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將腳停回傳球可以再用手嗎?

無車無魚


上世紀九十年代以後,國際足聯對於足球比賽“回傳球”規則的限制,是越來越嚴格了。早期的足球賽,守門員可以用手接隊友的回傳球。而九十年代以後,只要是本方球員膝蓋以下部位的“故意回傳”或“主動回傳”,本方門將都不能用手去接,除非是反彈球性質的“無意回傳”或“被動回傳”。

而門將用腳停球以後,再故意用手去抱回傳球,在國際足聯正式比賽也是禁止的,雖然業餘界野球場會出現這一幕。但如果是國際足聯的正式足球比賽,門將只能用手以外的部位去接隊友膝蓋以下部位回傳的回傳球,就算用腳停球之後,也不能再用手。
還有一點就是,門將用手接球以後(活球狀態),只要把足球放在地上,就不能再用手把球再抱起來!就算對手逼近,門將也只能用腳解圍!不然更用手接故意回傳球的後果一樣——被判罰禁區內間接任意球。你對那次因為回傳球導致的禁區內間接任意球印象最深刻?歡迎一起討論。


綠茵守望者


關鍵看隊友怎麼回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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