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上市首日市值破190億第三方支付第一股或面臨兩大發展難題

新金融頭條訊,4月25日,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SZ.300773,下簡稱“拉卡拉”)在深交所創業板掛牌,發行價33.28元。

公開資料顯示,作為第一批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證的27家單位之一,拉卡拉主要通過對便利店等線下網點的佈局,服務B端,尤其是小微商戶。據披露數據,截至2018年末,拉卡拉的收單業務POS機具及掃碼受理產品累計覆蓋商戶超過1900萬家,2018年收單業務交易金額逾3.65萬億元。盈利方面,2016-2018年,拉卡拉營業收入分別為25.60億元、27.85億元和56.79億元,同期淨利潤分別為3.26億元、4.64億元和6.06億元,可謂是高速增長。

作為第三方支付行業的第一梯隊,在過去幾年間,拉卡拉數次嘗試衝擊資本市場,幾經波折,終於成為第一家登陸A股的第三方支付公司。

可以看到,上市當天,拉卡拉以39.94元/股的價格開盤,隨後股價一路上揚至47.92元/股,一度因觸及新股首日漲停上限而在盤中臨時停牌。截至今日收盤,拉卡拉每股價格為47.92元,上漲44%,市值達到191.68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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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業內人士指出,目前一片大好的數據,並不意味著拉卡拉上市後的業績能夠持續保持不俗的表現。面對互聯網人口紅利的終結,拉卡拉等國內第三方支付早期的入場者面臨的是ToB市場中的盈利空間減小,以及收單業務方面監管的趨嚴的困境。在未來的發展過程中如何合規的地盈利是其需要解決的難題。

To B業務競爭加劇

拉卡拉成立於2005年,前身是由有道創投、孫陶然、雷軍共同出資創立的乾坤時代,IPO後雷軍持股比例降至1.02%,聯想控股為第一大股東,持股28.24%。

今年3月12日,拉卡拉更新創業板招股書,招股書顯示,2018年拉卡拉營業收入達到56.79億元,淨利潤6.06億元,其中,收單業務已成為公司營業收入的主要來源,2018年公司收單業務的營業收入佔比已達89.29%。而個人支付業務的營收佔比僅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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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網絡支付技術的普及,在個人支付業務領域,用戶習慣由線下刷卡支付 逐漸變更為移動支付。”拉卡拉在招股書中坦言,很明顯,受此影響,拉卡拉選擇主動放棄C端個人支付業務,轉向B端收單業務。

這裡的收單業務,指的是第三方支付機構在線下的商戶佈局POS機,用戶使用刷卡服務時,第三方支付平臺可以從中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據公開資料,早在2006年11月,拉卡拉就與中國銀聯合作,開始推廣電子賬單支付服務及銀聯標準卡便民服務網點,並且借勢推廣自己的一系列硬件產品。2012年起,拉卡拉開始進入國內銀行卡收單行業,主打實體小微企業的收單服務。

在招股書中,拉卡拉表示,目前公司收單業務客戶範圍廣泛,在商戶規模上涵蓋大中型商戶和小微商戶,在餐飲、一般零售等各大行業均有覆蓋,截止本招股書出具日,公司POS機具及掃碼受理產品累計覆蓋商戶超過1900萬家,2018年收單業務和個人支付業務交易總額超過3.9萬億。

不過,爭奪B端的不僅僅只有拉卡拉一家,除了200多家大大小小的持牌第三方支付機構,還有高喊ToB的互聯網巨頭。“相比個人業務市場只能容納少數幾家機構,收單市場分散得多,既有巨頭涉足,也是中小支付機構轉型的戰場,競爭激烈。”蘇寧金融研究院互聯網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表示。

招股書中,拉卡拉也羅列了行業內主要競爭企業包括(1)垂直型企業:銀聯商務、通聯支付、匯付天下、深圳瑞銀信、廣東合利金融、寶付支付等;(2)綜合型企業:螞蟻金服、京東數科等。

無論是從電商起家的阿里系,還是在2018年大刀闊斧調整公司業務框架的騰訊,各大巨頭都在試圖向B端產業鏈上游佈局,通過自身的支付業務撬動產業升級。激烈的市場競爭下,拉卡拉的盈利空間日漸壓縮。

招股書顯示,2016年-2018年,拉卡拉的收單業務的毛利率逐年下滑,分別為65.47%、55.4%、42.24%。與此同時,為擴大用戶規模,拉卡拉不斷調高拓展服務機構的分潤標準,商戶拓展服務佔渠道代理收單業務收入比例逐年上升,分別為45%、5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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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預見,面對互聯網人口紅利的終結,當用戶增長速度進一步放緩,國內移動支付市場完全進入存量時代時,拉卡拉等第三方支付平可獲得的利潤將越來越少。

嚴監管成常態

另外,在第三方支付機構嚴監管的態勢之下,拉卡拉在過去幾年間收到了不少罰單。

談及監管,不得不說到96費改。

在2016年9月6日實施的“96費改”體系中,共涉及銀行、卡組織和收單機構三方,而費用類目又包涵了銀行收取的髮卡行服務費、銀聯網絡服務費(以銀聯為例)和收單服務費三個。根據人民銀行的相關要求,其中,收單機構收取的唯一收費類目是由市場化定價的收單服務費。也就是說,商戶刷卡收取的手續費中,收單機構僅能賺取的是“收單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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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第三方支付平臺來說,96費改不僅僅意味著收單的手續費幾乎腰斬,收益減半,還意味著之前的灰色收入不再。

眾所周知,銀行卡收單市場的積弊多年來集中於跳碼、切機、信用卡套現、渠道套用等方面,而96費改的實施不僅讓行業分類取消,刷卡費用下降,並且由之前的政府定價轉為收單機構市場化定價,從而導致了市場化競爭加大,加劇了行業洗牌。對一些不夠規範的支付機構來說,違法跳碼空間不再,盈利空間將進一步被壓縮。

在96費改的壓力下,第三方支付機構深陷價格泥潭。備付金集中存管後,支付機構備付金利息收入的紅利消失,導致這一情況更加嚴重。

不少支付機構開始被迫轉型或是退出行業。但從央行這兩年發佈的罰單來看,仍有不少支付機構因收單違規被罰。拉卡拉也是收罰單的常客。

2016年3月份,拉卡拉因未落實特約商戶實名制被停止寧波市銀行卡收單業務一年;同年10月份,拉卡拉被第二次處罰,原因為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被處罰25萬元,並有一名相關負責人員被處以2萬元罰款;同年12月份,又因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相關法律規定給予警告,被第三次處罰。

2017年,拉卡拉沒有被罰,或與當時全心準備IPO有關。而進入2018年,拉卡拉多次上處罰名單,寧波分公司更是被停止收單業務。

資料顯示,2018年2月14日,拉卡拉支付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未按規定建立有關制度辦法或風險管理措施、存在危害支付服務市場的違規行為;對未按規定建立有關制度辦法或風險管理措施處1萬元罰款,對存在危害支付服務市場的違規行為處3萬元罰款,合計處4萬元罰款。

2018年3月17日,央行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銀行卡收單外包業務的專項抽查,結果顯示,拉卡拉寧波分公司在商戶真實性審核方面存在漏洞,導致虛假商戶入網。央行決定責令拉卡拉公司停止寧波市銀行卡收單業務。

2018年10月25日,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拉卡拉支付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因違反三項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處罰25萬元。

2018年12月,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因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規定,處罰款5.2萬元。同月,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黑龍江分公司被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處以3萬元人民幣罰款。

而剛剛進入2019年,拉卡拉就收到了2份罰單,均與收單業務違規有關。

拉卡拉上市首日市值破190億第三方支付第一股或面臨兩大發展難題


被罰僅2個月之後,今年3月26日,證監會宣佈拉卡拉過會。與此同時,發審委對拉卡拉提出了五大問題,收單等主營業務的營收狀況及前景位列其中。

拉卡拉在招股書中亦坦言,“近年來,人民銀行等監管機構為防範金融風險均加強了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監管,加大對違規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處罰力度。”招股書稱,隨著業務規模的擴張以及監管政策的推陳出新,若公司不能保持良好的風險防控執行力,則可能因被認定落實支付結算、反洗錢等監管要求不到位,面臨被監管機構處罰,從而影響公司現有業務的開展和經營。

業內人士指出,至今,“96費改”已走過兩年半,部分第三方支付機構屢次遭罰,說明轉型並不完全。未來支付行業政策將繼續逐步完善和落實,2019年第三方支付機構依然面臨嚴監管的態勢。多重風險之下,上市之後的拉卡拉將如何發展,還需靜觀其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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