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計稅是怎麼計算呢?

劉148156680


這個問答提得好,個人所得稅的計繳一直屬於簡單的計算題。但2019年以來,個人所得稅的計稅辦法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

2019年的個人所得稅改革,所有人關注的是基本扣除數從3500元漲到5000元,以及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數的具體項目,少有人把個人所得稅累計計稅的變化當成重點。但,個人所得稅的累計計稅,帶給財務人員的是計算方法的根本變化,帶給納稅人的是稅負的全年均衡,收入以綜合所得的形式更全面!累計計稅的計算,可以從以下近年個稅改革的變化和公式計算兩方面分析:

一、近年個稅改革的變化

為了便於理解,我們先把以往以月為單位計繳個人所得稅的方法回顧一下。

1、2018年10月1日前

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單一收入項目-法定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單一收入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等,僅僅是在發生應稅義務的當月計算預繳個人所得稅,多處或者多種收入之間沒有關聯性,造成納稅人的申報繳納不全面,或者稅負和應納稅額存在巨大差異!

2、2018年10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這個期間是個人所得稅改革的過渡階段,最大的變化是基本扣除數從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

3、2019年1月1日以來

2019年1月1日以來累計計稅的方式全面實施。累計計稅突出的關鍵詞是“累計”。累計突出兩方面的內容:

1)、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經營權所得四方面的綜合所得的累計(雖然義務扣繳人不一定累計綜合所得,但納稅人符合年終彙算清繳條件的,必須自行累計綜合所得);

2)、單一屬性的收入,義務扣繳人不在以月(次)為單位,而是將各月納稅人的收入、基本扣除數、社保費個人承擔部分、商業保險允許扣除部分、專項附加扣除數累加在一起,每月納稅申報的數據為納稅人當期及本年度之前的所有數據的彙總!

二、公式計算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累計數=當期金額+1月份到上月數的累計=1月份到當期的累計數

三、綜述

納稅人無論是綜合所得的任一收入或者多種收入,按月(次預繳)的計算,任意一個月的應扣預繳稅金均為累計數計繳,是個人所得稅計繳革命性的變化,個人所得稅按月傳統計算方法一去不復返!通過累計計稅的方法,納稅人的稅負更合理,更趨近於年終彙算清繳的金額!


順通財稅段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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