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醒:“夜飲晨駕”仍屬酒駕 需注意!

膠東在線4月24日訊(記者 侯嘉偉 實習生 韓文茜 通訊員 信飛)頭天晚上喝了酒,第二天早上駕車上路,酒精往往仍存在於司機體內,這種情況下,司機往往因酒勁未完全消除而感到疲憊,從而易引發違章甚至發生事故。4月24日上午,煙臺高速交警蓬萊大隊民警查處一起“夜飲晨駕”違法行為。

當日早上9時15分許,榮烏高速蓬萊西收費站,一輛魯A牌照的黑色轎車在檢查點前停下,駕駛員與副駕人員互換座位,民警發現後隨即對車輛進行檢查。檢查過程中民警發現,換座的駕駛員王某身上有明顯的酒味,遂對其進行酒精測試,結果顯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60毫克/100毫升,屬酒後駕駛。王某表示,頭一天晚上喝了點白酒後回家睡覺,早上覺得沒事就開車出去辦事,沒想到被民警發現並查處。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民警對王某處以1000元罰款、暫扣駕駛證6個月及一次性扣12分的嚴厲處罰。

高速交警提醒:酒駕認定不是以駕駛員飲酒後和再次駕車間隔的時間長短為依據,而是以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標準。一般情況下,建議駕駛員飲酒後至少間隔24小時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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