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館陶縣煤改氣

一、氣代煤設備補助標準

1、“氣代煤”燃氣壁掛爐不超過2700元/戶,灶具(單眼)每戶補貼200元/戶,由上級財政補貼。燃氣接口費2600元/戶,由用戶承擔。燃氣報警器和自閉閥160元/戶,由縣級承擔(農戶必須簽訂“氣代煤”改造承諾書,保證不使用散煤,自行按照時間節點暖氣末端安裝),“氣代煤”用戶在安裝壁掛爐前必須配備末端(暖氣片、地暖等)。

2、氣代煤壁掛爐入圍企業負責壁掛爐與暖氣3米內的對接工作,包括連接的管材、管件、打孔等;水路、末端(暖氣片、地暖、風機盤管等)超出3米的對接費用由農戶負責。

3、燃氣公司負責燃氣三通、壁掛爐、灶具不在同一位置時,5米內燃氣管道的連接工作(表隨爐走),超出部分由農戶承擔費用。

二、電代煤設備補助標準

“電代煤”農戶設備購置安裝(含戶內線路改造)最高補貼金額7400元/戶。

三、運行補貼標準

1、“電代煤”農戶享受峰谷電價政策,給予採暖期0.12元/千瓦時補貼,根據用電量據實補助,每戶最高補貼電量1萬千瓦時、最高補助1200元。

2、“氣代煤”農戶,給予採暖期用氣0.8元/立方米補貼,根據用氣量據實補助,每戶最高補貼氣量1200立方米、最高補助960元。

3、補貼程序。雙代工程運行期間(本年11月15日到次年3月15日)根據農戶用氣、用電量的比例據實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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