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计税是怎么计算呢?

刘148156680


这个问答提得好,个人所得税的计缴一直属于简单的计算题。但2019年以来,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办法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

2019年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所有人关注的是基本扣除数从3500元涨到5000元,以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数的具体项目,少有人把个人所得税累计计税的变化当成重点。但,个人所得税的累计计税,带给财务人员的是计算方法的根本变化,带给纳税人的是税负的全年均衡,收入以综合所得的形式更全面!累计计税的计算,可以从以下近年个税改革的变化和公式计算两方面分析:

一、近年个税改革的变化

为了便于理解,我们先把以往以月为单位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方法回顾一下。

1、2018年10月1日前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单一收入项目-法定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单一收入指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仅仅是在发生应税义务的当月计算预缴个人所得税,多处或者多种收入之间没有关联性,造成纳税人的申报缴纳不全面,或者税负和应纳税额存在巨大差异!

2、2018年10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这个期间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过渡阶段,最大的变化是基本扣除数从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

3、2019年1月1日以来

2019年1月1日以来累计计税的方式全面实施。累计计税突出的关键词是“累计”。累计突出两方面的内容:

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经营权所得四方面的综合所得的累计(虽然义务扣缴人不一定累计综合所得,但纳税人符合年终汇算清缴条件的,必须自行累计综合所得);

2)、单一属性的收入,义务扣缴人不在以月(次)为单位,而是将各月纳税人的收入、基本扣除数、社保费个人承担部分、商业保险允许扣除部分、专项附加扣除数累加在一起,每月纳税申报的数据为纳税人当期及本年度之前的所有数据的汇总!

二、公式计算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累计数=当期金额+1月份到上月数的累计=1月份到当期的累计数

三、综述

纳税人无论是综合所得的任一收入或者多种收入,按月(次预缴)的计算,任意一个月的应扣预缴税金均为累计数计缴,是个人所得税计缴革命性的变化,个人所得税按月传统计算方法一去不复返!通过累计计税的方法,纳税人的税负更合理,更趋近于年终汇算清缴的金额!


顺通财税段贤明


我公司是通过红海ehr系统实现累计计税的,系统能实现多次算薪合并计税,超级方便实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