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不應該捕殺流浪狗?

芒果冰好好吃


應該捕殺,貓狗這種動物的繁殖能力太強了,在城市中又沒有了天敵,食物相對來說還比較好尋找,如果不主動捕殺很容易氾濫。為了保護平民不會被野狗威脅,應該主動捕殺,減少其數量。

狗每年生2-3窩,每窩3-6只小狗,這些小狗一年左右後又變成可以繁殖的存在。而且狗類沒有道德觀,並不在乎近親繁殖問題,只要有一對雄狗和雌狗,一年後至少會變成8只,直接翻了三倍。兩年後再計算一下小狗長大後的在繁殖。這種速度會讓野狗的數量爆炸式增長,不殺實在是危險。


金晶林


我想問問回答問題的同志們有多少人去過西藏拉薩?有多少人在拉薩呆了超過一年?有多少人見過拉薩的狗?小編,你可以去拉薩呆一陣子就知道什麼是人與狗和諧相處了。拉薩的狗不怕陌生人,親近陌生人。因為在拉薩沒有人傷害他們,基本上沒有瘋狗狂犬病一類的。在寺院在大街小巷都可以見到他們慵懶曬太陽的身影,人們每天把吃剩的食物專門喂他們。在他們眼中人類是可以信任的朋友。而內地是見到狗又打又罵,甚至於拿起磚頭打走他們,無形中就成了對立。如果想要改變這個局面,還是從我們的態度入手才是根本,沒有任何一個歷史是靠血腥屠殺可以改變環境的。


天官賜福106935251


流浪狗,流浪狗,錯的是人而不是狗,為什麼讓狗付出生命的代價呢?人類的遺棄,人類狂犬疫苗的造假!人類造成的後果,為什麼要讓其他的物種去付出代價償還呢?我養狗,但我從來不遺棄狗。每個生物的生命都只有一次,他們被人遺棄了,已經很努力地在活著了。你沒養它,憑什麼剝奪它生存的權利,這跟殺人有什麼性質上的區別嗎?其實在一些評論下面經常看到“愛狗人士”和“恨狗人士”的爭鋒相對,但是有一點你們搞錯了,那些噴你的“愛狗人士”並不是遺棄狗的人,真正讓人可恨的不應該是那些遺棄狗的人嗎?

我在我們小區撿到過兩隻小狗狗,大冬天,外面晚上得零下好幾度,就這麼把小狗遺棄了。兩隻我都帶回了家,一隻得了細小,一隻先天性肚子上有個包,但我從沒放棄過特們,儘管都是撿的,最後都治好了。他們也渴望愛,渴望公平,渴望有一個家。那些說捕殺的人,跟劊子手有什麼區別??

最後我只說一句:錯的是遺棄它們的人,你們噴的對象應該是遺棄它們的人。生命皆平等,都只有一次,請善待他們!

下面兩隻都是我撿的:




大臉妹的生活日記


如果不是人類先去打罵它們,怎麼可能會主動攻擊人類?狗狗也是有思想的,每天吃不飽,也沒遮風擋雨的地方,還要經常被人打被人踢的,時間長了怎麼可能對人類有好感?我們小區這裡有流浪狗,但是平時都沒有人踢打它們,鄰居們也會經常給食物放在一個定點的地方。它們都會在放食物不遠的地方活動。居委會也是經過居民同意後給在角落裡搭建的小帳篷給狗居住。所以我們小區這裡真的從來沒有發生流浪狗兇人咬人的事情,而且誰要是喚它們都會搖尾巴。它們知道感恩。流浪狗是人類造成的,所以不要把責任也都推卸給這些無依無靠的流浪狗流浪貓身上。欺負弱小是懦夫行為。


人家笑我太瘋癲


你們撲殺牠們,到你死後下望鄉臺未入地獄前的第一山就是動物山,今生你有意無意所傷所害的動物都在那裡等著你呢!要讓你千萬倍的痛苦還牠今生的孽緣!佛法講,“善待眾生就是善待自己”,真實不虛呀!真心的乞求大家,可以不愛,請勿傷害!都是過年了,你別,“廚房房有剩飯,

路上有飢人呢”!你廣結善緣,對待眾生和對待人一樣,你的事業會越來越好!這是真實不虛的!我在老家,每一年的春天,都在河道里把死去的動物弄上來,在找個高一點的地方把牠們埋起來,堅持了三年了,有些人很不理解,可是我心裡知道,讓牠們早日入土為安,也剩得牠們還有死去的地方守著死體而不入地獄,這樣耽誤了牠們輪迴投胎轉世啊!



梁皓澤ai


這些年關於流浪狗流浪貓咬人的報道層出不窮,政府組織城管、公安撲殺流浪狗流浪貓引起社會熱議的事也不少。例如5月長沙警察撲殺一條咬人的流浪瘋狗,結果引起廣大“愛狗人士”的不滿,他們不停的打110,打當地派出所的電話,“要為死去的狗狗討個公道”,甚至還出現“愛狗人士”圍堵湖南省駐京辦,要他們給說法。至於實施打狗的警察和輔警,更不用說了,他們家門口被“愛狗人士”擺上花圈,家裡的電話、手機被打到爆,父母妻兒無論在家還是出門都被“愛狗人士”堵。我國每年平均有2500至3000人死於狂犬病,死亡人數僅僅次於印度,位居世界第二。至於每年用掉的狂犬病疫苗有多少,沒有相關的統計。但我知道的是,光是去年一年,我國東北一家狂犬病疫苗生產廠家就生產了超過350萬支狂犬病疫苗。要是算上全國的和進口的,都不知道有多少。可以說,狂犬病已經成為危害我國人民健康的最大病源之一。

怎樣減少和杜絕狂犬病對人民健康的危害呢?這方面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鑑日本的經驗。說出來你可能不會相信,從1957年到現在,日本沒有過一例狂犬病患者。你到日本去想打狂犬病疫苗——記住哦,是給人打的那種,不是給狗或貓打的那種——基本上找不到。全日本也就只有幾個為數不多的醫院有打——預防有本國公民出國或者說來日旅遊的外國人在國外被狗(貓)咬了,回(來)到日本有得打。有許多日本人聽說中國人要打狂犬病疫苗,都覺得不可思議。在他們的印象裡,狂犬病疫苗是應該給貓狗打的,怎麼會給人打呢?

日本為什麼能做到幾十年沒有狂犬病患者?是日本人不養貓狗嗎?當然不是。在日本,你要養貓也好,養狗也罷,都需要獲得政府許可。你養的貓狗都需要到政府相關部門登記、領證,都要定期的給它打狂犬病疫苗。這樣,只要定時給它打疫苗,就算它偶爾抓傷人或者咬傷人,人也不會感染狂犬病病毒。如果遇上有流浪狗流浪貓,人們會把它送到政府相關部門去——當然,你給政府相關部門打電話,讓他們來處理也行。政府相關部門把流浪狗流浪貓帶回去後,會發出相關的通告。如果在兩週內(14天)沒有人來認領,那政府相關部門就會對它實施安樂死。據日本媒體報道,平均每年都有差不多20萬條的流浪狗流浪貓被實施安樂死。

可能有些“愛狗人士”覺得對流浪狗(貓)實施安樂死太殘忍了。可人家日本政府相關部門說了,第一,我已經給了兩個星期的時間,都沒有人來領領它們。我不可能永遠花著納稅人的錢去養它們。既然兩個星期都沒有人來認領,那對不起了,只有讓它安樂死了。第二,你要真有愛心,那請你拿出你的實際行動來。你來領養它們,按照相關的規定,帶它們到政府相關部門登記,定期給它們打狂犬病疫苗,把它們照顧好。如果你只是假愛心,整天只會在那喊“狗狗好可憐哦”,或者只是隔三差五的去喂點吃的,那對不起,國家不需要你的假愛心。國家要的是真愛心,要你按照相關的政策和規定,把它領走並照顧好。

我們也可以借鑑一下,對於城市的那些流浪狗流浪貓,政府相關部門可以將它們抓起來,然後貼出公告——也可以通過電視、廣播、微信、QQ、短信等方式告知全體市民,誰想養狗(貓),誰有能力養狗(貓),請於哪年哪月哪日至哪年哪月哪日到哪裡按照政府頒佈的相關政策領養,如果超過了規定的時間,那些沒人領養的貓狗一律實施安樂死。


血染戰旗紅


他媽的說在多,我只能說是,人不惹狗,狗不咬人!多少可恥的人,下毒,把狗弄殘疾。到頭來還說狗咬人,真的是道德的淪喪還是人性的扭曲。咋們把自己的錯認識到好嗎?為什麼要去排擠一個不會說話的狗?國人的無知啊!前幾日巴黎聖母院被燒,吵著捐錢,咋不說咋們的名勝古蹟燒了,給咋們捐錢!好無恥,可恥啊!藝術是不分國界,咋們把自己的門前雪掃了再說。好嗎?幹嘛要去排擠不會說話的狗,還不是你們造成的嘛?可恥啊?真的是千夫所指,如果在這樣的下去,咋們國家能不能強大,國恥啊!老一輩人江山打下來,現在的這樣的局勢,為了狗,國人都在發大評論!要不要這樣,那樣!咋們自己做事能有始有終,我想社會上的這些就會很少了!愚蠢的國人,還都不覺得無恥嘛?外國虎視眈眈中國,中國為了和平,一直忍辱負重,咋們的國人都是這樣的啊!愚蠢至極啊!國家興旺,匹夫有責啊!難道都麼有一點廉恥之心嘛?看看發生的事情,還不是愚蠢的國人造成的!我都想不通都在幹嘛!想想應該怎麼樣做!


黃墨142198763


流浪狗必須捕殺,這世界上各個國家通行的慣例,注意沒有一個例外。狗只有到了中國的愛狗人士這裡才成了神聖不可侵犯的動物,因為它們己經把狗崇拜成高於一切動物的神物。這幫愛狗人士不光不愛人其實也不愛其他動物,即使是對狗也是區別對待,它們耍求別人愛狗不能傷害狗甚至連說狗不好都不行,但它們自己卻隨時丟棄不喜歡的狗,甚至為獲取給愛狗人士洗腦的特效,它們親自活剝狗皮再錄成錄像發到網上汙衊別人,至於大街上公開虐狗再拍成視頻發到網上的基本上都是那幫愛狗人士l的邪教徒。它們雖然作惡多端,去對別人十分苛刻而暴力,它們對城管警察捕殺流浪狗的幹方百計使用各種讓人不齒的手段來威脅咒罵。拜狗邪教不滅,流浪狗也難以消滅!


世道淪桑


我,養狗也喜歡狗,但是我不是一個所謂的狂熱的愛狗人士,對於這個問題,我想說:全部捕殺的做法,太過於殘酷,我不忍心也不會贊同。

我們一定要想清楚一個問題,城市中的流浪狗到底是誰之過?答案相信是統一的,是人類!往小了說,是那些沒有責任心的主人的肆意丟棄,往大了說,是全體的人類,即使你從沒有養過狗,流浪狗也是人類的祖先馴化的,它們之所以沒有了野外的生存能力,也是人類的原因。所以,人類讓它們失去了野性,失去了野外生存的能力,只能在城市中搜尋垃圾果腹,它們已經遍體鱗傷、苟延殘喘,為什麼還要讓它們付出生命來洗刷人類之過呢?太不公平!

可是,如今的城市高樓林立,尤其大城市裡人口密度很大,經常出現流浪狗傷人的新聞,在狗和人之間,在我看來,還是人類更重要!那難道解決的途徑就只有捕殺嗎?顯然並不是。

首先,如果是惡犬、烈犬、病犬的話,我還是贊成捕殺的,但是依舊希望執法者採取人道的方式方法。

其次,其他的流浪狗,應該送入救助站。那錢從哪裡來?很簡單,國家應該出臺相關法律,養狗人士必須繳納足夠的保證金和管理費,一部分用於豢養流浪狗,一部分補貼由於寵物狗造成的垃圾的城市建設,還有針對不文明養犬的人,比如不牽狗繩、隨地大小便的主人要有懲罰制度,罰金也可以用來成立救助站。

最重要的一點是要嚴懲遺棄寵物狗的主人,或者成立法律法規不允許家庭繁殖寵物狗,這才是長治久安的辦法。

之所以現在有很多人談狗色變,覺得狗是社會毒瘤,其實也跟狗沒有關係,這些談狗色變的人其實並不是對狗有敵意,甚至吃狗肉的人也不見得是恨狗,他們恨的是不文明養狗的人,暴力的狗主人,哪些打著愛狗旗號激化社會矛盾的愛狗人士,這些人才是社會毒瘤,而狗只是一個犧牲品,它們真的很無辜!

狗是非常可愛的一種動物,它們通人性,有感情,它們對人的忠誠度是沒有養過狗的人體會不到的,而真正的愛狗的主人對狗的感情也是沒養過狗的人體會不到的。

人都是有感情的,你願意看到一條風餐露宿的流浪狗,迷離的眼神望著你,下一刻就被捕殺打死嗎?我相信,任何人都不願意看到!

因為,它是一條生命啊!


煙雲吹散尚留痕


告訴你一個數字吧:1.全國登記的狗在8000萬條左右,實際數量比這個更大;2.全國一年打狂犬疫苗的人在6000萬左右,這意味著每年有6000萬人被狗咬了;3.省會城市一年被狗咬了到防疫站打狂犬疫苗的人有10萬多人(這還不包括到醫院打針的人);4.全國每年因為狗患發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至少不會低於10%;5.因為狗患(亂叫擾民、遛狗嚇人、到處拉屎尿尿、咬傷居民、遛狗不牽繩、不服從規定養大型犬和烈性犬、不服從規定養多於一條以上數量的狗、狗咬傷了人就跑就不承認是自家的狗而稱是流浪狗、咬傷了人只賠打疫苗的醫療費不願意賠其它費用......)導致小區居民矛盾很多意見很大,是人權大於狗權還是狗權大於人權的爭論一直不斷;6.狗的繁殖率很高,流浪之後沒人管理很難辦,若由國家統一收容管理那不現實;7.國家目前沒有動物保護法,雞鴨鵝狗豬牛馬牛貓魚鴿鳥的宰殺同樣不犯法,只是人們對貓狗鴿鳥一類的寵物有偏愛不忍宰殺,而殺死雞鴨鵝豬牛馬魚,就沒有人有意見會有反對。結論:目前對流浪狗沒有更好的管理辦法。至於究竟怎麼辦?還是回到了是人權大於狗權還是狗權大於人權的這個爭論問題上來了。統一了這個”權利”認識,大家不再爭論了,那解決的辦法就比較好找到了,不然的話狗患的問題會一直爭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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