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紀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棗莊市紀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五一”將至,為加強警示教育,嚴明黨的紀律,進一步鞏固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近日,市紀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2014年至2016年,棗莊臺兒莊古城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規劃建設部部長吳志剛先後6次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用於單位外出考察。2019年4月,吳志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2017年4月、2018年3月,滕州市地方糧食儲備庫主任李守祥以發放工作服名義,違規向單位職工發放衝鋒衣、迷彩服共90套,總計46320元。2019年3月,李守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2016年9月、11月和2017年5月,市中區稅郭鎮中心小學黨支部書記、校長張裕橋分三次在該校財務報銷個人手機話費700元。2019年4月,張裕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被收繳違紀所得。

通報指出,被通報的3名黨員幹部沒有釐清公私界限,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觸碰紀律紅線,理應受到嚴肅處理。全市廣大黨員幹部要汲取深刻教訓,真正做到引以為戒、警鐘長鳴。

通報要求,全市各級黨組織要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作為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樹牢“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體現抓實抓好,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事事率先垂範,時時以身作則,處處嚴於律己,真正發揮“頭雁效應”。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監督職責,緊盯“四風”隱形變異新動向,加大察訪力度,暢通舉報渠道,強化執紀問責,持續通報曝光,用嚴明的紀律持續鞏固和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

棗莊市紀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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