民的名义》抄袭?资深记者索赔1800万!法院这么判

资深记者告顶级作家“抄袭”

时逢反腐题材遇冷,《暗箱》并无太大反响。

2017年10月,刘三田提起侵权之诉,起诉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编剧、著名作家周梅森及制片单位等8被告侵犯其著作权,要求小说《人民的名义》全面下架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800万元。

2017年11月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作为一个著作权侵权官司,《暗箱》诉《人民的名义》历时一年半,审理过程有点长,也足见慎重。

针对此案,浦东法院组成的合议庭十分强大,其中审判长是浦东法院的副院长,主审法官和法官分别是知识产权庭的副庭长和庭长。

有法律界人士说,这个合议庭,是顶配。

浦东法院在2018年的3月和6月召集了两次庭前会议,双方交换了证据。

周梅森曾经另案起诉又撤诉

在法庭之外,周梅森方面也推动了剧情的不断反转。2018年1月,周梅森方面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指《暗箱》抄袭了其之前的两部作品《中国制造》和《绝对权力》,索赔1元。并在北京召开了媒体答疑会。

不过,2018年5月3日,原计划庭前会议,因周梅森方面申请延期而取消。

2018年7月16日,周梅森撤诉。

庭审从谋篇布局到情节细节做了一一比对

去年12月7日,浦东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在4小时的庭审里,双方就全书的谋篇布局、人物设置、情节细节等各方面做了比对。

《暗箱》的开篇是老国企“一石厂”要改制了,老工人护厂如命,资本收购方叫来强拆队,后氯气罐泄漏引发爆炸,13名员工因此丧命。由此揭开国企并购及城市开发过程中官商勾结暗箱操作的层层内幕,腐败直达市长、省长,还有神秘的副国级老首长。

《人民的名义》的故事情节相信大家都非常熟悉。据此,被告方说,我们的主线是检察官办案为主线,“完全不一样”。

在庭审中,关于细节比对,原告方律师甚至说到,《暗箱》中一石厂是军工厂,有氯气罐是用于军工产品上涂料。而《人民的名义》写的是一家服装厂,服装厂为什么要自备汽油库呢,不合常理啊。钱江晚报记者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全程跟踪此案。

周梅森夫人孙馨岳跟记者说,“这个事情(被指抄袭)太荒唐太气人”。

而刘三田跟记者说,早年北方某省一家国营厂发生强拆,当时工人方代表和资方代表均联系到作为记者的刘三田。她深入调查,报道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播出,但是由此触发了刘的创作激情,她结合长期做记者积累的各种素材创作成《暗箱》。

原告刘三田和代理人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王慧星律师到达浦东法院。

判决来了

钱江晚报记者从现场获悉,法院已经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阐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表达,而不是思想本身。被控侵权作品只有在接触并与权利人的作品在表达上构成相同或实质性相似的情况下,才构成侵权。

而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小说《暗箱》和小说《人民的名义》以及电视剧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

法院从两部作品的整体结构、情节设置、人物关系以及特定暗扣等进行分析和比对,认为《暗箱》和小说《人民的名义》以及电视剧既不存在文字表达上的字面相似,也不存在作品整体结构,具体情节,人物关系等具体表达上的非字面相似。

因此,原告主张各被告侵犯其改编权、署名权、设置权、获得报酬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驳回刘三田诉讼请求。

延伸阅读:

作家李霞起诉《人民的名义》侵权 法院一审认定周梅森未涉抄袭

《人民的名义》系周梅森创作的长篇小说,由北京出版集团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

对于曾以《人间正道》《绝对权力》《国家公诉》等政治小说闻名的周梅森而言,《人民的名义》在其创作作品名单中位置颇为重要。小说同名改编电视剧热播后,在国内收获高收视的同时,在海外多个国家和地区也引发了强烈反响。

在该案中,李霞称作家周梅森创作的《人民的名义》抄袭自己的小说《生死捍卫》,并向周梅森索赔80万元,向出版社索赔20万元。最终的法院判决书显示,两部小说在表达上不构成实质性相同或相似,《人民的名义》不构成对《生死捍卫》的抄袭,李霞关于周梅森、北京出版集团侵犯其著作权的主张不能成立。

12月12日,“周梅森《人民的名义》著作权纠纷案通气会”在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举办。周梅森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金杰律师回顾了应诉的过程,并就案件进行了分析。

金杰律师指出,在庭审现场经过四次交换意见、比对小说,就原告方主张侵权的所有内容一一进行对比,认定《生死捍卫》与《人民的名义》在人物设置、人物关系、故事情节等方面,完全不相似,没有可比性。因此《人民的名义》不构成对《生死捍卫》的抄袭,李霞关于周梅森北京出版集团侵犯其著作权的主张不能成立。

事实上,李霞案不是周梅森第一次被诉侵权。

周梅森去年在接受本网记者电话采访时曾表示,“我的律师查到她所说的《暗箱》是2011年1月由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首印只有1000册,我从没见到过这部作品。”

此事发生以后,周梅森发出严正声明,称:“在此我严正声明,欢迎全国和世界各地读者一起审视我的小说和影视作品,向所在地法院举报我的任何一部作品的‘抄袭’问题,只要中国境内、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任何一家法院做出‘抄袭’裁决,本人除接受法律处罚之外,另重奖举报者人民币十万元。”

2018年1月,周梅森以《暗箱》抄袭其作品《中国制造》和《绝对权力》为由,将刘三田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刘三田立即停止出版、发行小说《暗箱》,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及购书费和公证费2500余元。海淀法院已经受理该案。据了解,该案在最近也即将开庭。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钱江晚报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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